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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范文3000字(热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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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范文3000字 第1篇

一早就被刺骨的寒意痛醒。勉强起了床,热了杯牛奶,边喝边看窗外。窗外那几颗大树的树枝上空空如也,象征它们生命的绿色树叶,化作枯叶,凋落了一地。一片衔着一片,一片叠着一片,不自觉地便化作了一大块铺满整条街的枯黄色地毯。行人们走过这条街,踏上这层地毯,发出细微,但仍不失清脆的咔嚓声,就像咬下薯片时发出的那种。

他们匆匆的脚步形成的气浪,即使再微弱,也足以掀起几片枯叶。可刚露出几份见天日的水泥地板,很快又被从别处吹来的枯叶覆盖。若不是知道这条繁华的街属于一座繁华的城,单就这一个片段,这一个场景,打上“凋敝,萧条”的字样,也绝对不为过。“或者称呼此情此景为“马孔多”?”大脑里的这个念头还是一闪而过时,右手却如早已预知了大脑会有此念头一般,安静地放在了《百年孤独》的封皮上。若不是左手紧握的牛奶杯尚有余温,助我抵御寒意。我一定会被透过这书皮的,更甚于窗外的寒意狠狠刺痛。马孔多在哪里?马孔多在《百年孤独》的360页书纸里,在加西亚马尔克斯的脑海里。

村子因为他的到来充满了活力,以及荒诞的探索热情。可马尔克斯显然不是安徒生,他不是来讲童话的。接下来的百年纪事成为阿尔卡蒂奥家族以及马孔多村的噩梦。家族创始人,何塞因为解不开梅尔基亚德斯的羊皮卷而发了疯,下半生一直被绑在树上。大儿子放荡不羁离家出走,最后枉死。二儿子一生孤傲异常,不懂得爱,也没有被爱过,在发动了32场起义后,宣布与政府和谈,孤独而死。三女儿和养女,为争一个男人而争风吃醋,一直斗到老死方休。本以为家族传到了第二代,会有所好转。可家族里的后人,不但不停地重复以第一代人的名字命名,还一遍遍地重复着前人的悲剧。一个个或死于非命,或失心发疯。直至家族最后的传人,私生子奥雷里亚诺因为妻子难产而死,儿子刚出生即被蚂蚁吞噬,悲愤中解开了梅尔基亚德斯的羊皮卷,这才发觉,原来吉普赛人死前早已解开了家族的整段命运:家族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伴随着家族的陨落,整个马孔多村也在经历了创立伊始的清贫,外来人口迁入后的人丁兴旺,外国殖民势力的投资与撤出后,最终走向衰败,走向毁灭。马孔多的兴旺与灭亡,映射了广大第三世界的村庄与小城镇在20世纪的挣扎与不易。

在不开放的年代里,他们只能与愚昧为伍。甚至把冰当做一件发明。但那时的马孔多人是幸福的,他们战胜了大泽区的糟糕环境,战胜了萦绕村庄多时的失眠症。还能时不时地从同样愚昧的吉普赛人那里找点乐子,就像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在向外国殖民势力开放的伊始,他们享受到了现代社会带来的一切满足,火车,电话,照相,就业机会,当然也包括拿着留声机,样样精通的法国**。可是,伴随着完全的开放,殖民者在带来享受的同时,也和当地的**政府勾结,使用极低的价格雇佣劳工。当劳工以**申索权利时,狼狈为奸的政府,立马挥起屠刀,毫不留情地镇压。

殖**义者却以无辜不知情者的样子,扮演着救世主的角色。许下一连串空洞的美好的诺言,却在村子遭受自然大灾时,拍拍屁股收拾走人。在他们眼里,村子就是一笔买卖,当其价值被榨干时,殖民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才不在乎那些原住民的生活呢。而对于政府而言,村子也是一笔买卖,政府收取大量的税金,当殖民者撤出后,这个没有最后一点价值的村子,自然不能再勾起政府的一点欲望。他们也不在乎那些可怜的国民的生活。这样的交易,对于殖民者和政府而言都是有利可图的不亏本买卖。唯一被牺牲掉的便是如马孔多一样的不幸村庄。然而,在同情何塞家族与马孔多村的同时,我却隐隐地又要为他们的某些传统而愤怒。

这种愤怒,不是憎恨,而是怒其不争。贫穷是一种至极可怕的疾病,就像艾滋病先摧毁人们的免疫系统,使得人们即使一次小小的感冒也可以致死一样。贫穷,先摧毁的是人的道德底线,然后,使得人们无论做什么,都无法摆脱厄运相伴。我不是卫道士,我也提倡婚姻自由,我也不喜欢文章后半段当家作主的宗教没落贵族费尔南达的刻板与虚伪。但是,我仍然无法接受何塞家族私生子成堆,家庭**的习俗。书中,几乎每个何塞家族的男人都会有一个私生子,即使是像梅梅这样的女孩子,也会因为青春期的冲动而养下一个私生子。而奥雷里亚诺上校更是有18个私生子,1个死于战乱,17个死于政敌的暗杀。更让人费解的是,乌尔苏拉居然全部都认下,并统统养大。乌尔苏拉是出于同情,怜悯,延长香火?我不得而知。但是,在我的国度里,私生子远没有到可以正大光明地被接受。因此,我始终相信何塞家族的这一荒诞习俗,以及乌尔苏拉的所谓宽容,完全都是出于一种因为贫穷对道德底线的长期侵蚀,而最终导致的愚昧与堕落。贫穷毁灭了何塞家族的同时,也对马孔多所在国度的自由派义军下了手。参加了自由派起义军的小奥雷里亚诺想和自己的姑姑阿玛兰妲上床,却遭到了阿玛兰妲的拒绝。郁闷的他问自己的战友“我们是为了自由婚姻而战吗?”他的战友回答“是,我们战斗是为了将来你连你老娘都能娶!”道德底线被侵蚀,直接导致了人与人关系的混乱,也间接导致了自由派无论如何革命都无法取得胜利。在那个虚拟的国度里,自由派伸张的所谓自由犹如嬉皮士曾经鼓吹的“要**不要做战”。

性解放是自由的一大意义,但不是全部的意义,更何况他们所谓的性解放,是连老娘都可以娶的极大解放。相信但凡还相信人伦纲常的家庭都不会给这样的派系投上一票的。历史的车轮无情地碾碎了何塞家族和马孔多村,只留下了一地碎片,一地血肉,一地孤独,等待着蚂蚁来觅食,等待着诗人来吟诵,等待着后人来重复。马尔克斯成功地描绘了一个时代,一群人的生活状态。看着他们,就不得不联想到自己所处的世界,这个真实的世界。不禁要问:当我们因为贫穷而愚昧,又因为要摆脱贫穷而不择手段时,我们的城市,我们的社会距离马孔多又还有多远呢?君不见,那个百年孤独的诅咒就像达摩克利斯之剑一般,正时刻地悬挂在我们头顶。街上,枯黄的树叶被清洁工人扫去了大片,但是我分明看见更多的枯黄树叶早已蠢蠢欲动。

征文范文3000字 第2篇

看惯了春花秋月,是否还会在乎自然频繁的变更;尝尽了悲欢离合,是否还会被心中的那抹回忆惊扰?淡淡的月光,淡淡的流水,还有心中那缕淡淡的家风,潜藏在岁月的河流中,浮动着我那动人的心弦,家风再用他那满含沧桑的口吻,讲述当年的那些青涩往事……

――题记

小草在之所以能茁壮成长,是因为那勤劳的土地源源不断的给小草送去养分,奉献雨露毫不吝啬的给小草送去水分,慈爱的太阳不求回报的给小草送去阳光。春风轻抚着它,雷电考验着它,石头捶打着他……几个月后,小草变成了茁壮的大草,即使有路人的踩踏,他依旧保持青绿,依旧保持活力。因为在他成长时获得了环境的滋润,因此打下了最坚实的根基。而我们不就像那小草,只有在优良家风的熏陶下,才能出类拔萃,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少走弯路。中国是礼仪之邦,五千年的文化传承至今,深深铭刻在中国人的心中。每个家,都有家训、家规、家风,俗话说得好:无规矩不成方圆:从孟母三迁到岳母刺字,好的家训、家规、家风不仅承载了祖祖辈辈对后代的希望对后代的策鞭,也同样体现了中华民族优良的民族之风!所以对于家风家训更是重视。而要说起我的家风家训那可要谈谈我小时候的几件事。

