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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院劳务派遣合同(汇总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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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院劳务派遣合同 第1篇

询问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0日17:30;答疑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5日17:30。

本次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条评审规则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_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不重复交叉享受)。

方式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投标文件加密的CA数字证书到永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永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六楼(永平县综合集贸市场西大门旁)】开标现场进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

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各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投标人、采购单位、监督部门等)参加开标评标有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永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开标评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敬老院劳务派遣合同 第2篇

项目名称:永平县民政局劳务派遣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购买服务项目中涉及岗位人员的形式,委托承接主体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县乡级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村级社会救助协助员、敬老院劳务派遣服务人员、困境儿童劳务派遣服务人员,充实到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三级社会救助经办部门,统筹使用、专职专责行使社会救助事务性等工作。

如下表:

服务品目名称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县乡级社会救助

经办人员

15人

¥元(含五险)

村级社会救助

协助员

80人

元(含意外险)

敬老院劳务派遣

服务人员

13人

元(含五险)

困境儿童劳务派遣

服务人员

元(含五险)

基本服务要求

1.公司必须配合我局工作人员于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核实,并保证每月15日前为劳务派遣人员垫付上月工资,购买相应保险,民政局收到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发放花名册、保险缴纳清册后,于每月25日前拨付劳务派遣公司相关工资、保险费用。

2.公司必须在永平县注册分公司,并在当地缴纳所有人员保险;

3.公司必须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确保劳务派遣人员能够履行好岗位职责,并根据我局工作需求及时补充派遣人员。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敬老院劳务派遣合同 第3篇

时间:2021-05-3116:00至 2021-06-07  23:59,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确认投标并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自确认投标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均可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

售价(元):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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