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证明的格式及范文(实用3篇)
死亡证明的格式及范文 第1篇
村委会要开出死亡证明,可以这样写:
证明书
兹有我村民xxx于xx年xx月xx日因病去世,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现需要办理户口注销手续,请给予办理注销为荷。
xxx村委会(盖章)
XX年XX月XX日
死亡证明是一种证明所指自然人已经死亡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其目的在于由政府等机构确定其已死亡,以办理其他相关的手续事项。
2014年1月1日起,各地医疗卫生机构开始使用全国统一制定的新版《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卫生计生、公安、民政部门会建立人口死亡信息共享机制。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委会或卫生站出具的证明。
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亡人家属的申报,也应给予办理死亡登记,如有可疑情节,可与死亡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查对。
死亡证明不是自己写的,是由相关部门出具的。
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由医院开具并盖有医院的诊断证明专用章的《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xxx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扩展资料:
伪造死完证明的处罚:
据xxx门介绍,对制售 假证者的处罚力度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而有分轻重。制售假证情节较轻者将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处以罚款或拘留。而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死亡证明的格式及范文 第2篇
尊敬的___公司/学校/机构:
根据申请人____的请求,我村委会特此出具丧假证明,以便其能够请假处理家庭事务。
申请人____是我村______的居民,身份证号码为______。经核实,申请人的`______(关系,如父亲/母亲/配偶等)____于____在____不幸去世。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人有权享受丧假,以处理家庭事务和参加丧葬仪式。丧假期间为______,从______至______。
特此证明。
村委会:(盖章)
日期:
死亡证明的格式及范文 第3篇
死亡证明
本社区,***村,姓名**,身份证********,与*年*月*日*时,什么原因,在什么地方死亡。
特此证明
南湖社区
2012年 10 月9日
模板一: 根据____________(写明调查的材料,包括档案记载、知情人证明等)兹证明_________,男(或者女),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____(地点)因______(死亡原因)死亡。 中华人民......
篇1: 根据________________(写明调查的材料,包括档案记载、知情人证明等)兹证明____________,男(或者女),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地点)因________(死亡原因)死......
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xxx门不能确定是否属......
死亡证明格式死亡证明在医院一般都有现成的表格。但如果说让自己现写,可以把这些内容写进去:一、死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二、死亡的原因。三、死亡的地点。四、死亡......
死亡证明本社区,***村,姓名**,身份证********,与*年*月*日*时,什么原因,在什么地方死亡。特此证明南湖社区2012年 10 月9日......
兹有原本辖区居民**** ,性别****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于 ****年 ****月 ****xxx亡注销户口。
特此证明
承办人:
派出所(盖章)
1.死亡医学证明书的领用、发放制度
一、《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领用、发放、由医务科负责管理,医务科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收集工作由服务台负责管理。上报工作由信息科完成。
二、医务科建立《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领用、发放登记记录。
三、各临床科室由科主任指派我院在职人员领用,进行《居民死亡医学证明》领用数量、编号、时间、领用人等项目登记。
四、各临床科室对领用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进行专项管理,不得遗失。
2.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使用登记制度