俗话说:“勇敢,事情必成;勤劳,幸福必到。”当然在我们家可是把勤劳放一位。在家里数奶奶和妈妈最勤劳了,我们家住在农村,她们深知只有靠一双手才能供我和姐姐上学,勤就这样不知不觉得成为了我们家的家风。记得在那年夏天,正是收麦子的高峰期,却不巧赶上我爷爷生日,一家人忙得不可开交。爸爸在家里炒菜,只有妈妈和奶奶带着我去割麦子。那时还没有普及现在的割麦子车,只是用镰刀收割从清晨到中午,一刻也不曾停歇,妈妈和奶奶都汗流浃背,妈妈那白色的衬衫的像水洗过一样,奶奶那纤瘦的身子更显得凄凉。她们没有吃饭,喝两口水对她们来说就是休息了。下午我们才陆陆续续的回到了家,妈妈和奶奶并没有停歇,而是一起洗着衣服擦着桌子,都顾不得头上的汗珠。我匆匆忙忙的吃完饭就早早的睡下了。在深夜里,从门缝里透过来了一束光,我朦朦胧胧地循着光走过去,看见妈妈正辛勤的收拾着中午的酒席。左一擦,又一理,持续不断。我看见妈妈脸颊旁流下豆大的汗珠,一滴。妈妈的背微微驼着,曾经引以自豪的直背,今儿怎么有些驼呢?我的睡意全无,客

厅里的灯依旧亮着……

“家风是一个家的全貌,家风就是做善事,不求回报;家风就是为人老实,不干坏事;家风就是小小举动创美德;家风就是常做好事,无怨无悔;家风就是心中有家,心中有国。;“做事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要用积极向上的阳光心态去面对眼前的重重困难;待人有礼貌。首先,在勤勤恳恳方面,他勤勤恳恳从不叫苦叫累。接着,在待人有礼貌方面,在阳光心态方面,家风就是一个家族的面貌,我要好好牢记长辈告诉我的好家风。

我在奶奶、妈妈的耳濡目染下,也学会了勤劳,虽然奶奶去世了,而她的勤劳之风永远铭记在我的心中。我现在是卫生小组的组长,每天到我值日的时候我都恪尽职守,受到了老师的表扬。勤劳不仅为了自己也是为了别人,这句话不时地在我脑海中浮现。

“舍自己,为别人”在现实中“舍己为人”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情。他不只是一时的冲动,他不只是思维的兴奋,也不只是一时的意气用事,不是一时的失去理智他需要一种崇高的精神,需要一种眼里有他人,愿意牺牲自己去帮助别人的伟大情怀这不仅是现在社会上的舆论焦点,也是我家里行为上的赞扬焦点。爸爸是一名普通的人,家里也不是怎么富裕,但以自己的一双巧手获得了村里人人的赞扬。爸爸什么都会做,像修电,修车,修水管,修自行车,修微波炉……总之在我印象中他做事最细腻。当人们什么东西坏了时,都会来找他,他毫不犹豫的接受。有一天,我到仓库里去找东西,发现里面全是钻机、自动充电机和一些我不认识的工具,我连忙跑过去问妈妈,妈妈告诉我,爸爸为了给村里人修坏了的东西才自己拿钱买了这些的零件和工具。我愣住了,难道这就是真正的舍己为人吗?就这样,我深深地把爸爸的精神印

在了心里。春天时,村里人都帮我们播种。夏天时,他们都帮我们剥玉米。秋天时他们都给我们家送苹果。但爸爸都回绝了。爸爸说:“我们真正收获的不是别人的东西,而是别人的心……”是呀!舍己为人是一朵永不凋谢的花,不但开在生活里,也开在人们的心里……

爸爸的实际行动潜移默化的感染了我,我一直都记得,有付出就有收获。在学校里,虽然我整理笔记本付出了莫大的努力,但我依然毫不吝啬的借给别人借鉴。你给予别人一份帮助,别人也会给予你一份帮助;你给予别人一份爱,别人也会给你一份爱,难道这不是在千变万化的社会中立足的精华吗?我不崇拜明星,我不崇拜富有的人,我只崇拜舍己为人的爸爸和雷锋。爸爸就是那一朵永不凋谢的花,开在我们的心里,永远,永远……俗话说:“百善孝为先”,我们祖祖辈辈都以“孝”为家风的核心。我国古代人就十分孝顺,比如《三字经》中的黄香,在他9岁时母亲就去世了,他十分悲伤。可母亲已经不能生还了,于是他决定把对母亲的思念以及爱全部都倾注到父亲身上。冬天的天气十分冷,晚上睡觉时,黄香就先躺在父亲的被中,等被窝热后才回到自己冷冰冰的被窝里。这就是著名的“香九龄,能温席。”这个故事让我初步认识到了孝,而让我深刻理解的孝是从爸爸身上学到的……

刘应节,字子和,明中期大臣1543年(嘉靖二十二年)乡试第一,1547年(嘉靖二十六年)考中进士,任户部广东司主事。刘应节是刘氏子孙学习的好榜样在刘应节小的时候就热爱学习长大后为朝廷效力。当初蒙古攻打到长城边时给将士们送补给时满朝文武没有一个敢去的而身为一个文官的刘应节挺身而出送去了将士们的补给现在长城边还有刘英杰的雕像。他去时和朋友说如果七天没有回来就把妻子儿子送回老家在此可以看出刘应节是一个勇敢卫国付出的人。刘应杰乐善好施他一生重视教育。1576年(万历四年)回到家乡。回乡后,他出资修建了“麓台书院”,并亲自讲学。潍坊许多的文人墨客都是他的影响。在刘英杰身上有一种昂扬进取的精神这种精神没有时代性和阶级性的。他医生为官清正,1591年去世后。吊唁者络绎不绝,万历皇帝遣使凭吊,并追赠他为太子少保。

自我出生那年起,爷爷的心脏就不好,奶奶一个人无法照顾爷爷,又因为爸爸的兄弟长期出门在外,所以照顾爷爷就自然而然的成了他的责任。白天爸爸上班妈妈去照顾,晚上爸爸就要陪爷爷睡觉。因为爷爷半夜老是咳嗽喝水,也因这个爸爸老是睡不着觉,但他没有埋怨还是尽心尽力的照顾。每到过节爸爸放假时,他总是要带着爷爷去看看附近的景色,和爷爷去田野里呼吸新鲜空气,虽然有点麻烦,但爸爸希望多看到一点爷爷的笑容。中午爷爷总是要睡上一个午觉,爸爸总是叮嘱我要给爷爷不时地往上盖盖被子,以免着凉。虽然简单的一个叮嘱、一个动作但透漏出爸爸对爷爷不善

言语而又细腻的爱。

征文范文3000字 第3篇

这篇文章读几遍就会发现,此书形散而神不散,果然“大家之作,其言情也必沁人心脾,其辞脱口而出而无矫揉装束之态,以其所见者真,所知者深也。”我将正文内容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一、词以境界为上(王国维对词的境界的评析);二、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词的发展历程以及词人词作风格)

词以境界为上

王国维论词以境界为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言气质神韵不如言境界”。例如王维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王国维谓之“此等境界,可谓千古壮语。”词以境界为最高审美标准。那么,什么是境界呢?他是这样解释的:“境非独谓景物也,感情亦人心中之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着,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像晏殊的词“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天涯茫茫,长路漫漫,秋风渐起,伊人远隔,天气之凉比不上相思之苦,秋风起时偏登楼,欲言无语更无人听,一切的一切在无可奈何之中变得难以承受。这种用真感情写的真境界,不仅得到了王国维的赞赏,也获得了历经千年万年的力量,流传至今。

王国维还指出,境界有理想和写实之分,又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之分。“有造境,有写境,此理想与现实二派所之由分。然二者偏难分别。因大诗人所造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必邻于现实之故也。”就像冯延巳的《醉花间》词“高树鹊衔巢,斜月明寒草”,俊朗清雅。能够感动别人的永远是对真实的升华,而不是纯粹的虚构与写实。这正是美的根基所在。

