学校餐厨垃圾处理合同(汇总7篇)
学校餐厨垃圾处理合同 第1篇
甲方:
乙方:
为防止食堂废弃物乱扔乱倒,污染学校及周边环境,甲方经研究决定,由乙方收购并处置方食堂产生的废弃物。根据《_食品安全法》和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备餐厨废弃物分类收集,并存放于指定地点。
二、甲方工作人员每天将师生食堂的剩饭剩菜、未变质的食品和原料等废弃物收拾整理并放到指定地点,等待乙方收运。乙方从胜利小学食堂带走的必需是营养餐加工所生产的废弃物,不得带走可再利用的食材。
三、乙方应按时、保质保量做好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工作,每日上门收集甲方的餐厨废弃物,作业后应保持现场环境整洁,在运输中做到不滴漏,避免二次污染。
四、乙方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剩饭剩菜和潲水等废弃物拖回家中用于生猪喂养,不得转让、出售、改变用途,不得用来加工地沟油,不得转赠他人,不得食用;不得遗弃到其它地方而产生二次垃圾。以上四条规定乙方必须接受食堂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和广大众的
监督。一旦有人检举,经查证属实,合同自然终止。如因乙方将废弃物处理不当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与甲方无关,如有违法违纪行为,乙方将负完全责任。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乙方(盖章或签字)
学校餐厨垃圾处理合同 第2篇
出租方姓名:_____承租方姓名:_____
住址单位:____________住址单位:_____________
一、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___市___区___小区___栋___单元___楼___号一屋一厨门市,使用面积35平方米的房屋租给乙方使用,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租用期限__月。
二、每月租金___元,乙方第一次付__个月租金合计_____元,第二次付款应在前次租金期满前一个月支付,租期满不续租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如逾期不交乙方应主动搬出,否则甲方有权将房屋收回或通过诉讼解决。
三、承租期内甲方保证出租房无任何抵押、债务或其他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居住或经营,并负责物业费,包烧费的支付,市内的水、电、煤气、卫生、电话、治安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乙方交给甲方水、电、煤气、电话、房屋、等费用押金***___元,还房时,乙方不欠任何费用,甲方全部返还***___元,如欠费用则由乙方补充或在押金中扣除。
五、承租期内乙方应自觉爱护房内设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转借、转卖、改变房屋结构,如因管理不善发生水灾、火灾及人为损坏或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收回房屋的**。
六、甲方中途终止合同要返还已方余下的租金,乙方中途退租甲方不退租金,国家占用土地或动迁,乙方需无条件搬出,甲方退还余下的租金,双方均不属违约。
七、乙方在承租期已满,没有说明续租和签约,占房不交、整天锁门、联系中断七天之后,甲方可打开房门收回此房,一切后果乙方自负并应补交所有拖欠费用。
八、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各1份,并附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九、电表指数:民用表:____公用表:____
煤气指数:_____水表指数:____
十、退房时,乙方应将承租方的室内恢复原样。
十一、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盖章:已方签字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学生垃圾处理权承包协议 (菁华1篇)
学校餐厨垃圾处理合同 第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总则与期限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甲已双方系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甲方将_____中学学生垃圾处理权承包给乙方。合同期限为一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乙方的合同**与义务:
回收_____中学学生垃圾,负责垃圾房周围环境保洁。
(一)工作时**着装,不得影响学校形象。
(二)下午放学后收集可回收垃圾,集中到学生公寓(1)地下车库。收集可回收垃圾时不得影响正常教学。
(三)可回收垃圾每周清理一次,不对周围环境构成破坏。
(四)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一次**纳卫生保证金_____元;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交纳首期承包款_____元,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交纳二期承包款_____元。
(五)接受甲方的**,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六)在签订本合同时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七)定期按时回收垃圾,保持教学楼环境卫生整洁。
(八)不得转包,必须自己履行义务。
三、甲方的**与义务
(一)向乙方收取承包款及保证金。
(二)检查垃圾房周围环境卫生,第一次卫生不合格警告,二次卫生不合格每次扣除乙方保证金50元,并发出扣款通知;合同到期时一次性向乙方返回保证金未扣除部分。
(三)协助做好学生可回收垃圾分类工作。
(四)教师办公室废纸不属本合同范围,教师可自主处理。
四、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合同,须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
2.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立即**合同:
1损害甲方利益,危害甲方声誉,造成严重后果,给甲方造成极坏影响的';
2.无理取闹、搬弄是非、不服从管理、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甲方秩序的;
3、乙方有一天未清理垃圾的。
3.盗窃、**、营私舞弊;
4.其它违反国家、甲方规定的。
(三)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违约**合同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合同时间从甲方同意之日计算。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合同期内乙方**;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五、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解决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合同条件单方**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因**合同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有关机关解决。
六、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餐厨垃圾处理管理**优选【一】份
学校餐厨垃圾处理合同 第4篇
粗油脂出售收入和有机肥原料收入
产品量假设
价格假设
测算结果
第八章 项目可行性分析
项目风险低。本项目能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将政府从不擅长的具体运营等微观事务中脱离,仅承担监管者角色,运营环节主要风险由更专业的特许经营者承担,大大降低了政府方风险,同时增强了整个项目抵抗风险的能力。
第九章 政府承诺的优惠政策
学校餐厨垃圾处理合同 第5篇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总则与期限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甲已双方系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甲方将_____中学学生垃圾处理权承包给乙方。
合同期限为一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乙方的合同**与义务:回收_____中学学生垃圾,负责垃圾房周围环境保洁。
(一)工作时**着装,不得影响学校形象。
(二)下午放学后收集可回收垃圾,集中到学生公寓(1)地下车库。
收集可回收垃圾时不得影响正常教学。
(三)可回收垃圾每周清理一次,不对周围环境构成破坏。
(四)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一次**纳卫生保证金_____元;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交纳首期承包款_____元,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交纳二期承包款_____元。