一、在我院发生的死亡(包括来院已死,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应出具xxx,xxx制发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二、各临床科室建立《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登记记录。
三、记录内容包括死者姓名、性别、年龄、死因诊断、死亡时间、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四、医务科及各临床科室对登记记录进行检查,审核,进行考核。
3.死亡证明审核制度【死亡病例自查与奖惩制度】
一、我院死亡证明的开具、上报、统计工作是在死因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的院、科两级负责制。
三、对在死亡医学证明书填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或集体给予奖励。
四、凡有下列行为之一,医院及市、县卫生局应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虚假、瞒报、伪造、篡改死亡医学证明书的;
2、出现死亡病例拒不填报或屡次迟报死亡医学证明书的;
五、对违反《统计法》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死亡证明书的填写基本要求
1、按照全国统一的死亡证明书的基本格式及填写要求,逐项认真填写,不能漏项或错项。
2、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书写,字迹清楚,不得用圆珠笔、红笔或铅笔书写。
3、死亡原因填写应用医学专业疾病名称,并用中文书写,不得用英文或英文缩写。
4、死亡证明书正面内容不得涂改,必须有医生签名及医院公章。
5、死亡证明书如死因不明,必须当时填写调查记录,内容包括死者既往疾病名称、发病时间、诊断单位、诊断依据、以及相关慢性病史的一系列情况。
6、发生对死亡原因有怀疑(他杀、自杀)的,可以向警务部门反映,由警务部门协助确定死因。凡填报意外损伤、中毒死亡,死亡证明书上应进一步报告意外事故的外部原因。
5.基础项目的填写要求
1、医学证明书编号:由公安和xxx门统一编号。
2、死者户口所在地:城镇以街道、农村以乡为单位。现住址:城市要填写到街道、里弄门牌或楼房单元号数,农村填写到行政村的村民组或自然寨。
3、死者姓名:指现时用的姓名;如为婴儿,可同时填写婴儿母亲的姓名;尚未起名者可记录其母姓名,按“某某之子”或“某某之女”记录,以备调查;
4、性别:填男或女。
5、民族:按汉、回、壮、维吾尔、藏、白族等填写。
6、主要职业及工种:按就职时间最长的职业填写,并尽可能同时填写职业和具体的工作。不符要求的填写如:工人、干部、操作工或退休。
7、身份证编号:填写15位或18位身份证号码,注意与出生日期保持一致。
8、婚姻状况:按法定的婚姻状况分为未婚、已婚(含再婚、复婚、分居)、丧偶、离婚、不详5种情况划记。
9、文化程度:按死者的最高学历的填写。文盲指不识字,半文盲指稍识字,中学含中专,大学含大专。
10、生前工作单位:指就业所在或死前最后所在的、工作时间较长的单位。
11、出生日期及死亡日期:按公历年、月、日填写。
12、实足年龄:按周岁计算。 当年未过生日者:死亡年份-出生年份-1;已过生日者:死亡年份一出生年份。未满l周岁的婴儿,填写实足月龄;28天内的新生儿,填写存活天数;未满1天的新生儿,填存活小时。
13、死亡地点:按死亡证明书上的5种情况填写;来院已死的死亡地点应为家中、赴医院途中。
14、可以联系的家属姓名:指最了解死者生前疾病或其它情况的直系亲属或亲友。
6.特殊项目的填写要求
1、死亡原因:填写导致死亡的疾病、损伤或并发症。
第I部分:是《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主要内容,需要填写导致死亡的疾病以及更早的原因,是必须要填写的部分。
①按照导致死亡的顺序填写,(a)由(b)引起,(b)由(c)引起,(c)由(d)引起;
②)每行只能填写一个疾病;、
③ (a)行至少要填写一个疾病;
④发病距死亡的时间间隔应尽量填写,(a)到(d)的时间长度一定是从短到长。
⑤填写的行数是不限定的,根据情况可增加填写(e)、(f)等行。 ⑥不要只填写临死方式/情形,例如“呼吸衰竭”、“循环衰竭”、“全身衰”等。
第II部分:是对第Ⅰ部分内容的补充,用于填写促进死亡,但与导致死亡的疾病或情况无关的其他有意义的情况,应根据具体情况填写。
①填写所有促进死亡、但与第I部分死亡原因顺序无关的疾病; ②按照严重程度依次填写,无数目限制
2、发病到死亡的大概时间间隔:指第Ⅰ部分报告的疾病从发病到死亡之间的间隔时间(时间单位为:分、小时、天、周、月或年),如询问不清,可以不填。
3、死者生前疾病的最高诊断医院:指第Ⅰ部分报告的主要疾病最高级确诊的单位。
4、最高诊断依据:按实际确诊的各项依据划记;如实行诊断分级,取最高级别的诊断依据,B超、X光、心电图等特殊检查均放到“临床+理化”一栏;
5、住院号:未住院就诊者不填;
6、医师签名:由填写死亡证明书并承担法律责任的医师签名;
7、单位盖章:由填写医生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8、填报日期:指出具证明书的日期;-般应是死者死亡当日或随后几日内,如间隔过长应予以说明。
7.调查记录的填写要求
如来院已死,由诊治该死亡者的医生填写调查记录。
1、死者生前病史及症状体征:病历摘要和家属提供情况;内容应包括:
(1)本次发病的症状体征;包括起病急缓、病程长短、病情轻重、原发病的并发和继发、实验室检查结果、疾病的演变和治疗经过、有否后遗症即晚期效应等。
(2)发病时间;
(3)诊断单位;
(4)诊断依据;