“有我之境”的要点在于“以我观物”,即从自我感情出发,对客体进行加工整理,一切外物都成为内在感情的表象,如“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幕”。“无我之境”的要点则在于“以物观物”,强调客体存在的真实性,主体意识被客体化,如“菜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寒波澹澹起,白鸟悠悠下”。这也是主观诗跟客观诗的区别所在。古人写词,写有我之境的较多。但对名家高手来说,他们可以得心应手的根据自己的愿望进行选择运用。例如苏轼之词既有“明月如霜,好风如水,情景无限”这样自然优美的无我之境,也有“春色三分,二分尘土,一分流水。细看来,不是杨花,点点是离人泪”这样壮美的有我之境。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唐五代北宋之词,可谓“生香真色”。清代文学家潘德舆说,“词滥觞于唐,畅于五代,而意格之闳深曲挚,则莫盛于北宋。词之有北宋,犹诗之有盛唐。至南宋则稍衰矣。”清初有文学家说,“词至北宋而大,至南宋而深。”众说纷纭。让我们来看看王国维的观点吧:“君之于词,于五代喜李后主、冯正中,于北宋喜永叔、子瞻、少游、美成,于南宋除稼轩、白石外,所嗜者鲜矣。尤痛诋梦窗、玉田,谓梦窗砌字,玉田垒句。一雕琢,一敷衍。其病不同,而同归于浅薄。六百年来词之不振,实自此始。夫自南宋以后,斯道之不振久矣!元明及国初诸老,非无警句也,然不免乎局促者,气困于雕琢也。嘉、道以后至此,非不谐美业,然无救于浅薄者,意竭于摹拟也。”

虽然“才之不可强也”,但一代有一代之文学。“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文学作品的形式体裁变化有其自身的萌芽、发展、壮大、衰落、消退和新体裁诞生的过程。但单纯从词的角度来看,古人词作真的是“满园春色管不住”“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啊!每经历一件事情,我们都会增长一些见识;每读一本书,我们都会增长一些智慧。《人间词话》带给我的,远远超过这些。这本书把我带进了词的天堂。我像一颗小星球,在此的浩瀚的宇宙中尽情享受精彩绝伦的文字带来的快乐,一次又一次的感叹写出这样或清俊或幽怨或豪爽的文字的人不是天才那是什么!这本书增强了我整理资料的能力。

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不可不历三种之阶级:「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晏同叔《蝶恋花》此第一阶级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欧阳永叔《蝶恋花》此第二阶级也。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辛幼安《青玉案》)此第三阶级也。——王国维

王国维的这三境界是我读师范时所了解的,当时就对王国维的《人间词话》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次有幸拜读后,顿觉词的世界是如此之大,如此之深,当你遨游其中使你会发觉自己的渺小与无知。

王国维一生在考据、哲学、文学评论等多方面成就俱佳,然而他对自己写词的工夫尤其自得,曾说过这么一段雄视百代的话,他说:「余之于词,虽所作尚不及百余阙,然自南宋以后,除一二人外,尚未有能及余者。」王国维说这话的时候刚满三十岁,只写过百来首词,就轻易把八百年来的词人几乎全不放在眼里,写作能写到这等份上,先不说历史评价如何,就算清狂自信也够透彻的了。这位生于一八七七年,卒于一九二七年,在他五十岁的壮盛之年,跳入北京颐和园的昆明湖没顶而死,其一生就是对人生问题不断追索讨问的过程。有人说他是逊节于清朝的遗臣,有人说他是忧心世道的烈士,也有人说他只是受不住罗振玉这位师长的长期欺压,一口怨气咽不下去,就投水自尽了。王国维戏剧性的死亡对历史学者而言是举足轻重的,但对于写作或画画的人而言,他所留下的文字比他个体生命的终始短长更重要。

征文范文3000字 第4篇

一部书在两千五百年前编撰而成,现存二十篇,四百七十余章。它主要集中反映了某位圣贤的思想,成为了儒家学派的经典著作之一,对古代中国社会和现在中国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它就是《论语》,这位圣贤就是孔子。

自古有言读书要“知人论世”,现在读《论语》就必须要了解孔圣人。孔子,名丘,字仲尼,春秋末期鲁国人,三岁丧父,家境贫寒,但“志于学”,好学上进,“三十而立”,创立了我国有史以来第一家私塾,收徒讲学,传经授艺。50岁左右事政,颇有政绩,而后因不满鲁国国君的昏庸,带领颜回等弟子周游列国,颠沛流离十四年并一路宣传他的“仁礼”主张。之后回到鲁国专心于教育工作,收授弟子3000人,其中贤者72人。孔子一生为政教学贡献都很大,有人神化孔子,称“天不生仲尼,万古长如夜”,这句话虽不实且夸张,但也道出了孔子的思想和论著对中国几千年的文化和历史的影响。

《论语》是孔子思想的主要载体,这本自古被誉为“四书”之一的经典,饱含了无数的道理。自古也有无数人不断地阅读和研究,但想要弄懂和看透它,绝非易事。今天,我只是在这里写下我所想到的和得到的一些启迪。

我读《论语》这部书,当然不是想从中觅得修身、齐家的孔门秘传。我只是在这部书中认识了一个迂阔率性、明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孔子,一个多才多艺、诲人不倦的孔子,一个食不厌精、懂得生活乐趣的孔子。学贯中西的学者们常把孔子和古希腊哲人苏格拉底相提并论。苏格拉底是被雅典民主_处死的,据说是自由精神阻止他逃亡。但我更喜欢孔子的直言不讳:“道不行,乖桴浮于海”,这同样是一种自由精神。打开《论语》去读,像是穿越几千年的时光隧道,看到群雄逐鹿,争霸天下的春秋时期,产生了孔子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他的言行论述了孝道、治学、治国、为政,为历代君王所推崇,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中庸之道。他的思想言论不一定与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相吻合,但对于影响了几千年的中国文化的经书,是有必要一读的。

孔子讲究孝道,孝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今天的人们却在褪色,对其讲孝是非常必要的,让他们明白孝是为人之本。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事父母能竭其力”等。即孔子说:“当他父亲在世的时候,要观察他的志向;在他父亲死后,要考察他的行为;若是他对他父亲的教诲长期不加改变,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尽到孝了。”这里讲了什么是孝,同“事父母能竭其力”有些不同。虽然事父母能竭其力,但在社会上做事,或是贪污或是抢劫,触犯法律,使父母担心、忧心,这也不能算是孝。父母都希望子女比自己强,具有良好的品德,这是父母教育子女的出发点。所以为父母提供丰厚的物质不是孝的根本,如果能够按照父母的意愿、教诲行事做人,对得起父母才是真正的孝。

治学方面,孔子的“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知之为不知,不知为不知,敏而好学,不耻下问,三人行必有我师,博学而笃志,切问近而思”。不正是一种谦虚、严谨、实事求是,锲而不舍的治学态度吗?治学的方法他讲究温“故而知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他觉得学而实习之不亦说乎。”同时孔子认为“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可见学习的重要性,治学是仁信的基础。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敏而好学,不耻下问。”这是《论语》六则中给我感触最深的两则。前一则是说几个人走在一起,那么其中必定有可以当老师的人;后一则告诉我们敏捷而努力地学习,不以向不如自己的人请教为耻。这两句话虽然出自两千多年前的孔子之口,但至今仍是至理名言,意义至大。“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句话包含着一个广泛的道理:能者为师。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天都要接触的人甚多,而每个人都有一定的优点,值得我们去学习,亦可成为我们良师益友。

就说我们班上的吧。在这个近80人的班集体里,就有篮球上的猛将、绘画巧匠、书法好手、象棋大师。有的是上晓天文,有的是下通地理;有的是满脑子的数字;有的能歌善舞……多向我们身边的这些平凡的人学习,就像置身于万绿丛中的小苗吸收着丰富的养分。高山,是那样地雄伟,绵延;大海是那样地壮丽无边,山之所以高,是因为它从不排斥每一块小石;海之所以阔,是因为它积极地聚集好一点一滴不起眼的水。若想具有高山的情怀和大海的渊博,就必须善于从平凡的人身上汲取他们点滴之长——“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一个几岁的小朋友当然不如四十开外的教育家;平民百姓同样没有史学家的见识广博……但是正是这样的“不耻下问”而造就了许多伟人。

《论语》集合了一位伟大的古代圣人的思想,实在是博大精深,每一次阅读都会有不同的收获的。

名著读书心得3000字范文二:《百年孤独》读书心得

全书的脉络非常的清晰。一口气读下去,读到奥雷连诺上校冷静对准备起义的自由党人说“你们不是战士,只是屠夫”,读到忧郁的意大利乐手克列斯比在疯狂的弹了一夜的大提琴后割腕自杀,读到阿玛兰塔变态无耻的苟且活着,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姐姐也是自己的情敌编织殓衣,读到第十七个小奥雷连诺躲过数十年的追杀,却被家人拒之门外,最终逃不掉额头被钉死的宿命,读到那装满了两百节车厢的死尸被倒入大海……会悚然惊觉,经过了开头几节的艰深滞涩,写到这里已经是酣畅淋漓,仿佛马尔克斯十八年的悄没声息的创作磨练将所有的情节浑然一体,所有的情感在这一瞬厚积薄发不可抑制。我感觉自己似乎身处一个黑暗的隧道,面前是一个似乎无所不知的老太婆,说着自己的往事,那么多惊心动魄的故事在平静的语调中娓娓道来。