(五)接受甲方的**,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六)在签订本合同时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七)定期按时回收垃圾,保持教学楼环境卫生整洁。
(八)不得转包,必须自己履行义务。
三、甲方的**与义务(一)向乙方收取承包款及保证金。
(二)检查垃圾房周围环境卫生,第一次卫生不合格警告,二次卫生不合格每次扣除乙方保证金50元,并发出扣款通知;合同到期时一次性向乙方返回保证金未扣除部分。
(三)协助做好学生可回收垃圾分类工作。
(四)教师办公室废纸不属本合同范围,教师可自主处理。
四、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合同,须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立即**合同:1损害甲方利益,危害甲方声誉,造成严重后果,给甲方造成极坏影响的;无理取闹、搬弄是非、不服从管理、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甲方秩序的;3、乙方有一天未清理垃圾的。
盗窃、**、营私舞弊;其它违反国家、甲方规定的。
(三)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违约**合同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
**合同时间从甲方同意之日计算。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合同期限届满;合同期内乙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五、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解决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合同条件单方**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因**合同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无效的,可以向有关机关解决。
六、其他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半连续式厨余和牛粪混合厌氧消化范文1份
学校餐厨垃圾处理合同 第6篇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餐厨垃圾处理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有关用语的含义)
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
前款所称的厨余垃圾,是指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前款所称的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容环卫局)负责本市餐厨垃圾处理的管理;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市容环卫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餐厨垃圾处理的日常管理。
本市环保、工商、**、农业、经济、食品卫生、质量技监等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减量化和资源化)
本市倡导通过净菜上市、改进加工工艺等方式,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量。
本市鼓励对餐厨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
第六条(义务主体)
食品加工单位、饮食经营单位、单位食堂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应当承担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的义务。
第七条(产生申报)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每年度向所在地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申报本单位餐厨垃圾的种类和产生量。
第八条(收集要求)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按照《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产生废弃食用油脂的,还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安装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将餐厨垃圾与非餐厨垃圾分开收集;餐厨垃圾中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应当分别单独收集。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保持餐厨垃圾收集容器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九条(自行收运和处置)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自行收运餐厨垃圾的,应当符合市市容环卫局规定的条件,并在首次收运前向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备案。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微生物处理设备处置厨余垃圾的,其微生物处理设备应当按照《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市市容环卫局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自行收运、处置的情形外,餐厨垃圾应当由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规定的收运、处置单位进行收运、处置。
第十条(收运单位)
经市市容环卫局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招标确定的生活垃圾收运单位为同一区域餐厨垃圾的收运单位,负责区域内餐厨垃圾的收运。
第十一条(收运要求)
从事餐厨垃圾收运的单位收运餐厨垃圾时,其收运的餐厨垃圾种类和数量应当由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予以确认。
从事餐厨垃圾收运的单位将餐厨垃圾送交处置单位时,应当由处置单位对送交的餐厨垃圾种类和数量予以确认。
餐厨垃圾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滴漏、撒落。
餐厨垃圾运输设备和工具应当保持整洁和完好状态。
第十二条(收运台账)
从事餐厨垃圾收运的单位应当建立收运记录台帐,每季度向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申报上季度收运的餐厨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和处置单位等情况。
第十三条(处置单位)
厨余垃圾处置单位由区、县市容环卫部门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由市市容环卫局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应当在加工工艺上具备全过程封闭化处置的条件。
市市容环卫局和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招标确定的厨余垃圾处置单位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以下统称餐厨垃圾处置单位)的'名称、处置种类、经营场所等事项。
第十四条(处置要求)
从事餐厨垃圾处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标准,实施无害化处置,并维护处置场所周围的市容环境卫生。
从事餐厨垃圾处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在处置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使用微生物菌剂处置餐厨垃圾的,应当按照《市微生物菌剂使用环境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取得环境安全许可证的微生物菌剂,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五条(处置台帐)
从事餐厨垃圾处置的单位应当建立处置记录台帐,每季度向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申报上季度处置的餐厨垃圾来源、种类、数量等情况。
第十六条(申报信息汇总)
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及时将有关单位申报的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等情况汇总后,报送市市容环卫局。
第十七条(处理费用)
除自行利用微生物处理设备处置厨余垃圾的情形外,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按照收运单位收运的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等,向所在地区、县市容环卫部门指定的机构缴纳餐厨垃圾处理费。具体的缴费标准和办法,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市容环卫局另行制定。