(5)既往史及相关情况:包括死者生前以往患过的疾病以及可能影响健康的各种因素,如生长发育史、家族史、遗传史、职业史、接触史等。以及死者生前的起居饮食、生活习俗、烟酒嗜好等。
2、被调查者姓名:指接受死因调查的对象在此签名;
3、与死者的关系:指受调查者与死者的关系,如直系旁系亲属或邻里同事等关系;
4、联系地址或工作单位:指被调查者的具体地址和所在工作单位电话号码:
6、死因推断:应为明确的疾病诊断名称,不应填写为症状、体征或来院已死等情况。
7、调查者签名:由填写调查记录并承担法律责任的医师签名。
8、调查日期:对死亡病例的凋查时间。
8.死亡医学证明书的编码
1、根本死亡原因ICD编码:指ICD—10,采用4位数编码;
2、统计分类号:指居民病伤死亡原因年报表总表的分类号(如卫统8表)
9.死因登记信息收集
1.报告对象
发生在院内的所有死亡个案均为死因登记报告的对象,包括在院内死亡的户籍和非户籍中国居民,以及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公民。
2.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1)报告单位:各临床科室为死因信息报告的责任单位。
(2)报告人:
1)各临床医务人员均为死亡信息的报告人。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疗卫生人员方可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3.死亡个案的填报
凡在院内发生的死亡个案(包括到达医院时已死亡,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院内诊疗过程中死亡),均应由诊治医生作出诊断并逐项认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不明原因肺炎或死因不明者必须将死者生前的症状、体征、主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诊治经过记录在《死亡医学证明书》上的调查记录栏内。
10.资料保存与管理
1.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妥善保存死因登记信息原始资料,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档案管理要求长期保存。
3.死亡统计资料或分析信息的管理和使用相关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公布。
4.对于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应由申请人按有关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申请书应明确信息的用途、范围、时段和类别。
1.死因信息报告方式
2.报告程序、时限
_安公证处:
__________(姓名)因赴__________国__________(出境目的,如留学、定居等),需办理__________(姓名)的死亡公证。经查人事档案记载或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兹证明:_____________(姓名),_____男(或女),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其生前住,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省
市(或县)因 (死因)死亡。
特此证明
填写人:____________(签名)
相关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死亡证明(即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xxx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者死亡证明、居民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办理公民死亡注销手续时,缴销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单身独户的,还应收缴居民户口簿
根据****(写明调查的材料,包括档案记载、知情人证明等)兹证明***,男(或者女),于*年*月*日在****(地点)因**(死亡原因)死亡。
xxx**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1.死亡医学证明书的领用、发放制度
一、《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领用、发放、由医务科负责管理,医务科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收集工作由服务台负责管理。上报工作由信息科完成。
二、医务科建立《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领用、发放登记记录。
三、各临床科室由科主任指派我院在职人员领用,进行《居民死亡医学证明》领用数量、编号、时间、领用人等项目登记。
四、各临床科室对领用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进行专项管理,不得遗失。
2.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使用登记制度