你被每一个情节震撼,但是你能隐隐约约的清楚其实所有的事情都已注定,似乎每个人都被一个线牵引着无法偏离轨道。她偶尔会透露一些宿命的迹象,比如皮拉?苔列娜用来算命的纸牌,奥雷连诺上校对死亡的预感,羊皮纸上的梵语密文;但是,这些宿命的暗示却被那些自认为清醒的人们当作疯子的澹语和梦呓,而那些真正清醒的人从中得到的却是更加无边无际的绝望和痛苦――发现自己的孤独和苦难是不可避免,无论你是否努力去抗争都摆脱不了的绝望和痛苦。读着读着,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没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意义何在?如何才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当我终于读完这本书,合上之后唯一的念头就是走出门外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我需要面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场恶梦。虽然走出去之后,我看着屋外的天空,怎么也想不起到底是上午还是下午,但仍然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从恶梦里惊醒的感觉,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

《百年孤独》里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者们。

乌苏娜是第一种孤独者——天使。她勤劳善良,是母亲的化身。她的孤独是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独自寂寞。如果是《百年孤独》这作品还有一丝亮色,让我对世界不曾完全绝望的话,就是发现了这个老妈妈身上闪光的品质。她没有什么文化,也没有什么深刻的思想,但是却有着质朴的本色,无论什么境遇。她一直活到自己的第六代出生,并且在暮年完全变瞎之后仍掩饰这一点,继续自己的操劳和回忆。她可以用皮鞭抽打暴戾的孙子,打得他满街乱窜;也能够去牢狱中探望造反的儿子,虽然对他的革命毫不理解,却毅然偷偷捎给他一把手枪。她招待儿子的死敌,一位政府的将军在她家里吃饭,因为她觉得这将军人品好,为穷人做了许多好事;她痛骂奥雷连诺上校忘记了自己的承诺,骄傲的宣称只要他敢杀害自己的朋友,就把他拖出来亲手打死。我非常喜欢这个总习惯于一个人独处、一个人回忆的老人,因为她真正充实独立。她是伟大的母亲,更是伟大的孤独者。

乌苏娜的大儿子霍.卡迪奥是第二种孤独者——野兽。他的孤独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和隔膜。他的身上野性表现得极为明显,感情也最为炽热。当他的弟弟奥雷连诺上校问他――当时他们都只有十来岁――爱情的奥妙到底是什么,他毫不迟疑的回答:象地震!他得不到理解,在和父亲的对抗中选择了随同吉普赛人的逃亡。然而,数年之后,他结束了流亡岁月,重新回到了家中,重新蛰伏在他憎恨的孤独之中。当孤独变成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时,当孤独已经渗入他的血液时,他竟然无法离开这种孤独了!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中流淌着坚强不屈的因子,也许由于孤独把他同纷繁的世俗生活拉开了距离,他获得了一种看待世界和人生的新的、完全独立的眼光。他的岳父是保守党人,想拉拢完全不懂政治的他加入政府,但是奥雷连诺坚定的说:如果一定要选择,他宁愿选择自由党,因为他发现保守党人是骗子,操纵选举;他的朋友是自由党,为了发动暴力革命决定采取暗杀行动,准备杀掉他身为镇长的岳父,奥雷连诺便天天拿着火枪守在岳父的门口保护,因为他坚信“这是屠杀,不是革命”。在他看似简单的行为中蕴藏着巨大的力量和坚定的信仰。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也流淌着桀骜不逊的因子。当政府军开始残杀无辜时,他主动纠集了21个年轻人发起了暴动。许多所谓的评论家评论说奥雷连诺是鲁莽的发动了战争,但在我看来这样的爆发绝对是必然。因为孤独的宿命只有三种,第一种是乌苏娜那种在孤独中自得其乐,对她而言孤独是一种具有形而上意味的人生境遇和体验;第二种是象阿玛兰塔那样生活在孤独的阴影里不能自拔,在郁闷中可耻的堕落和变态;最后一种就是象奥雷连诺上校这样充分的燃烧,为了不变质而毅然燃烧。其实他何尝不明白自己的宿命,何尝不懂得人生的没有意义,在他和朋友马克斯上校交谈时就悲叹过自己在革命里没有信仰,但是他就是不能容忍一个没有意义的人生,宁愿去寻找一个假想来让欺骗自己。这个假想,对尼采来说,是美学和艺术,是希腊悲剧里的酒神,对奥雷连诺上校来说,是战斗,是推翻政府,是让工人过上更好的日子。

他的结局如同上天注定一样走向毁灭。奥雷连诺上校最终远离尘嚣,又躲入了小屋,度过了后来无用的数年岁月。仿佛是经历了一次否定之否定,他被一只看不见的黑手又从偏离的轨道上强行拉了回来。然而,这个时候他的重新孤独,和早年的孤独却有了极大的改变。早年的那份孤独,有一种特别的力量,当一切喧嚣静息下来后,它仍然在工作着,穿透可见或不可见的间隔,直达人心的最深处;如今的这份孤独,是绝望者最后的尊严,在最深重的苦难中没有呻吟没有哭泣,是复仇者最高的轻蔑,在最可怕的屈辱中没有诅咒没有叹息。

但是我自己的阅读时的朴素感受告诉我自己,有许多孤独者,并不是不懂得爱情。那个意大利乐手,为失去而孤独,而自杀,他难道是不懂得爱情吗?在这个家族情欲淹没一切的漩涡里,他是一个异数。他的死那么美,“手腕上的静脉已给刀子割断,两只手都放在盛满安息树胶的洗手盘”,连马尔克斯都被他的自杀而感动,写下这么美丽的自杀场景。其实奥雷连诺上校也不能说不懂得爱情,他对雷麦黛丝的爱,那么深沉,“使他经常感到痛苦。这是肉体上的感觉,几乎妨碍他走路,仿佛一块石子掉进了他的鞋里”。

征文范文3000字 第5篇

我之所以会读《飘》这本书,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之前看过由它改编的电影《乱世佳人》,由此对其产生了很大的兴趣。虽然《乱世佳人》我只完整的看过一遍,但费雯丽演绎的猫一样的思嘉、克拉克·盖博表现出的瑞德船长的复杂精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忍不住想从原著中进一步探求他们的真容。

《飘》的故事情节大多为人们所熟知。女主人公思嘉,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庄园主的女儿,思嘉漂亮而富有个性,赢得了当地许多青年的爱慕。但她却盲目的爱慕着艾希礼,一个长相英俊,性格却很懦弱的南方世家子弟。1861年的4月,战争的阴云已经笼罩在佐治亚州上空,然而16岁的思嘉心思全部在艾希礼身上,艾希礼优雅的绅士风度使她芳心暗许,然而她却在烤肉宴的前一天得知了一个使她心碎的消息:艾希礼即将娶他的表妹媚兰!第二天的烤肉野宴,思嘉试图说服艾希礼和她一起私奔,但没有成功,自尊心受到伤害的思嘉扇了艾希礼一个耳光,还砸碎了一个花瓶。但出乎意料的是,这一切都被一个叫白瑞德的船长看在眼里,白瑞德船长的名声很坏,而且他似乎并不认为南方能够在这场战争中轻易获胜。为了赌气和报复,思嘉嫁给了媚兰的哥哥查尔斯,然而她很快就后悔了。由于战争,查尔斯和艾希礼等没过多久就离开了家乡。还未等开战,查尔斯就染病离世,同时,思嘉怀孕并顺利生下了儿子韦德。

思嘉沉浸在对艾希礼的思念中,而且对寡妇的繁文缛节非常不耐,心情抑郁。于是思嘉的母亲埃伦将她送到了亚特兰大同媚兰和皮特姑妈一同居住。虽然环境改变了,但南方的传统却使得她的生活毫无乐趣。在亚特兰大的募捐会上,思嘉再次见到了白瑞德船长,甚至罔顾社会风俗同他跳了一支舞。随着战争局势的恶化,社会上的清规戒律渐渐不再是约束思嘉的囹圄,她又开始同青年谈情说爱,尽管她认为自己对艾希礼的感情忠贞不渝。葛底斯堡战役严重打击了南方,圣诞节后艾希礼回家,思嘉再次向他表露了爱意,但仍然遭到了艾希礼的拒绝。第二年年初,思嘉几乎是同时得知了两个让她难以置信的消息:艾希礼受伤被俘、媚兰怀孕了。于是为了照看怀孕的媚兰,思嘉被迫留在了亚特兰大。南方军队节节败退,眼看首府亚特兰大就要失守,偏偏在八月底,媚兰的儿子小博降生,亚特兰大一片混乱。无奈思嘉只得求助于白瑞德,希望能够回到塔拉,白瑞德却在半路上去投军,思嘉只得自己带着媚兰母子和韦德回家。回到塔拉庄园后,思嘉发现家里已经面目全非:埃伦病死、杰拉尔德精神不正常、两个妹妹身患伤寒卧床不起、大部分的黑奴也都跑了。

