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申请书模板(热门8篇)
解除合同申请书模板 第1篇
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
住址:××××××
身份证号:××××××
代理人:××
××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仲裁请求
1、 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于××年××月××日作出的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补发从××年××月××日起至裁决生效之日止的工资(按万元/月计算)和经济补偿金(按照工资的25%计算);
3、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从××年1月至××年2月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的双倍工资计万元(按万元/月计算,共11个月工资)。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于××年与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但在建立劳动关系后直至××年2月6日,被申请人未能按照《_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申请人在被申请人的平均工资为万元,故被申请人应当为此另行支付万元的二倍工资。
××年8月25日,被申请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以申请人违反被申请人劳动人事手册第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非法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并从20xx年8月25日起,被申请人停止支付申请人的工资,根据相关法规,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并承担工资总额25%的经济补偿金责任。
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特申请劳动仲裁,依法支持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申请人(签字):
日期:
解除合同申请书模板 第2篇
劳动者递交辞职申请,在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前或者劳动双方未就离职事宜确定具体的离职日期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撤回离职申请,具体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进行沟通。
《_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解除合同申请书模板 第3篇
某某公司:
本人某某,于 年 月 日同公司签订了为期 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现因(单位原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某款,个人原因:本人身体情况不适应此工作或是要照顾家庭)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
请公司接到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后,于 年 月 日前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 年 月 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请公司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 年 月 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申请人:
年 月 日
解除合同申请书模板 第4篇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就项目名称为 (暂拟名称)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委托乙方专利申请工作,现就工作中有关事项责,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委托乙方专利申报事项;
2)甲方应无保留地向专利人陈述该项专利申请案的真实情况,提供详细的技术交底书、相关附图和有关的资料及证明(包括经全体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委托书);或甲方的技术人员向人详细介绍申请项目的技术内容,并交付必要的文字资料和图式。
3) 甲方的专利申请不应有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技术等不正当行为,经发现和证实后,甲方应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不与退还。
4)在专利申请审批期间发生发明人、申请人权利纠纷时,应按专利法及相关规定先自行协商或经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因此而发生的专利审批时限的延误、终止,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5)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解除与乙方的关系,所缴费不与退还。
6)甲方应派专人与乙方联系及交接有关文件,如有人员或通讯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否则,造成文件转寄受阻或延误期限,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7)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有关专利申请书面通知后,应在该书面通知所述期限内及时给乙方进一步作业的书面指示;否则,有此造成的失误,有乙方承担责任。
8)如因甲方过错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所收费用不与退还。
9)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费标准支付费,官费部分按中国专利局标准支付给乙方,由乙方代缴。
10)甲方授权乙方全权处理申请从始至取得专利证书阶段中的事宜。
1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应自收到催款通知之日起三日内缴清全部费用,在此期限仍未缴清费用,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二、乙方职责
1)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有关专利申请事项的委托,为甲方提供专利服务。
2)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具体见双方签定的保密协议。
3) 乙方指派相对稳定的专业对口的人专门负责甲方的专利申报项目。
4) 乙方的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在甲方提供资料内容完整的情况下,外观专利申请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递件;新型专利申请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递件;发明专利申请在10个工作日完成递件(甲方核稿件时间,技术讨论时间不计在内)。
5)乙方的申请案件,在递交申请文件前,须经甲方确认后再提交。
6)乙方对已申报处在审查过程中的申请案有关事宜可以全权处理,但要及时向甲方征求意见及通告处理意见。因乙方工作失误,专利申请的权利丧失,可弥补的,乙方应义务弥补;如不可弥补,乙方退回该申请案的费,由此产生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在完成递件后,应将申请文件副本及请款单及时交与甲方;专利局文件应及时转交甲方,交接必须有记录。
8)乙方应自收到政府机构下达的与甲方有关的所有官方文件之日起一周内将文件转寄给甲方。
9)在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现有与甲方原委托业务有关的所有文件(包括复印件、图表等)交还甲方。
10)乙方未履行应负义务,应与收到甲方责令改正的通知之日起五日内予以改正,乙方在此期限内整改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三日内退还已收取乙方的费用,逾期按银行利率付息。
三、双方约定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1)费用标准:
实用新型申请费¥1500元/件;
发明申请费¥3300元/件;
外观申请费¥1000元/件;
实用新型及发明申请的超权项费为¥200元/项;
检索费0元;
其中:超权项为超过10个权利要求后的项数。
除上述缴费用标准外,如涉及其它服务项目费用原则上按双方议定标准执行。
涉及专利局官方费用的缴纳,按照有关政府文件执行。
2)支付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转来的申请文件(包括受理通知书)及缴款通知并核查无误后,应按在三天内
支付费用;专利申请获专利局授权后,甲方按上述“申请费”标准再向乙方支付20%的费,即300元,由甲方在接到授权通知后三日内支付。
专利年费、登记费、印刷费、印花税等甲方应依照国家专利局的通知缴纳。
四、其它事宜
1) 乙方同意帮组甲方办理专利申请费用的政府资助退费手续。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如在合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同意提交法院解决。
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生效,至专利申请获中国专利局授权通知、或因甲方原因造成视撤或被驳回之日终止。
甲方 乙方
解除合同申请书模板 第5篇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趸交时指给付当时保险金额的趸交保险费,期交时指给付当时保险金额的年交保险费。
第三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_;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爱滋病(_)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_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分5年、10年、15年、20年和30年五种,投保人投保时可选择其中椫帧?/P>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第五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第六条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七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第八条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第九条 保险金的申请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清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被保险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二、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_门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5.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6.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7.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四、本公司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五、如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生还,保险金领取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本公司已支付的保险金。
六、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自约定的领取保险金时起5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条 欠交保险费或未还款项的扣除