一、在我院发生的死亡(包括来院已死,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应出具xxx,xxx制发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二、各临床科室建立《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登记记录。
三、记录内容包括死者姓名、性别、年龄、死因诊断、死亡时间、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四、医务科及各临床科室对登记记录进行检查,审核,进行考核。
3.死亡证明审核制度【死亡病例自查与奖惩制度】
一、我院死亡证明的开具、上报、统计工作是在死因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的院、科两级负责制。
三、对在死亡医学证明书填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或集体给予奖励。
四、凡有下列行为之一,医院及市、县卫生局应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虚假、瞒报、伪造、篡改死亡医学证明书的;
2、出现死亡病例拒不填报或屡次迟报死亡医学证明书的;
五、对违反《统计法》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死亡证明书的填写基本要求
1、按照全国统一的死亡证明书的基本格式及填写要求,逐项认真填写,不能漏项或错项。
2、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书写,字迹清楚,不得用圆珠笔、红笔或铅笔书写。
3、死亡原因填写应用医学专业疾病名称,并用中文书写,不得用英文或英文缩写。
4、死亡证明书正面内容不得涂改,必须有医生签名及医院公章。
5、死亡证明书如死因不明,必须当时填写调查记录,内容包括死者既往疾病名称、发病时间、诊断单位、诊断依据、以及相关慢性病史的一系列情况。
6、发生对死亡原因有怀疑(他杀、自杀)的,可以向警务部门反映,由警务部门协助确定死因。凡填报意外损伤、中毒死亡,死亡证明书上应进一步报告意外事故的外部原因。
5.基础项目的填写要求
1、医学证明书编号:由公安和xxx门统一编号。
2、死者户口所在地:城镇以街道、农村以乡为单位。现住址:城市要填写到街道、里弄门牌或楼房单元号数,农村填写到行政村的村民组或自然寨。
3、死者姓名:指现时用的姓名;如为婴儿,可同时填写婴儿母亲的姓名;尚未起名者可记录其母姓名,按“某某之子”或“某某之女”记录,以备调查;
4、性别:填男或女。
5、民族:按汉、回、壮、维吾尔、藏、白族等填写。
6、主要职业及工种:按就职时间最长的职业填写,并尽可能同时填写
职业和具体的工作。不符要求的填写如:工人、干部、操作工或退休。
7、身份证编号:填写15位或18位身份证号码,注意与出生日期保持一致。
8、婚姻状况:按法定的婚姻状况分为未婚、已婚(含再婚、复婚、分居)、丧偶、离婚、不详5种情况划记。
9、文化程度:按死者的最高学历的填写。文盲指不识字,半文盲指稍识字,中学含中专,大学含大专。
10、生前工作单位:指就业所在或死前最后所在的、工作时间较长的单位。
11、出生日期及死亡日期:按公历年、月、日填写。
12、实足年龄:按周岁计算。 当年未过生日者:死亡年份-出生年份-1;已过生日者:死亡年份一出生年份。未满l周岁的婴儿,填写实足月龄;28天内的新生儿,填写存活天数;未满1天的新生儿,填存活小时。
13、死亡地点:按死亡证明书上的5种情况填写;来院已死的死亡地点应为家中、赴医院途中。
14、可以联系的家属姓名:指最了解死者生前疾病或其它情况的直系亲属或亲友。
6.特殊项目的填写要求
1、死亡原因:填写导致死亡的疾病、损伤或并发症。
第I部分:是《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主要内容,需要填写导致死亡的疾病以及更早的原因,是必须要填写的部分。
①按照导致死亡的顺序填写,(a)由(b)引起,(b)由(c)引起,(c)由(d)引起;
②)每行只能填写一个疾病;、
③ (a)行至少要填写一个疾病;
④发病距死亡的时间间隔应尽量填写,(a)到(d)的时间长度一定是从短到长。
⑤填写的行数是不限定的,根据情况可增加填写(e)、(f)等行。 ⑥不要只填写临死方式/情形,例如“呼吸衰竭”、“循环衰竭”、“全
身衰”等。
第II部分:是对第Ⅰ部分内容的补充,用于填写促进死亡,但与导致死亡的疾病或情况无关的其他有意义的情况,应根据具体情况填写。
①填写所有促进死亡、但与第I部分死亡原因顺序无关的疾病; ②按照严重程度依次填写,无数目限制
2、发病到死亡的大概时间间隔:指第Ⅰ部分报告的疾病从发病到死亡之间的间隔时间(时间单位为:分、小时、天、周、月或年),如询问不清,可以不填。
3、死者生前疾病的最高诊断医院:指第Ⅰ部分报告的主要疾病最高级确诊的单位。
4、最高诊断依据:按实际确诊的各项依据划记;如实行诊断分级,取最高级别的诊断依据,B超、X光、心电图等特殊检查均放到“临床+理化”一栏;
5、住院号:未住院就诊者不填;
6、医师签名:由填写死亡证明书并承担法律责任的医师签名;
7、单位盖章:由填写医生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8、填报日期:指出具证明书的日期;-般应是死者死亡当日或随后几日内,如间隔过长应予以说明。
7.调查记录的填写要求
如来院已死,由诊治该死亡者的医生填写调查记录。
1、死者生前病史及症状体征:病历摘要和家属提供情况;内容应包括:
(1)本次发病的症状体征;包括起病急缓、病程长短、病情轻重、原发病的并发和继发、实验室检查结果、疾病的演变和治疗经过、有否后遗症即晚期效应等。
(2)发病时间;
(3)诊断单位;
(4)诊断依据;
(5)既往史及相关情况:包括死者生前以往患过的疾病以及可能影响健康的各种因素,如生长发育史、家族史、遗传史、职业史、接触史等。以及死者生前的起居饮食、生活习俗、烟酒嗜好等。
