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

财政论文范文5000字(汇总12篇)

小车分享 32547

小车 分享

财政论文范文5000字 第1篇

从20世纪20年代起,中国传统史学开始向近代史学转变,这种学术演变的时代特征在财政史领域同样有鲜明反映,即不少学者在继承发扬传统史学方法,注重传世文献的考据,辨析制度条文内容的同时,有意识地借助近代西方的经济学和财政学的理论,对中国财政史(包括古代财政史)做出一些不同于《汉书·食货志》、《通典》、《文献通考》等传统典志的编纂、阐释和评论,撰写了一些通史体裁或断代体裁的财政史论着,如胡钧《中国财政史讲义》(商务印书馆,1920年)、徐式庄《中国财政史略》(商务印书馆,1926年)、常乃德《中国财政制度史》(上海世界书局,1930年)、刘秉麟《中国财政小史》(商务印书馆,1933年)、杨志濂《中国财政史辑要》十册(无锡大公图书馆,1936年)、鞠清远《唐代财政史》(商务印书馆,1940年)、刘不同《中国财政史》(大东书局,1948年)等。同时,专题研究和理财人物研究也取得不少成果,特别是田赋史。抗日战争爆发前后,_出于财政体制改革以及战时经济的需要,进行田赋整理、田赋征实和其他财政制度的变革,因此有些学者本着为现实提供历史借鉴的意图,对长期成为古代财政收入支柱的田赋制度予以较多关注,如万国鼎《中国田赋史》(正中书局,1933年)、刘道元《两宋田赋制度》(上海大学文学院,1933年)、徐士圭《中国田赋史略》(商务印书馆,1935年)、陈登原《中国田赋史》(商务印书馆,1936年)、吴兆莘《中国税制史》(商务印书馆,1937年)等,尽管内容有详略,识见有深浅,均属有一定影响的专着。程滨遗等编纂的《田赋会要》第二篇《田赋史》上册和马大英等编纂的《田赋会要》第三篇《田赋史事迹材料》下册(正中书局,1934年),是一套按编纂者的观点“铺叙史实,推究因果”的资料性着作,上自夏商周,下及清末民国初,“就历代田赋沿革,为系统叙述,并作史料整理为主。其诸赋役设施,凡与田赋有关者亦触类引及,以求明备”(《弁言》)。层面较多,视角亦广,观点平实,在当时堪称详悉。不过,此期从事财政史研究的学者尚少,专题研究以汉、唐、宋、明等朝代为主,选题较狭小,征引资料多据习见的传世文献。特别是由于缺乏断代史研究和专题研究的厚实基础,刊行的中国财政通史着作大多还谈不上能对古代财政史作整体性研究和规律性探讨。

此期断代财政史研究,以鞠清远和梁方仲的成就最突出。鞠清远《唐代财政史》虽然只有11万字,却是断代体裁财政史的开山之作,重点在于分类叙述财政收入(如赋税、专卖、官业收入、商税、特种收支等)、财务行政二方面。书中对收入项目的归类比较科学,对财务行政的论述内容较丰富,但对财政支出基本上未予置论,是明显缺陷。梁方仲以明代田赋的征收解运制度以及一条鞭法改革为研究重点,发表多篇论文,资料丰富,分析细致深入,学术影响久远。

第二阶段为1949年10月_成立至1978年。

总体上看,此期中国大陆对古代财政史的研究进展相当缓慢,具有新水平的财政史专着几无新作,专题研究除赋役制度史一枝独秀(从广义上说,赋役制度属于财政收入范畴,但当时的成果多数不注意从财政角度去论述赋役制度)之外,亦鲜有新篇。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三联书店,1957年)之《财政》篇是少有的杰作。该篇“主旨唯在阐述继南北朝正统之唐代,其中央财政制度之渐次江南地方化,易言之,即南朝化,前时西北一隅之地方制度转变为_之制度,易言之,即河西地方化二事”。分别以江南租米回造纳布及关中和籴二例作具体论证,指出转变的枢纽在于武则天和玄宗两朝政局的变化。该文对于深入研究古代财政制度的传承演变具有方法上的示范意义。同时,李剑农的《先秦两汉经济史稿》(三联书店,1957年)、《魏晋南北朝隋唐经济史稿》(三联书店,1959年)和《宋元明清经济史稿》(三联书店,1959年)用不少篇幅论述赋役制度、土地制度等与财政关系密切的内容,对古代财政史研究也颇有助益。相比之下,台湾学者对宋代、清代的财政史研究较有进展。