在近乎绝境的情况下,19岁的寡妇思嘉负担起了全家的生计,媚兰一直给予思嘉许多帮助。就在一家人的情况好转时,传来了要对塔拉庄园征收高额税收的消息。为了保住塔拉,思嘉再次求助于白瑞德,却发现白瑞德已经由于挪用南方军队物资而锒铛入狱,就在一切看来毫无希望的时候,思嘉的妹妹苏埃伦的未婚夫——弗兰克出现了。弗兰克由于经营小生意,家里有一定积蓄,为了得到钱去拯救塔拉,思嘉采取欺骗的手段使弗兰克娶了自己,塔拉终于得救了。思嘉渐渐发现弗兰克很无能、生意经营不善,于是她产生了自己经商的念头。她向白瑞德借了一笔款子,买下了木材加工厂,然而种种举动使得亚特兰大的传统社会对她极为不满。思嘉再次怀孕并生下了一个女孩子,起名埃拉。“重建”在进行,亚特兰大的局势变得很不稳定,在一次去木材厂的路上,思嘉遭到了袭击。3K党为了给思嘉复仇,扫荡了贫民窟却被军队发现,弗兰克死亡,艾希礼受伤。思嘉因为弗兰克的去世十分不安,葬礼之后她独自在家里借酒消愁,此时白瑞德出现,他居然向思嘉求婚了。婚后思嘉过上了自己期待的富裕生活,并且生下了美丽可爱的邦尼。白瑞德十分宠爱邦尼,为了使邦尼在亚特兰大能保住贵族地位,他不惜加入了民主党的阵营。思嘉与艾希礼在木材厂见面,回忆起过去生活,思嘉忍不住靠在了艾希礼的怀里,这一幕却被艾希礼的妹妹看见,思嘉百口莫辩。然而媚兰却保护思嘉,不允许别人对思嘉进行攻击。白瑞德带着邦尼暂时离开了家,思嘉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又惊又喜,同时格外想念白瑞德。但白瑞德回家时却对思嘉冷嘲热讽,思嘉大怒摔下楼梯,摔断了肋骨并且流产,白瑞德找到媚兰,深深忏悔。邦尼喜欢骑马,但在一次跳跃栏杆的过程中不幸遇难。随着邦尼的去世,白瑞德对思嘉的爱也全部破碎,思嘉此刻却发现自己深深爱着、依赖着白瑞德。媚兰再次怀孕,但因流产而去世,思嘉后悔自己一直没有意识到媚兰是自己重要的精神支柱。白瑞德离开了思嘉,但思嘉坚信自己能够回到他身边。

《飘》中最着重刻画的人物无疑是思嘉。作为一个南方庄园主的女儿,思嘉却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淑女,她任性、固执而自负,她虚荣、自私,但同时她倔强不服输、勇于改变自己、适应环境。在一个动荡变革的时代、在一个传统美德崩溃瓦解的时代、在南方资本出现萌芽的时代,思嘉正是凭借着自己的现实主义和贪婪,才保全了自己的家庭、保护了自己周围的人,她不甘于“体面地饿死”,她要活下去并且要高质量的生活。同时,思嘉具有高度的家庭责任感,一个19岁的小姑娘,没有任何的谋生技能,却要承担起家庭的重担,但她并没有因此而退缩。思嘉对于爱情的追求虽然盲目,却是热烈的,她为了艾希礼的一句话,甘愿冒着生命危险在亚特兰大为媚兰接生。在战后,倘若不是思嘉,崇尚传统生活的艾希礼一家只能去喝西北风了。正是思嘉在困难面前所表现出的惊人勇气,深深吸引了白瑞德,也深深吸引了读者。贪婪、自私、现实主义、固执……如果用这些词去描述一个女人,我们一定会认为她招人厌恶,但是用在思嘉身上,这一切却闪烁出了光芒,使我们不由得惊叹“这是一个伟大的女人”。

但从另一个角度上讲,思嘉却是很可悲的。她的三次婚姻都以失败而告终,第一次是为了赌气嫁给一个孩子;第二次为了塔拉嫁给了老头;第三次因为自己没有认清白瑞德和艾希礼在自己心中的地位也失败了。

征文范文3000字 第6篇

悲惨世界读书心得

《悲惨世界》是继《巴黎圣母院》之后,在法国小说乃至世界小说创作史上的又一座丰碑,而且可以说是更加巍然耸立的丰碑。雨果作为世界杰出小说家的声誉从此稳固确立了。说它较之《巴黎圣母院》更为重要,是基于这样的事实:《巴黎圣母院》以中世纪末期为故事背景,通过曲折的手法反映当时的法国社会,而《悲惨世界》则直接描绘了十九世纪初期,即复辟王朝时期和七月王朝初期的法国社会,因此更具有现实感。《悲惨世界》写作时间很长,毕竟是雨果呕心沥血之作!从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开始,雨果便对社会问题产生浓厚兴趣。他为死刑所困扰,参观了一些_和苦役场:一八二七年参观了比塞特尔的_,一八三四年参观了布列斯特的苦役监,一八三九年参观了土伦的趸船。

正是经过了如此多的艰苦与磨难的洗礼,收集了大量的社会现实资料以后,雨果才写出了《悲惨世界》这部人类历史上永恒的瑰宝,而这写作的过程与经历本身就是一部悲惨史,这也印证了一句话“好的文学作品总是取自生活而又高于生活的”。

讨论了令人感动的写作经历与背景之后,让我们领略一下这高于生活的文学作品带给我们的感悟与思考吧。

《悲惨世界》一书中,雨果用其卓越的艺术手法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尖锐矛盾和贫富悬殊,描写了下层人民的痛苦命运,提出了当时社会的三个迫切问题:“贫穷使男子潦倒,饥饿使妇女堕落,黑暗使儿童羸弱,”猛烈抨击了资产阶级法律的虚伪。全面反映了19世纪前半期法国的社会政治生活。

书中的主人公,冉阿让由于被逼无奈为其外甥偷了一块面包,残酷的社会与法律判处他苦役十九年。出狱后,他处处碰壁,没有一个人感收留他,哪怕是个吃饭的地反也没有,他已经彻底地被这个社会所抛弃。当他如此无助的时候,一个主教改变了他的命运,使他放弃了邪恶的念头,树立起了重新做人的信心。后来通过自己的努力,在商业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由于他的仁慈与善良,又成为马德兰市的市长。天真纯洁的少女芳汀,被恶浊的社会玷污后,受到了众人的嘲弄,她的女儿珂赛特也被别人当作奴隶,遭受百般折磨。最后还是被越狱的冉阿让所救……

感悟一:

当时的冉阿让,这么一位身强体壮的年轻人,既然会为了给自己的外甥填饱肚子而去偷窃一块面包,难道社会连一个小孩也养不活吗?难道这么一位年轻人连养活自己和一个小孩的机会都没有吗?难道这就是当时所有穷人要面对的现实吗?可想而知,当时的法国社会穷苦潦倒到了什么程度,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腐败到了什么程度。再者当冉阿让被捕后,居然被判了的苦役,这样的量刑不是太重了吗?而且他的动机是情有可源,难道不该从轻发落吗?这个社会的同情心在哪里?它司法制度的合理性在哪里?这难道不是对当时社会最强有力的控诉吗?

