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合同范本

兼职协议算劳动合同(热门4篇)

小车分享 11505

小车 分享

兼职协议算劳动合同 第1篇

兼职劳动合同的意外伤害条款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一、双方约定:

1. 双方确认:本合同的目的在于规定甲乙双方在兼职劳动过程中,如果发生意外伤害,双方需要承担的责任。

2. 鉴于双方当事人在兼职劳动过程中可能发生意外伤害,因此,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此约定有关意外伤害事项。

二、关于责任:

1. 根据《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甲方承担意外伤害的赔偿责任。

2. 如果乙方因受到意外伤害而无法工作,甲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乙方工伤赔偿;

3. 如果乙方因受到意外伤害而无法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甲方可以提出解除兼职劳动合同的申请,但是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给予乙方足额的补偿。

三、关于保险:

1. 甲方应当在双方签订合同之前,为乙方购买工伤保险,以防止因受到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损失;

2. 如果乙方因受到意外伤害而无法工作,甲方应当在乙方有效期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给予乙方工伤保险赔偿;

3. 如果乙方因受到意外伤害而无法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甲方应当在乙方有效期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给予乙方工伤保险赔偿。

四、其他条款:

1. 如果双方因受到意外伤害而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2. 本条款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兼职劳动合同终止时为止。

兼职协议算劳动合同 第2篇

根据《_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由此可以得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以上两个条件都需要公司提供相关的证据予以证明才可以。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有一个前提:

公司以员工兼职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员工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全日制的劳动关系,而且无论员工从事的“兼职”是全日制的还是非全日制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均可以适用以上规定。

无论哪种情形,都需要用人单位举证,从公司举证责任方面考虑,“严重后果”这个概念比较模糊,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公司应当对员工的兼职进行核实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员工兼职,就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举例例子】:

2021年,上海人社局公布了一例劳动仲裁案例:

员工杨某在工作之余,另外找了一份兼职,兼职的内容是“外卖送餐员”,一天在兼职的路上,杨某被出租车撞伤,责任判定为出租车全责。

杨某因受伤,正常公司的工作受到了影响,因此公司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

随后杨某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员根据《_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的关键在于:杨某是否与兼职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

经过相关调查,杨某的兼职工作是在不脱离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进行,属于兼职活动,杨某与兼职单位签署的是劳务协议,并未建立劳动关系。兼职的用人单位对杨某没有约束、管理等权力,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应有的条件。

经仲裁委员会经审理后认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杨某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争议,需要用人单位依法进行举证。

因此,原单位应承担不能举证的后果,因此其与杨某解除劳动关系依据不足,已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该赔偿给员工2N的赔偿金。

2N赔偿是指赔偿金,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截止到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例如,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3年,赔偿标准是2N,即赔偿3*2=6个月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

具体的计算标准如下:

那么问题来了,假设孟羽童被辞退这个瓜是真的,你觉得格力因兼职辞退孟羽童的行为合法吗? 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答案。

兼职协议算劳动合同 第3篇

虽双方所签协议名为《兼职水电工劳务协议书》,但并没有证据证明被告李四还从事有其他兼职工作。即使双方存在兼职关系,亦不当然的影响劳动关系的认定,应视具体情况而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四项、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的规定,我国《劳动合同法》实质上承认了兼职劳动关系的客观存在,对兼职劳动关系是一种不提倡也不禁止的态度,只要劳动者与兼职单位建立的用工关系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原用人单位和兼职单位对劳动者的兼职行为无异议,实际履行行为具备劳动关系构成要件,符合劳动关系基本特征,在一定条件下兼职关系也属于劳动关系,受劳动法的保护。

兼职协议算劳动合同 第4篇

答案是:允许。

《_劳动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AD位1

相关推荐

AD位2

热门图文

AD3

上一篇:理发店合伙合同协议书(实用9篇)

下一篇:劳务派遣合同范本简单版(必备2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