2、被调查者姓名:指接受死因调查的对象在此签名;
3、与死者的关系:指受调查者与死者的关系,如直系旁系亲属或邻里同事等关系;
4、联系地址或工作单位:指被调查者的具体地址和所在工作单位电话号码:
6、死因推断:应为明确的疾病诊断名称,不应填写为症状、体征或来院已死等情况。
7、调查者签名:由填写调查记录并承担法律责任的医师签名。
8、调查日期:对死亡病例的凋查时间。
8.死亡医学证明书的编码
1、根本死亡原因ICD编码:指ICD—10,采用4位数编码;
2、统计分类号:指居民病伤死亡原因年报表总表的分类号(如卫统8表)
9.死因登记信息收集
1.报告对象
发生在院内的所有死亡个案均为死因登记报告的对象,包括在院内死亡的户籍和非户籍中国居民,以及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公民。
2.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1)报告单位:各临床科室为死因信息报告的责任单位。
(2)报告人:
1)各临床医务人员均为死亡信息的报告人。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疗卫生人员方可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3.死亡个案的填报
凡在院内发生的死亡个案(包括到达医院时已死亡,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院内诊疗过程中死亡),均应由诊治医生作出诊断并逐项认真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不明原因肺炎或死因不明者必须将死者生前的症状、体征、主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诊治经过记录在《死亡医学证明书》上的调查记录栏内。
10.资料保存与管理
1.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妥善保存死因登记信息原始资料,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档案管理要求长期保存。
3.死亡统计资料或分析信息的管理和使用相关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公布。
4.对于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应由申请人按有关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申请书应明确信息的用途、范围、时段和类别。
1.死因信息报告方式
2.报告程序、时限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填写培训
一、新版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二、死亡医学证明的意义
三、新版死亡证明书管理办法
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开具管理规定
五、如何正确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六、卫计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 新版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二、 死亡医学证明书的意义
1.研究人口死亡水平、死亡原因及变化规律和进行人口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2.是制订社会经济发展规化、评价居民健康水平、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三、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管理办法
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开具管理规定
五、如何正确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一)填写要求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以下简称《死亡证》)要求四联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内容准确,不得勾画涂改,用钢笔、碳素笔填写,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如已注明分类项目,在应选项目序号上打“√”。
死亡证上所有项都为单选项,不允许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选项。
死亡证每一项都要详实填写,不允许填写“同上”或“同前”字样。
尽量使用汉字书写,减少英文特别是英文缩写的使用。
(二)具体内容填写
一、楣栏
1.所有的医学证第一行都填写:医疗机构所在的市、区、街道
2.行政区划代码:医疗机构所在的区代码
3.编号:医院代码(9位)+年份(4位)+流水码
注:科室在领取死亡证后根据医院统一的编号即时填写,科室不得存放无编号的死亡证。
二、一般项目
1.姓名:字迹清楚
2.性别:在“1”或“2”上打“√”
3.民族:字迹清楚
4.国家或地区:填写“中国”或其他国家
5.有效身份证件类别:在“1”身份证上或“2”户口薄上打“√”
注:目前建议开死亡证时必须有身份证或户口薄,其他证件无效。
6.证件号码:中国大陆公民要求填写18位身份证号码