市市容环卫局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按照收运种类、数量,向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支付收运费用;按照招标处置的有关协议,向餐厨垃圾处置单位支付处置费用。
第十八条(禁止行为)
在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将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使用或者销售;(二)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
(三)将厨余垃圾作为畜禽饲料;
(四)将餐厨垃圾提供给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规定以外的单位、个人收运或者处置;(五)将餐厨垃圾混入其他生活垃圾收运;
(六)将餐厨垃圾裸露存放。
第十九条(**检查)
市市容环卫局和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加强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检查;对违法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等行为,可以会同工商、环保、农业等相关管理部门联合查处。
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与检查内容有关的资料,不得弄虚作假或者隐瞒事实,不得拒绝或者阻挠管理人员的检查。
第二十条(投诉和举报)
市市容环卫局和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接受公众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投诉和举报。受理投诉或者举报后,市市容环卫局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及时到现场**、处理,并在15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或者举报人。
第二十一条(监管档案和奖惩措施)
市市容环卫局和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应当加强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收运单位和处置单位的**检查,并建立相应的监管档案。
餐厨垃圾产生量连续3年低于同行业平均产生量的单位,由市市容环卫局公布其名单,并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的奖励办法,由市市容环卫局另行制定。
本市对违反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规定的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计记分**。对累计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市市容环卫局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可以**与其签订的招标收运、处置协议;被**协议的单位3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垃圾收运、处置的招标。具体的记分办法,由市市容环卫局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行政处罚)
对经营性活动中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由市容环卫部门或者市容环卫监察**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未办理申报手续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未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或者未保持收集容器完好、正常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3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规定,未建立收运、处置台帐或者未申报收运、处置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缴纳餐厨垃圾处理费的,责令限期补缴;逾期不补缴的,可按每吨(不满1吨的,以1吨计)500元处以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将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使用或者销售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将餐厨垃圾作为畜禽饲料或者提供给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规定以外的单位、个人收运或者处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非经营性活动中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由市容环卫部门或者市容环卫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条(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处理)
餐厨垃圾处置过程中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由环境保护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条(复议和诉讼)
当事人对有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或者《*******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讼,又不履行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可以**申请****执行。
第二十五条(施行日期和废止事项)
本办法自年4月1日起施行。1年12月29日市人民**令第80号发布的《市废弃食用油脂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学校餐厨垃圾处理合同 第7篇
甲方:
乙方:
为规范单位餐厨垃圾清运管理,根据《北京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管理办法》以及市、区政府有关餐厨垃圾处理工作要求,甲方安排餐厨垃圾清运服务,乙方配合甲方清理餐厨垃圾。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有关餐厨垃圾清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落实餐厨垃圾清运合作单位,并落实合作标准。
2、甲方负责安排规范餐厨垃圾处理及清运场地。
3、甲方根据餐厨垃圾总量确定垃圾运量,确保垃圾正常清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做好餐厨垃圾收集、分类、搬运等日常管理工作。
2、乙方须将餐厨垃圾装入绿色120L(升)标准的收集容器内(见《垃圾收集容器产品技术要求》),并保证餐厨垃圾装载不外露,保持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外观干净、整洁、无破损。
3、乙方负责根据上述标准及垃圾量,相应购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如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因破损等原因影响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及时更换。
4、乙方严禁将塑料、纸类、金属、玻璃、织物、建筑垃圾等非餐厨垃圾装入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内。
5、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将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存放在指定餐厨垃圾处理及清运场地,并规范码放。
6、乙方不按本协议中明确约定的餐厨垃圾分类标准清理垃圾,影响甲方餐厨垃圾整体清运工作开展的,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三、餐厨垃圾清运量
乙方每日需要餐厨垃圾清运量为个标准桶(120升),乙方餐厨垃圾清理数量发生变化时,须提前3天告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需求协调解决餐厨垃圾清运。
四、餐厨垃圾清运费用
如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政府出台新的收费政策,重新签订清运餐厨垃圾协议,协商未果原协议终止。
五、本协议有效期为:
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七、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