古代财政史在中国大陆学术界长期遭到冷落,在“”爆发之前当有两方面的主要原因。第一,受政治环境与意识形态的影响,史学界一直偏重于研究历史上的生产关系和阶级斗争,自然对古代财政除赋役以外的问题鲜加注意。第二,经济学界对财政学研究不太重视,更不待说是古代财政史研究了,因此,在高等院校的经济学专业中,古代财政史教学基本上被放弃,以致研究工作缺乏来自教学需求的动力。中国古代财政史难点甚多,如历代财政税制体系的演变头绪纷繁,田赋、漕运、盐课等制度内容和实施情况错综复杂,既缺乏从事艰苦扎实的基础性研究所必须的人力物力投入,成果产出自然稀少。至于“”十年间学术研究的停滞,更不待细说。

第三阶段为1978年拨乱反正、改革开放以来至2000年。这是中国古代财政史研究空前繁荣发展,取得重大突破的阶段。其成绩可概括为四个方面。

一,高等财政院校的中国财政史教学和科研活动一度相当活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不少高等财经院校在学科发展、办学规模扩大的同时,相继开设了中国财政史课程。为适应教学需要,一批中国财政史教材和资料书应运而生,先后有中央财政金融学

财政论文范文5000字 第2篇

在我国财政学理论思想形成的过程中,中西方的经济思想相互影响,一度形成了遵循“国家分配论”和“公共财政论”的两大派系,财政学理论体系的基本思想难以形成统一论调。教学思想以及教学内容的不统一,一度使任课教师缺乏一个有效的教学指导,甚至可能存在一些随意性,进而影响了授课的整体质量。在苦于财政学教学体系的不统一之余,有关适用于高职教学要求的财政学教材也很匮乏。财政学本身是一门应用经济学科,是集宏观经济理论与微观政府财政实践活动于一体的学科。但是,目前可以利用的职业院校适用的财政学教材,其内容体系编排仍然延续本科生的教材模式和教学要求,很大篇幅在讲授深奥的经济理论名词,缺乏更为丰富的政府财政经济活动实际运行过程的信息卡片,也缺少学生可以进行参与训练的内容设计。财政是以政府为主体的经济活动,这种特殊的经济范畴使得财政学成为一门集政治、经济、法律、社会、管理等多学科思想的综合性学科。财政学的课程学习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经济学基础知识,但是目前出于课程压缩的需要,在职业院校的课程设置中,财税专业的学生在没有开设经济学的基础课程的情况下直接学习财政学知识,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其理解政府财政经济行为的难度。以上几点,都直接或间接地导致学生的学习热情下降。

二、教学方法单一抑制学生的学习情趣

在课堂教学环节设计中,教学方法的选择也直接影响到课堂的教学质量。传统的教学方法一贯采用教师主导型的授课方式,形成教师“满堂灌”、学生“坐室听”的局面。学生被动的学习状态必然会有犯困、精力难于集中的现象,更谈不上掌握了多少知识,往往一个学期结束之后,学生普遍的感觉就是“不知道”、“不清楚”。此外,学生生硬地学习知识,从老师的语言描述中去了解“是什么”,其所理解的内容与工作实际存在很大的偏差。如同盲人摸象,盲人听得有关大象的形象描述之后,头脑中并不能准确地勾勒出大象的真实面貌,也就很难真正地认识大象的本相。所以这种“填鸭式”的授课方式不能真正教会学生必要的知识,更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财政学课程的教学中,任课教师一直采用这种灌输式的枯燥的教学方法,解释说明基本概念与基本理论,课堂氛围过于沉重,免不了使很多学生产生厌学情绪。面对传统教学方法存在的诸多弊端,寻求改变成为大势所趋。高职院校的课程设计应突出“教、学、导、训”的特征,注重通过“导”“训”的环节加强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变教师主导教学为学生主导教学,增加学生参与教学过程的设计。于是很多学者开始更多地关注在财政学课堂上引入案例教学法、多媒体教学法,利用多种教学方法相互补充,以改善整体教学效果。案例教学法是19世纪20年代美国哈佛商学院主导的,面对商业管理的真实情境或事件,学生主动参与课堂讨论的一种案例形式的教学模式。在运用案例教学的课堂上,教师是一个引导者,学生是主要的参与者,一旦进入案例的真实环境中,学生们被不断地激发大脑,思想相互碰撞,彼此相互讨论,求得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实现案例教学的最佳效果需要有设计完好的案例情境,且对学生和教师的能力要求也很高。而实践过程中的案例教学仅仅是作为理论教学过程中的案例资料的补充解析,学生仍然是以倾听者的角色参与其中,并没有形成激烈的讨论氛围,此案例教学非彼案例教学。因此,案例教学的实践过程未能够提供给学生主动参与课堂学习的最佳环境,效果不甚理想。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手段的运用,丰富并扩展了课堂教学的内容,能够一定程度上改变课堂沉重的气氛。电视、录像、图片、数据等内容,通过现代多媒体技术引入课堂,能够提升学生学习的兴趣,但是如何将其很好地与教学内容有效衔接,尚待进一步的探索。财政学科是一门综合性强、理论性强、实践性也较强的学科,这一特点决定了财政学课程的教学需要精心设计,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真正构建一个学生主动学习、提升学生实践能力的教学环境。而目前,在财政学课程的整体教学设计中,教学方法的选择及有效实践还略显单薄。