感悟二:

当冉阿让刑满出狱以后,这个社会对他的态度令人不可思议,似乎这样的人就没有生存的这个社会上的权利了,饭馆容不下他,百姓害怕他。这样的待遇使他沮丧痛苦到了极点,他内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想要报复这个社会,他不该受到这样的待遇。在这样的时刻,我想可能只有上帝能够拯救他了。在与一位唯一可以接纳他的主教接触后,他的内心受到了强烈的冲击,找到了真正的自我,那个已经被仇恨所包裹的自我,那个当初愿意为一个小生命而去偷窃的自我。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儒家学派的大师,孟子说的一句话“人之初,性本善”。每个人都有一颗善良的心,是这个社会的丑恶现实使我们自己丑化了,我们失去了真正的自我。

感悟三:

冉阿让在受到主教的感化以后,他便隐姓埋名并转型为一名成功的商人。他打算以德报怨,尽量地用自己赚来的钱去帮助那些穷人,让他们能够安居乐业。正是由于这种高尚的德操,他受到了当地人民的爱戴并极力地推荐他当市长,这样一位勤政爱民的马德兰市长出现了。本来当个小商人也就相安无事了,可偏偏又当上了市长,成为了当地真正的风云人物,这就惹来了很多人的注意。好景不长啊,一位名叫沙威的警探发现了他的密码,认出了马德兰市长正是当年的苦役犯冉阿让,于是乎他们两个人之间的较量就从此拉开了序幕。一个无怨无悔依旧老老实实地为社会出钱出力,一个死死地认定这样的一个苦役犯不可能痛改前非,他一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阴谋。两个人之间就上演了一出出猫捉老鼠的游戏。沙威警探绝对是一位尽心尽职的好警察,可他受这个丑恶社会的熏陶太久了,变成了这个社会统治阶级的工具,他们养的刽子手,他只对这个社会普遍价值观服务,似乎怎么也容不下一位洗心革面的苦役犯。虽然在后来的较量当中他也看到了冉阿让那令人敬畏的表现,但他始终还是很难相信,因为他见过太多的这种人了,没有一个会真正变成好人的,他似乎就不觉得这里会有一个意外。我觉得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沙威警探的错误判断是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以及社会制度的局限。我们不能过多的要求他,要知道他也是社会的牺牲品啊,从他最后的结局中我们就能看出。

感悟四:

晚年的冉阿让似乎有过那么一段幸福的时光,他与自己收养的小女孩珂赛特度过了一段相依为命的日子。但是老天似乎还是不太眷顾这位“满身是伤”的老人,他还是被认识的人发现了,因此他也差点就葬送了女儿的幸福。在这种抉择的时刻,他再一次选择牺牲自己,在心爱的女儿和女儿的幸福之间他选择了后者,他宁愿一个人孤独终老。直到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他的内心还是深深地爱着自己的女儿,为自己对社会所奉献的爱无怨无悔……

他这种在爱面前所表现出来的无私真的很令人感动,有人说爱是自私的,而我说爱应该是无私的。他活着,尽管命运离奇多磨难;他安息,只因失去天使才合眼。生来死去,是人生自然地规律;昼去夜来,也同样是这样道理。

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丑恶社会对人性的摧残,也看到了“爱”对于社会的重要性。我很幸运能生活在这么一个美好的时代,在这样一个社会主义的大家庭里,我觉得自己真的很幸福。当然我们的社会也还存在着很多问题,比如公平的问题、贫富差距的问题、道德文化缺失的问题,但我相信只要全社会的成员齐声为这个社会的进步发展呐喊助威,并给出自己实际的贡献,那么更美好的共产主义就离我们不远了。

征文范文3000字 第7篇

——《海伦娜的奇迹》心得

开学到现在,我一直在读《海伦娜的奇迹》这本书。由于教育体制和文化背景的不同,读的时候总感觉离我自己的教育“远”了一些,也就读得慢了一些。慢有慢的好处,当我坚持把这本书“啃”完的时候,内心被一种强烈的力量占据着——任何国家、任何教育体制、任何文化背景下的教育人,拥有梦想就能创造奇迹!

《海伦娜的奇迹》一书共分十五章,分别向我们介绍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学习读和写、主题教学和在实践中学习、想象与学习等)、综合发展(宗教课、舞台表演、学习民主和承担责任、社会实践等),以及老师在教学中的团队精神和对学生的评分与评价,另外还讲述了学校的仪式、社会活动等方面的内容。这是一所德国中学的管理和教学模式的介绍,虽然在文化、体制、学段方面不尽相同,但教育的本质却是相同的。

对写作的引导:多写、多读不但能让人文思顺畅,也是让人喜欢上写作和阅读的最佳途径。激发孩子对写作的兴趣有很多做法,比如:编墙报、写班级日记、表演自己写的剧本、老师和学生之间互相通信,或者与其他城市学校的学生通信,或者班级自己出版一本书,等等。其中最让我喜欢的是让学生“自选文章”,朗读给大家听,然后借助打字机,印制出版自己的文章,甚至可以在学校节日的时候出售。平时我评改学生的作文时,对于写得好的文章总是在文章末尾得一个“选”字,表示文章写的很成功,被老师选出来读给大家听,每次读的时候我总是嫌学生的声音小而自己代劳去读。看来以后还是让学生自己选择自己的优秀文章然后自己读给大家听,这样会培养学生对自己和他人文章的欣赏水平,并激发写作兴趣和动力。另外,我们班里有一台电脑,上课的时候用课件的时候才会用到,闲置的时间较多,看了书中孩子们借助打字机印制出版自己的文章,我也想让班里的同学试一试。学生们可以在课下借助电脑来打印自己的文章,然后全班进行汇集编总,制作封面、封底和目录,最后打印成册。在这个学期的“六一”儿童节上,也让学生试着销售自己制作的班级文集。我想,通过这样的方式,学生们知道自己的文章会被同学和更多的读者欣赏,这将让他们更有动力和信心,在写作时也能得到更多的乐趣。

对“精英”的定义:《海伦娜的奇迹》一书中除了像上面两点很实用又很新颖的教学方法的介绍让我耳目一新外,关于“精英”教育的理念更是让我认识到了教育的本真——让每个孩子把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极限。

“鼓励每个孩子在自己原有基础上进步提高,让每个孩子对自己充满自信。”这也是我最朴素的教育梦想。

征文范文3000字 第8篇

以前我是一个很骄傲、很爱炫耀的孩子,从不懂什么叫谦虚,就拿一个故事来说吧!

一次,我的作文被刊登在校级刊物上,我高兴地告诉了父母让父母分享我的快乐。他们听了后不住地夸我,但也不住告诫我:“不能骄傲哟!”我哪里能听进去,因为我早已被骄傲给“驾驭”了!

就在我兴奋的同时,我的性格也有了极大的变化——变得更加骄傲、暴躁了。一有在比谁的作文写得好时,我就在他们比面前炫耀,若不顺心便“发挥”出我暴躁的脾气;和同学们聊天时也会炫耀我的“光辉”史……我就和同学们比了下去,最后到了一个朋友都没有了,我心里却想:不就是妒忌我作文写的好吗?我还不想和你们在一起呢!从此我骄傲成了瘾,暴躁成了性,一发不可收拾。直到有一天,我彻底改变了。那次测验,我原本以为只要一动笔,就能写出一篇文章,可是我错了,上午两节课,我居然才写出了一个题目几句话,结果可想而知,我不仅受到了老师的批评,还受到了父母的教育。其实,他们都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孩子呀!记住一句话‘满招损,谦受益’千万不能骄傲啊!”我就不名其中的含义。

自从我校掀起了“诵读《国学经典诵读》”的活动,我也积极地参加活动并被《国学经典诵读》里的一桩桩,一件件动人的故事所陶醉感染。特别是冯异的谦逊把我给震撼住了。他被大家称为“大树将军”,他自幼好学,率领的军队有规矩,为人谦逊。特别是每次将军们围坐争功领赏时,只有他从不居功自傲,总是只身一人坐在大树下思考战斗的经验和教训,正是因为他与众不同的作风,才有了“大树将军”的美名。而刘秀发现他的行为习惯与作风之后,就更器重他了。我从这个故事中明白了许多道理,如:“满招损,谦受益,时乃天道也。”“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些道理不但使我学会了戒骄戒躁,而且还让我学会了要厚物载德,更要有一颗赤子之心。

这本书不仅使我从一个“游手好闲的小皇帝”,变成了一个勤劳的“忠仆”,还让我明白了中国的一句古语“百善孝为先”的含义:只有“孝”才能推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做一个让人尊敬的人。现在我已学会了为劳累了一天的爸妈端上一杯清香的茶,为奶奶端上一碗热腾腾的米饭,并且学会了做饭,洗衣等家务活,为父母减轻了一半的负担。

《国学经典诵读》这本书使我与骄傲绝交,与暴躁断绝,最后又让我走上了正直、谦虚、诚实与爱国的人生征途,大家都来从这本书里感悟真谛吧!

