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工程居间合同范本(通用4篇)
正规工程居间合同范本 第1篇
1、通知联系人
为方便协议双方情况的沟通,甲方指定___________为己方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__为己方联系人,具体负责通知和传达本合同相关事宜。
2、任何一方依据本合同约定需要发出的通知或其他告知事宜,如告知本条第1项约定的对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该方已履行告知义务。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中确定的通讯地址发生变化时,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3、通知地址及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选择电子邮件、邮件、传真、电话作为通知方式。
(1)电子邮件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2)邮寄地址
甲方地址: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3)传真号码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4)电话号码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4、通知视为实际送达的日期确定如下:
(1)电子邮件方式的通知,该等通知以已读回执标注日期为送达日。
(2)邮寄方式的通知,该等通知于发件之日起7日视为送达。
(3)用传真方式发送的通知,在有关该传真的传送报告标明的传送日视为已实际送达。
(4)用电话方式发送的通知,在双方接通电话的当日视为已实际送达。
正规工程居间合同范本 第2篇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________省____________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建设单位未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正规工程居间合同范本 第3篇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因乙方同意为甲方报告订立保险契约之机会,双方依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居间合约如下:
第一条 合意事项
双方依本合约之约定成立居间关系,不适用其它劳务关系相关约定或规定,乙方同意为甲方寻觅及指示可与其签订保险契约之相对人,而提供签约之机会。
第二条 居间报酬
保险契约因乙方之居间而成立生效,并逾期契约撤销期限确定生效后,乙方始得按甲方之相关报酬标准支领报酬。
第三条 合约期间
本合约自甲方完成相关程序并核定生效日起生效,乙方无异议同意以甲方核定之生效日为准。本合约以个__________月为一期,每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如乙方无异议则视同续约。
第四条 权利义务
双方同意遵守本合约之规定,乙方倘有违反本合约及其它相关办法之约定,__________或为本合约约定范围外之行为,致损及甲方或第三人权益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惠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条 其它约定
本合约之条款及甲方所订其它相关办法均为本居间合约之构成部份。
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_相关法令规章办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业务居间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正规工程居间合同范本 第4篇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以互惠互利为原则,就乙方作为甲方居间人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居间业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 介绍客户,促成甲方与客户间就前述委托事项签订合同。
第二条 服务区域和排他性
1、乙方居间服务的区域为 地区。乙方若需增加区域,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如有违反,甲方有权随时取消本合同。
2、乙方所介绍之客户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亦不得以直接方式绕过乙方就委托事项签订合同,除非乙方同意或乙方已放弃该客户。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不得推荐、介绍、代表、制造或销售与第一条同类或相似的委托事项给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第三条 居间合同服务内容
1、乙方推荐委托事项和介绍客户给甲方,甲方视乙方要求协助接触洽谈。
2、乙方对其介绍之客户提供:
(1)售前委托事项解说;
(2)合同达成签署流程指引。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不得为非履行本合同目的而使用。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主动归还剩余资料给甲方。
第四条 委托事项瑕疵
1、由甲方交付之委托事项若有瑕疵,由甲方自行对客户负责,与乙方无关。
2、乙方介绍客户之委托事项若有瑕疵,由乙方对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第五条 付款
1、经乙方介绍成交的,甲方于合同成立并完成交易后_____日内支付乙方佣金 元。
2、乙方履行本合同及居间活动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就其介绍客户的合同履行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其中任一方对甲方的违约均视为乙方及其介绍客户的共同违约,甲方有权任意选择一方或几方进行追偿。
2、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包括签订本合同前)所获得的甲方任何经营或技术信息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一旦乙方泄密,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_____万元,另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3、无论何种情况下,乙方均不是甲方的代表或员工,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在履行本居间合同过程中应当明确告知相关客户,否则,乙方应承担一切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居间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满前 个月内双方均无终止合同书表示时,且期满后双方均继续实际履行本合同事宜的,本合同自动顺延。
3、正常情况下,若任一方有特殊原因,欲提前终止本合同时,应于 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后,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 居间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居间合同条款独立性
如本合同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合同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合同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居间合同变更与补充
1、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通知
1、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在居间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活动终止或带来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 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 居间合同附件
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合同;
(2)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居间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省 市 区(县) 签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