三、教学评价设计过于倾向知识考核

四、实践不足导致职业能力培养欠缺

财政学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应用经济学科,在介绍财政基本理论知识的同时,还涉及关于政府的财政收支活动及财政管理体制、财政政策调控功能等实践内容,学生在掌握基本的财政理论的基础上,需要具备解决政府财政实践问题的能力。在传统的课堂教学中,任课教师更偏重于基本概念、原理的说明与讲解,缺乏实践环节的设计,学生的学习也停留在背诵已学习的概念及原理,并以此通过期末考试。学生难以通过课堂教学获得分析财政问题、解决财政问题的能力,也难以形成诸如团队协作的优秀职业素养。这种缺乏以培养职业能力为目的的实践教学设计,俨然已经不能适应现代职业教育的基本要求。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需要为其提供可以进行实践操作的环节,包括大量切合实际工作环境的课内实践和顶岗实习的课外实践。由于财政税收专业的课外实践环境对应于各类企业的财务部门或者政府财政税收等行政机关,其特殊的性质难于为学生创造一种零距离接触专业实践环节的机会。面对财税专业教学实践基地的匮乏,财政学课程的课外专业实践的设置有些力不从心。

五、任课教师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够

任课教师对于课程的整体驾驭能力也直接影响到课程的教学质量。高职教育注重职业能力培养教育的理念及目标,对从事职业教育的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职院校的教师应该在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的同时,拥有较为丰富的工作实践经历,能够充分准确地把握职业能力要求,通过巧妙的课堂教学任务设计来帮助学生获得相应的职业能力,做到理论与实践的完美融合。但是,在职业学院的教师队伍中,相当比例的教师均来自于专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虽然掌握着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但是缺少实践经验,这一现实情况给实践教学环节的设计带来了一定的阻碍。为了有效解决现有教师队伍在实践能力、工作经历方面存在的不足,学院通过提供教师顶岗实习、挂职锻炼的机会,为教师搭建实践学习的平台。但是面对有限的实践学习资源以及大量授课任务的压力,教师自身能够获得一次学习实践的机会相对匮乏,实践能力的提高存在一定的局限。近年来,职业学院的教师招聘倾向于具有一定工作经历的人才,获得了一批来自于工作一线的、拥有丰富工作经历的教师。尽管这一做法对接了培养职业能力的教学目标,可又面临着新的问题,即工作经历丰富的教师缺乏相应的教学经验,难于驾驭整体的课堂教学。为此,塑造充分适应于职业教育的教师队伍,需要有效地融合其实践经历与教学能力,以提升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

六、自身基础差造成学习动力缺失

学生是课堂授课的主要对象,其在上课过程中所呈现出的较低的学习情绪会直接影响到教师的教学质量,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主要来自于学生自身基础较差、学习能力不足、学习目标不明确的现实。高职院校的生源主要集中于普通高中、中专、职业高中等学习基础较差的学生群体,学生的文化层次参差不齐,绝大部分学生没有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一直有一种厌学、弃学的惰性心理,这种学习基础和学习状态会一直延续至大学阶段。面对新的学习形式和新的专业课程,很多学生时常表现出听不懂或无兴趣,难以适应新的大学学习生活。惰性的学习心理长期伴随着学生,不断使其丧失对学习的信心与动力,不学习、不爱学习主导着高职院校的大部分学生,不良的学习风气充斥着学生的学习生活。面对高职院校的学习机会,很多学生并非出于自愿,或是为了满足家长意愿被迫学习,或是因未进入理想大学的无奈之举,带有对理想和现实差距的抱怨情绪,以此表现出不珍惜、不珍视、混日子的状态。这些被迫学习的学生将获得毕业证视为高职院校学习的终结点,没有明确的、长远的学习目标和职业规划,缺乏学习动力。

七、就业压力大影响学习意愿

财政论文范文5000字 第3篇

关键词:所得;所得课税;流量所得;存量所得;潜在所得

Abstract:W,''''''''.