7.年龄:实足年龄
注意:死身份证者出生日期,一定填实足年龄。
8.婚姻状况:在对应的选项序号上打“√”
注意:不要选“9”
9.出生日期:根据身份证填写
10.文化程度:在对应的选项序号上打“√”
11.个人身份:在对应的选项序号上打“√”
注:填写死者死亡前的个人身份,离退休后死亡者一律在 “80离退休人员”序号上打“√”
12.死亡日期:具体到分钟,与病历要一致。
13.死亡地点:在对应的选项序号上打“√”
注:不要选“0不详”,不详是仅限于非正常死亡,比如死于刑事案他杀等。
14.死亡时是否处于妊娠期或妊娠终止后42天内:在对应的选项序号上打“√”。
15.生前工作单位:生前工作时间最长的单位。无工作单位的死者此项填写“无”
16.户籍地址:填写户口薄上登记的地址,要具体到门牌号。
17.常住地址:死者居住半年以上的地址,要具体到门牌号。
18.可联系的家属姓名:填写能办理销户及处理死者其他事宜的联系人。
19.家属住址或工作单位:填写规范的单位名称,如果填住址要具体到门牌号。
三、死因填写
1.致死的主要疾病诊断:第I部分(a)、(b)、(c)、(d)和第II部分“其他疾病诊断”每行只能填一个疾病名称。
2.第I部分“(a)直接死亡原因”填写最后造成死亡的疾病诊断或损伤。第二、三、四联的“死亡原因”与第一联(a)中疾病诊断要完全一致。
(1)如果(a)填写为症状、体征、衰歇,则在(a)之后一定要填写引起(a)的主要致死原因。
(2) “癌症”患者仅在(a)中填写“某某癌”,(b)、(c)、(d)不填。
注:除肝癌外,其他能写部位的肿瘤一定要写部位。肺部肿瘤应写“左/右+叶段+病理”,如:左肺上叶腺癌。
(3)如果患者死于心肌梗死,尽可能填写心梗部位,比如前壁急性透壁心肌梗死、下壁急性透壁心肌梗死等。
(4)如果患者死于脑血管疾病,尽可能写明部位,比如脑出血应写脑干的脑内出血、小脑的脑内出血等。
(5)外部损伤造成的死亡:比如某人因骑自行车与汽车相撞造成颅内损伤导致死亡。(a)填“颅内损伤”(b)填“骑自行车与汽车相撞”
3.生前主要疾病诊断单位:在对应的选项序号上打“√”
4.生前主要疾病最高诊断依据:
(1)只要患者死于医院不允许填“6死后推断”,“死后推断”仅限于死亡地点为“来院途中”“家中”“养老服服务机构”“其他场所”。
(2)有病理诊断结果的,生前主要疾病最高诊断依据选择“病理”,不选“临床+理化”。
5.医师签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签名
6.医疗卫生机构盖章:由病案室收集后统一盖章。
7.填表日期:如实填写。
注:“填表日期”和“死亡日期”不是同一个概念。死亡证迟报统计是根据“填表日期”,而不是“死亡日期”。
8.根本死亡原因和ICD编码:由信息中心填写。
四、死亡调查记录填写
死亡地点为 “家中”“养老服服务机构”“其他场所”, 生前主要疾病最高诊断依据为“死后推断”的死者都须填写死亡调查记录。
1.填写格式
死者既往于 年前出现 情况,于 医院就诊,诊断为 疾病,给予 治疗,(如未就诊请如实填写),近期出现 情况,给予 处理,结果 ,临终出现 状况,经 处理后无效死亡。
举例:
死者于20xx年在x医院诊断为脑血栓,既往有高血压病史,最近2月出现咳嗽,喘憋症状,在家中予抗炎化痧平喘治疗,近3天相术症状加重,经对症治疗后无好转,昨日上午出现张口呼吸,于20xx年2月14日下午5时突然呼吸心跳停止,经抢救处理后无效死亡。
2.填写要求
(1)一般项目填写字迹清楚。
(2)联系地址或工作单位:填写规范的单位名称,如填写联系地址,要具体到门牌号。
(3)死因推断与第一联(a)和第二、三、四联的“死亡原因”与中疾病诊断要完全一致。
五、第二、三、四联填写
1. 行政区划代码:不填
2.编号:与第一联完全一致
一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年龄等填写同第一联一致。
4.身分症件类别与证件号码要与第一联一致。
5.常住地址、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与第一联一致。
6.原亡原因与第一联(a)一致
7.家属相关信息要求同第一联,填写规范的单位名称和详实的家属住地址,要求具体到门牌号。
模板一:
根据____________(写明调查的材料,包括档案记载、知情人证明等)兹证明_________,男(或者女),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____(地点)因______(死亡原因)死亡。
xxx______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_________(签名)
_______年___月___日
模板二:
_____________公证处:
__________(姓名)因赴__________国__________(出境目的,如留学、定居等),需办理__________(姓名)的死亡公证。经查人事档案记载或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兹证明: _____________(姓名),_____男(或女),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其生前住,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 省市(或县)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死因)死亡。
特此证明
填写人:____________(签名)
相关部门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扩展阅读:
死亡证明在哪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