本公司给付各项保险金、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或返还保险费时,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险费或其他款项未还清者,本公司先扣除上述欠款及应付利息后给付。
第十一条 首期后分期保险费的支付、宽限期
首期后分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载明的方法及日期交付,如到期未交付时,自保险单所载明的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中止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逾宽限期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中止效力。
第十三条 减额交清
首期后的分期保险费逾宽限期仍未交纳的,而本合同已持续有效达1年以上并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如投保人在投保时进行约定或宽限期满前书面同意,本公司将以宽限期开始前一日所具有的“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作为一次交付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前项所称“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是指保险单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其他欠款本息后的净额。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投保人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的,应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按本公司规定提供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或本公司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双方达成复效协议,自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计算)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恢复。
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十五条 保单利差的计算及给付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且于每一保单年度末,若该保单年度“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大于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本公司以二者之差乘以“期中保单价值准备金”,计算保单利差。
前项所称“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是指该保单年度每月第一个营业日人民银行2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之简单算术平均值。
前述保单利差,本公司以投保人投保时所选择的下列两种方式之一给付:
一、抵交保险费,但交费期满后以储存生息方式办理。
二、储存生息:以各保单年度“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依复利方式计息,累积至本合同终止或投保人申请时给付。投保人如于投保时未选择保单利差的给付方式,以储存生息方式办理。
投保人可于合同有效期内,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变更前项给付方式。
本公司应每年将保单利差的有关资料以书面通知投保人。
第十六条 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
一、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二、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应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年龄限制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2年的除外。
2.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的实交保险费少于应交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本公司规定利率计算),或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交保险费和应交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3.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交保险费多于应交保险费的,本公司应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十七条 地址变更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注明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
第十八条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本公司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投保人于本合同成立后,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本合同。
一、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10日内,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公司退还已收全部保险费。如经本公司体检则扣除体检费。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保险费收据;
3.解除合同申请书;
4.投保人身份证明。
三、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保险责任终止。除第一项规定外,本公司于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但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二十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可依( )项处理:(1)通过仲裁解决;(2)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二十一条 释义
「本公司:指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意外伤害:指非由疾病引起的、外来的、突然的、被保险人无法预料和不可抗拒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爱滋病: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
「爱滋病病毒: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
后天性力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的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定义为准,如在血液样本中发现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或其杭体,则可认定为感染爱滋病或爱滋病病毒。
「期中保单价值准备金:指上一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与本保单年度末保单价值准备金的简单算术平均值。
「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年复利.
解除合同申请书模板 第6篇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租赁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二、室内附属设施:_________________
三、租用期限及其约定:_________________
1.租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房屋租金:_________________每月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按口月口季度口半年口年支付,另付押金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第1次付款计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天;
(4)连续3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四、双方责任及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1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五、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解除合同申请书模板 第7篇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规定,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关于业主行使单方解除权可能造成的损失,物业服务人完全可以根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另行主张,但不得以此为由阻却业主单方解除权的行使。
业主行使单方解除权必须履行法定程序。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决定是业主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前置程序,它直接决定了业主解除物业服务合同是否具备正当性,如果未能经过法定程序作出决定,则不能产生全体业主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意思表示。
业主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通过通知产生解除合同的效力,对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进行救济。物业服务的持续性、复杂性等特点,客观上要求业主提前较长的时间通知物业公司。提前通知的作用在于合同解除的情况下给予物业服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以便安排合同解除后的交接事宜,另外也提供了确定合同解除时间的基准日期。当然,为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契约自由,《民法典》还规定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不受六十日的限制。
解除合同申请书模板 第8篇
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
申请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除合同人员基本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
学历:____________
参加工作时间: 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何时在本单位工作 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职工类别: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起始时间: 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岗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除合同主要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门意见(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人事争议仲裁部门意见(盖章) : 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