Keywords:income;incometax;flowofincome;proceedsofthestock;

一、国外所得定义及评析

国外学者所得课税研究较国内早且成果颇丰,这与西方国家市场经济较发达,个人收入分配不公及采用对个人所得课税手段加以调控的问题早已引起学者的关注有关。

对于西方所得定义的研究,学术界将其概括为以下三种学说:

一是源泉说。它是古时代最主要的界定“所得”的学说。所谓所得源泉说,就是认为连续取得的所得才是所得,至于因财产的转让等临时取得的所得并非所得。按照这种观点,对生产要素的提供者,以工资、利润、利息地租等形态予以分配,所产生的工资、利润、利息、地租等就是所得。但就财产的转让而言,例如A把财产转让给B,虽然A对于超过其取得价值部分也得到收入,但就国民经济观点而言,只不过是A的财产和B的货币相交换而已,并无新的社会生产物,并未创造出价值。对财产转让不能视为发生所得,只能视为对其利益进行分配。所以说对财产课税,也就是等于对资本课税。而对资本课税会伤及再生产,是不被允许的。这种所得源泉的看法,最早起源于英国,在英国税制中有很长一段期间对资产转让所产生的所得、偶然性或临时性的资本利得、意外所得等不课征所得税。源泉说的代表人物有弗里茨。纽马克、塞尔泽等。弗里茨。纽马克就将“所得”表达为:只有从一个可以获得固定收入的永久性“来源”中取得的收入,才应被视为应税所得。[1]

二是净资产增加说。与上述所得源泉说相对立,净资产增加说认为,不论所得发生的原因为何,在一定期间内净资产的增加,即一定期间的期末净资产额大于该期间的期初净资产额,则认定有所得发生。依此观点,每年连续不断取得的所得、继承或受赠所带来的财产增加,或资本性财产的销售利益、所领取的人寿保险金等都是所得。净资产增加说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德国的经济学家范尚茨。他认为:所得包括所有的净收益和由第三者提供劳务以货币价值表现的福利、所有的赠与、遗产、收入、投保收入和年金、各种周期性收益,但要从中扣除所有应支付的利息和资本损失。即应税总所得包括三部分:(1)在一定时期内从其他人那里收到的总额,不仅包括现金收入,还包括由纳税人本人提供劳务或资本资产而得到的实物所得,以及不需纳税人做出相应付出而得到的转移所得,如社会保障福利。(2)在该时期内本人享受的消费活动的价值。这些价值不包括从其他人那里得到的收入或者货币或者商品。当纳税人既是某些产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又是其消费者,在不涉及任何市场交易时,纳税人这样消费的价值等于他在市场上购买这些商品或服务所需支出的货币价值,故称“推定所得”。(3)在该时期内所拥有的财产的增值。[2]在现行税制中,英国的所得税制长期以来以所得源泉说为基础,而美国的所得税制早就以净资产增加说为基础。此后,其他学者对尚茨定义进行改进,美国的黑格与西蒙斯,提出黑—西定义或称黑—西标准。该标准是指:收入是指在一段时期内个人消费能力净增加部分的货币价值。这等于该期中的实际消费额加上财富的净增额。财富的净增额—储蓄,也必须包括在收入中,因为它们代表着潜在消费能力的增加。

必须强调指出,黑—西标准要求,在收入中把所有来源的消费潜力的增加都包括进去,而不论实际消费是否发生,也不考虑消费的形式。同时,黑—西标准要求,任何个人消费潜力的减少,也应在确定收入时扣去。例如,如果在获取收入时必须花掉一定费用,就应将这些费用扣去。

总之,按黑—西观点,无论收到的是货币,还是物品或劳务,都是收入。[3]

三是消费支出学说。该学说认为所得的客观性与现实性最终应表现在消费上,消费是经济关系的逻辑终点,因而所谓的所得应是以货币衡量的从消费得来的满足,具体说所得应包括消费开支与本期消耗掉的耐用消费品的价值之和。这种观点是消费支出税或称支出税的理论依据。代表人物主要有英国著名经济学家阿尔弗雷德。马歇尔、艾温。费雪以及尼古拉斯。卡尔多。