征文范文3000字 第9篇

雅言传承文明,经典侵润人生,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离不开普通话。漫长人生,更离不开经典书籍对我们的精神哺育。为什么要说普通话呢?比如说:一个外地人来到我们商丘, 他想要一碗面,他说他的方言,我说我的方言,这样谁也听不懂谁说话,这样就很不方便。我还知道一个关于普通话的笑话:一领导在全县农村工作会议上用方言讲话。领导:“兔子们,虾米们,猪尾巴!不要酱瓜啦,咸菜太贵啦!” (翻译:同志们,乡民们,注意啦!不要讲话了,现在开会了!) 领导讲完后,主持人说:“咸菜请香肠酱瓜!” (翻译:现在请县长讲话!) 县长说:“兔子们,今天的饭狗吃了,大家都是大王八!” (翻译:同志们,今天的饭够吃了,大家都使大碗吧!) 县长:“不要酱瓜啦,我捡个□给你们舔舔·····” (翻译:不要讲话了,我讲个故事给你们听听······) 县长:这个□有人可能吃到。 (翻译:这个故事有人可能知道。) 县长:吃不到的也不要着急 (知不道的也不要着急) 县长:我现在就给你们拉······这样就闹出了许多笑话,所以我们还是应该坚持说普通话。我们祖国还有各种特色的传统节日,其中一个有趣的传统节日就是:中秋。

而这个民俗最有特色的当属湖南侗乡的_偷月亮菜_。相传古时候,月宫里的仙女在中秋之夜降临人间,把甘露洒向丰收的瓜果蔬菜。美好故事世代流传,如今中秋之夜,侗家姑娘打着花伞,选取自己所爱的后生的园圃,故意高喊:_喂!你的瓜菜被我拿走了,你到我家去吃油茶吧!_小伙子也可以到心爱的姑娘家去_偷月亮菜_,双方借此表达爱意。还有藏族,敬献“哈达”是藏族对客人最普遍、最隆重的礼节,献的哈达越长越宽,表示的礼节也越隆重。如果不鞠躬或用单手送,都是不礼貌的。

接受哈达的人最好做和献哈达的人一样的姿势,并表示谢意。藏民在见面打招呼时,点头吐舌表示亲切问候,受礼者应微笑点头为礼。有客人来拜访,藏民们等候在帐外目迎贵客光临。藏民们见到长者或尊敬的客人,要脱帽躬身45度,帽子拿在手上接近地面;见到平辈,头稍低就行,帽子拿在胸前,以示礼貌。男女分坐,并习惯男坐左女坐右。藏民对客人有敬献奶茶,酥油茶和青稞酒的礼俗。按照藏族习俗,主人敬献酥油茶,客人不能拒绝,至少要喝3碗,喝得越多越受欢迎。

藏胞最忌讳别人用手抚摸佛像、经书、佛珠和护身符等圣物,认为是触犯禁规,对人畜不利。维吾尔人也非常重视礼节,接待见面,习惯把手按在胸部中央,把身体前倾30度或握手,并连声说:“您好”。客人席地而坐,不要双腿直伸,脚底朝人;院落的大门禁忌朝西开,忌讳睡觉时头朝东脚朝西。还有许多关于我们祖国历史文化的书籍,如:《中国上下五千年》,讲了中国上上下下五千年来所有事,也有许多记载神话故事的书籍,如:《白蛇传 》、《盘古开天》、《后羿射日》、《精卫填海》、《嫦娥奔月》、《夸父逐日》、《女娲造人》 。我爱我的祖国,我爱我祖国的文化。

征文范文3000字 第10篇

今天第一次通读了《红岩》这本书,对于这本人们口中的好书我一直抱着一种敬畏的心态来面对,而没想到的是参与了这次征文比赛以后能够有机会捧着这本红色皮子的书页页地翻阅,细细地品读。只需看到封面上的那句话:“用鲜血染红我们的旗帜”,年轻的心就此沸腾了,想重新回到那理想与信仰占领一切的年代!

解放前夕国统区斗争形势十分严峻,当我看到江姐回乡下为游击队送药的片段是,眼眶不禁湿了……雨雾蒙蒙的城墙门,木笼子里一颗颗血淋淋的人头映入江姐的眼帘,她尽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去看牺牲者的名单,陡然发现丈夫的名字列在第一行!这种突然失去亲人的感觉我实在是无法想象,这么大的打击她一个弱女子究竟该如何承受 书中如此描述:江姐热泪盈眶,胸口梗塞,不敢也不愿再看。她禁不住要恸哭出声。一阵又一阵头昏目眩,使她无力站稳脚跟……但坚强的江姐立即想到的是自己负担着党托付的任务,没有权利在这里流露内心的痛苦,更没有权利逗留。她的脚步,不断踏进泥泞,一路上激起的水花、泥浆,溅满了鞋袜,她却一点也不知道。她全力控制着满怀悲愤,要把永世难忘的痛苦,深深地埋进心底。渐渐地,向前凝视的目光,终于替代了未曾涌流的泪水。她深藏在心头的仇恨,比泪水更多,比痛苦更深!江姐是一位伟大的女性,一位坚强的共-产主义战士,她在渣滓洞集中营被敌人连续多日严刑拷打,宁死不屈的精神给那里所有的战友以无穷的动力。竹签子钉进每一根指尖,血水飞溅,我们敬爱的江姐没有发出一点声音,但她不知道经历了多少剧烈的疼痛……是她,一个女_员,平静地在敌人面前宣布:胜利永远是属于我们的!

红岩精神就象一面鲜红的旗帜,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热血青年为理想和信念奋斗不息。无数个大义凛然的_员前仆后继,用生命和鲜血捍卫党的尊严和机密,配合武装斗争,沉重地打击了敌人的反动气焰,正是有他们的努力,才有共和国今天的繁荣昌盛和国泰民安!这句话说出来是多么容易,但现在的中国人又有多少真正地从心里感激,对下一代的教育是否会慢慢淡忘这曾经惊天动地的壮举和牺牲,不让孩子接触血腥,红岩里的精神是否会失传 或只是成为小学课本上一篇机械的诵读课文 我生怕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因为身处大学,只感觉到大学里的氛围并不是一个澎湃激-情与梦想的地方,相反很多人无聊,空虚,苦闷,浮躁,整日除了学习和逛街就无事可做,相比于革命年代的青年学生如饥似渴地获取知识的劲头,随时为理想,为革命献身的热情,我不禁为我们这一代人汗颜。也许我的观点是片面的,但追求时尚和刺激却是当下年轻人的口头禅。看着眼前这个花花绿绿的世界,脑海里浮现的确是江姐坚毅瘦弱的蓝色旗袍上鲜红的毛衣,就象是一面鲜红的旗帜在迎风飘扬,我究竟该何去何从 如何正确定位自己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是我在读了三年大学还无法参透的。也许红岩里最值得我们大学生学习的精神并不是不存在了,而是随着时代的改变其具体内涵发生了一些变化,作为当代大学生,要身怀远大抱负,为建设更加富强的中国和实现自我的价值而奋斗!也许信仰不再象那个年代那么重要了,但共同的目标却一直牵引着为之付出努力的人们坚持不懈,奋斗不息!

铁道校区赵长平同学的勇斗歹徒的英雄事迹已经誉满中南,我从心底里佩服他。不仅因为他为我们中南人增了光,为我辈青年添了彩。更重要的一点是我深深地感受到一股韧劲和信念。从他负伤躺在床上仍坚毅笃定的笑容里我似乎看到了江姐就义前瘦弱却笔直的身影。这就是新时代传承的红岩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大学生们。

征文范文3000字 第11篇

红楼梦读书心得3000字三:

王夫人与贾母的关系。贾母毫无疑问是全书中最有福气的人。她嫁入贾府时应该是贾家上升的阶段。丈夫代善是个帅哥,贾母曾说“这些儿子孙子就只宝玉象他爷爷”,可见也是个面如秋月色若春花的万人迷。贾母与他感情很好,生了三个(也许不止)儿女。贾母年轻时管理家政很有才干,比凤姐“还来得呢”,嘴巧心活,肯定也很讨公婆喜欢。她虽没读什么书,也并不重视女孩子的文化教育,但她本**热闹,有心胸,有品味,并非尚德不尚才的人。她不但能干,而且善于享受生活。她爱看仇十洲的画,会“收拾屋子”,曾建议黛玉用霞影纱配翠竹,还帮宝钗选择室内陈设,“保管又素净又大方”,善于欣赏音乐,在元宵宴和中秋宴上就表现出对音乐欣赏的品味,对于无聊的言情小说也自有一番批评。异性喜欢互补性格,同性则是物以类聚。贾母喜欢的人身上都有她的影子,比如凤姐的精明,黛玉的诙谐,湘云的豪爽,宝琴的热情以及鸳鸯的能干和晴雯的灵巧。她比王夫人显然更脱俗更浪漫,王夫人刚嫁过来时性格肯定不入贾母的眼,而且也没有贾母的才干,贾母又是个有一说一的人,可能有意无意也会说她两句。王夫人具有凤姐和探春的某些特点,但并没有她们的口才和能力,因此只好少说话,贾母说她“木头似的”,她倒真是藏拙,与宝钗掩盖锋芒的“藏拙”不同。总之,在各方面都比自己强的领导手下工作,需要极大的耐心和毅力。王夫人总算忍过来了,后来贾母也比较疼她了,对于一个对自己忍耐,尊重又听话的儿媳妇,谁还忍心骂她呢。相比起邢夫人,王夫人也算能干,老实,娘家又有地位,更重要的是,生了宝玉这么个“活龙”。贾母老了以后,家务交给儿媳,脾气肯定也越来越好了。王夫人的地位直线上升,虽然贾珠之死给她很大打击,但她很快就把自己的侄女王熙凤嫁给贾琏以巩固她在贾家的地位,保证在宝玉长大之前自己依然掌握贾府大权。王熙凤倒也没辜负她,对她比对自己婆婆亲得多,而且又讨得合家(尤其是贾母)的欢心。后来她的女儿元春又做了贵妃,她在贾家的地位当然就更巩固了。

王夫人与黛玉的关系又如何呢?多数人认为她不喜欢黛玉,所以阻挠她与宝玉的爱情。那么她为什么不喜欢黛玉呢?首先,性格不合,黛玉是风流灵巧,锋芒毕露的人,与王夫人人生哲学不同。我上大学时看过一本报告文学,名字忘记了,是以前慈禧太后的宫女回忆以前生活的,她说慈禧喜欢的女孩应该是好处深藏不露,不要过于彰显,应该是从内部隐隐约约透出光彩来,象珍珠一样,若是表面光华闪烁刺目就不好了(大意如此)。我想这是众多王夫人式封建卫道士对女孩的要求。其次,黛玉有很多明显的缺点,身体不好,爱找麻烦要配药;脾气不好,多疑爱哭;而且还喜欢招惹宝玉,三日好了,两日恼了,让宝玉为她神魂颠倒,这是王夫人最恨的。一方面宝玉是她在贾府呼风唤雨的最后本钱(“保全了他就是保全了我”),振兴家业的希望,不应执迷于儿女私情,另一方面,在爱情方面不如意的中年女性往往把全部感情寄托在儿子身上,她憎恨以黛玉晴雯等为首的与宝玉亲密的年轻女孩子就包含了这种变态的醋妒心理。不过我还有一点看法就是,王夫人在了解黛玉这些特点之前就不喜欢她,确切说是有成见。证据也在林黛玉进贾府这回,她头一次见面就再三告诫林黛玉,跟别的姐妹们怎么玩都行,但对宝玉,王夫人说了两次“休要睬他”。意思很明白:你别招惹我的宝贝儿子!众所周知,这时黛玉是初进贾府,百般小心,还没有表现出后来在贾母宠爱下使出来的小性儿,举止也是稳重大方的,而且这时候也就十岁左右,古人发育晚,黛玉本来就长得有点营养不良,不会有尤物般引人遐思的外貌(曹公那一番描写只是小说家在主角出场时的例行描写),何以王夫人要这般敏感?说她爱子心切吧,怎么不见她对宝钗宝琴等人说过这种话,她们更漂亮,而且进贾府时宝玉更大,应更避嫌才是。我的推测是黛玉长得象一个王夫人很讨厌的人,王夫人后来讨厌晴雯,就说她“眉眼有几分象你林妹妹”,可见她是连黛玉的外貌也讨厌的。其实黛玉的外貌应是惹人怜爱的,之所以让王夫人看了刺眼是因为她象了王夫人很讨厌的人。这个人是谁呢?最自然的推论是她的母亲,贾敏。旧社会大家庭中婆媳不合,姑嫂不合是很正常的。

曹公没怎么写贾敏,小说刚开始不久,她就去世了。贾雨村评价黛玉时说“度其母不凡,故有此女”。我们由此可以推测贾敏是个怎样的人。她是贾母最小,最宠爱的女儿,自然有着天仙般的容貌气质,而且也象她的母亲和女儿一样,伶牙俐齿,有品味,擅于作乐,享受生活。她生在贾府鼎盛时期,真正“白玉为堂金作马”的时候,是当之无愧的天之骄女。王夫人在与凤姐商量抄检大观园时,提到“单说你林妹妹的母亲,未出嫁时,是何等的娇生惯养,何等的金尊玉贵,那才是千金小姐的体统!”又说自己“没享过什么大富贵”,可见王夫人做姑娘时也没有贾敏这么舒服。遥想当年王夫人初入贾府,承担起管家重任,肯定是谨慎小心,生怕婆婆挑错。看到贾敏虽与自己年龄相仿却过着轻松娇纵的生活,怎不羡慕加嫉妒。偏贾敏可能也是个口无遮拦的人,暗中得罪二嫂还不自知。贾母疼爱她,不肯让她过早出嫁,长期相处可能更加剧了王夫人与她的矛盾。李纨曾嫌林妹妹嘴刁,说:“只求老天保佑你赶明也得几个千刁万恶的大姑子小姑子。”这在李纨是句玩话,但可能王夫人以前在心中对贾敏倒真是这样诅咒的。可最后贾敏嫁给了出身清贵,才华出众,前途无量的探花林如海,相比起潇洒飘逸的林妹夫,贾政虽好读书却始终没中(叶公好龙?读腐书?),爵位也给哥哥贾赦袭了,幸亏皇帝赏了个官,而且平时虽养了群清客,却没真见他做过什么诗,比起林如海这样的只能算附庸风雅。林家虽不如贾家富贵,但林如海自立门户,没有公婆姑嫂约束,到任时携夫人同行,何等风光自由!而且林如海对贾敏一往情深(虽有几房姬妾也都是为了生儿子用,何况也没生出来),贾敏死后立刻对女儿表白绝不续弦。封建时代得此一老公此生足矣。总之,嫁给林如海可真令人羡慕!(说不定王夫人还暗恋过林如海,只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呵呵,我要是个恶俗导演,拍部《戏说红楼之红楼前传》一定会有这个情节!——玩笑。)王夫人对小姑子这番愤愤不平一生都无处发泻,如今她女儿倒投*来了,你说能放过她吗?

征文范文3000字 第12篇

中华民族素有“礼仪之邦”之称,向来重视家教。历史上见诸典籍的家训并非鲜见,为后人称颂的也很多。而“不成文”,也是我国家规家训的一大特点,成为日常生活行为规范的有机部分。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一些家风家训中的精华融入新的道德建设中,许多脍炙人口的家训,已经是“家家之训”,形成家家之风。

家风是一个家庭在世代传承中形成的一种较为稳定的道德规范、传统习惯、为人之道、生活作风和生活方式的总和,它首先体现的是道德的力量。注重家风建设是我国历史上众多志士仁人的立家之本。

从古至今,颜之推《颜氏家训》、诸葛亮《诫子书》、周怡《勉谕儿辈》、朱子《治家格言》、《曾国藩家书》、《傅雷家书》等等都在民间广为流传,闪烁着良好家风的思想光芒。历史上的“孟母三迁”“岳母刺字”等等,同样展现着良好的家风。“非淡澹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常将有日思无日、莫待无时思有时”“莫贪意外之财、莫饮过量之酒”等教子中的古训至今为世人尊崇。好的家风不但对自己有利、对子女和家人有利,也逐步影响着大众的道德水平与社会的风气。

家风作为一种无形的力量一直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每一个人都生活在一个原生家庭中。原生家庭家风好,这个人就会茁壮成长;原生家庭不重视家风建设,这个人在成长中就会走弯路。好的家风会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如:良好的道德氛围、健康的思想氛围、积极的情感氛围、认真的学习氛围、节俭的生活氛围等等。正是这种氛围,造就了一个个身心健康的人、有作为的人乃至对社会有突出贡献的人。可以说,好家风打造了儿童成长的好摇篮。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婚姻家庭领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恋爱观上的拜金主义、婚姻中的草结草离、家教中的过分溺爱、孝亲中的漠视老人,甚至一些有名望和社会地位的人由于不重视家风建设致使自己尤其是子女走上了犯罪道路,教训是沉痛的。它从反面证实了家风建设的重要性。

家风建设的关键在家长。家长首先要成为家风建设的有心人,才能有意识地创立自己的好家风、延续自己的好家风,使整个家庭与子女受益。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带头搞好家风建设,带头教育好子女。人们习惯于上行下效,领导干部的好家风会对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

在加快改革步伐、努力实现中国梦的新形势下重提家风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家庭建设影响着社会建设,好的家风会带动好的社会风气。所以,好家风就是一种正能量。

[家风家训征文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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