上述三种观点中,第三种“消费支出学说”是近年随着所得课税问题的产生而兴起的一种学说。由于其征管等各方面的要求,至今未被各国实践所接受,仍处于理论争论中,故在此对此种观点不作更多介绍述评。而对立比较激烈持久的,是第一种“源泉说”和第二种“净资产增加说”。实践中美国是净资产增加说的代表,英国是源泉说的典型,但被理论和实践普遍接受的是“净资产增加说”。原因在于:首先,它使人们感到这种做法更公正。因为横向公平的传统定义是收入同等的人应该纳同等的税。这种观点内含这个意思:所有来源的收入应该包括在税基中,否则,支付能力相同的人们最终应纳税额不同。其次,它有中性的优点。它把各种收入都看作是相同的,因此,不会扭曲经济活动的格局。据此,在其他情况不变的前提下,如果不对房主自住房屋的推定房租征税,就会导致对于建房的过度投资。因此,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国家都以“净资产增加说”为基础确定税制,但与净资产增加说也并不完全相同。尽管“源泉说”因其范畴太窄,而不被人们看好,“净资产增加说”范畴较宽泛,被许多人青睐,但仍未将所得存量—财产纳入视野,换言之,所得存量的课税未在所得课税中予以考虑。这是不妥的,不符合所得课税公平原则的最基本要求,下文将在此基础上予以补充。

二、本文的定义

本文认为,所得应是一定时期内所有能代表其拥有者支付能力的从各种渠道获得的各种形式的收益和财产。该定义的核心是以支付能力为切入点,以征税期为依托,只要一定时期内(通常指各国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间内)能表明纳税人支付能力的各种所得和财产均应作为所得,它反映了所得课税量能负税的本质要求。与上文介绍的三种学说在内容上的区别是:在“净资产增加说”基础之上,增加了存量财产的内容,使所得的内含外延,不仅包括财产转让增值(已实现的资本利得)、财产自然增值(未实现的资本利得),还包括拥有的财产本身。因为财产也代表了其拥有者的购买能力和负税能力,而且它本质上就是所得的累积,是所得的一种表现形式。与我国传统所得涵义的区别在于:“各种形式”和“各种渠道获得”的收益和财产。

关于上述所得定义,还需要进一步做以下几点说明:

第一,“各种形式的收益和财产”,主要是指以货币形式、实物形式、提供劳务形式、自制自用物品以及自我提供劳务的形式获得的收益和财产。例如:现实生活中雇主为雇员提供的某些食、宿、交通便利;相互交换为对方免费提供劳务(换工);自有住宅自己居住以及自己料理家务,照看小孩等。不包括荣誉性、心理性、体质性等方面获得的收益和满足。

第二,“从各种渠道获得的各种形式的收益和财产”,指的是采用各种手段从各种渠道所获得的收益和财产,在这里没有强调一定是采用合法手段获得的合法收益和财产,这一点主要对我国具有现实理论意义。纵观国内外个人收入在理论上的演变状况,“个人收入在完整的理论意义上就是指个人在一定时期内从各种来源得到的货币性和实物性收入的总和”。[4]可见无论是西方还是我国,都未将非法所得排除在个人收入所得范围之外。在美国贪官大盗一旦定罪,国税局亦可插一脚,诉讼逃税。由此可见,我国以合法所得为应税所得,范围过于狭窄,与普遍征税原则、公平原则、效率原则相悖。同时易导致有些所得项目无法征税,税源流失。例如:如果坚持合法收入才能征税,那么税务机关对存款所得就可能存在着无法征税的问题。因为,纳税人的每一笔存款是否属于合法来源所得是一个不确定因素,对其所得的利息也就不能够肯定是合法所得。未确定其合法性的所得,税务机关不能对其征税。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及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类似的来源性质不明确的个人所得将会越来越多,如果还一味坚持合法所得才能征税的理论及道德规范,必然产生类似因所得的性质无法确定而导致税源流失的问题。本人认为,采用从“各种渠道获得的各种收益和财产”的所得定义后,“如果纳税人有非法所得,并能够确定其所得确实属于不合法,那么就应该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由有关部门进行取缔没收。没收非法所得后,纳税人收入总额中也就不包括这部分所得;在有关部门取缔没收所得之前,税务机关可有充分理由法律依据进行征税。避免‘合法’与‘非法’之争,避免税源的流失。”[5]

第三,“所得”不等于“应税所得”。“所得”是指理论上的所得,更具有理论意义,“应税所得”是实践层面上的概念,是各国税法实践中对课税范围的限定。区别这两个概念能够明确,“所得”可以是宽泛的、全面的,将所有包括的所得内容都应归入此类,涵盖进来;但“应税所得”的尽可能全面、宽泛还要受许多因素制约。比如各国在确定“应税所得”时,还必须考虑征管的难易程度,如对未实现的推定所得,许多国家就不征税;对实物形式的所得许多国家也都作不同的征税规定;对作为应税范围的财产的选择各国更是不同,有的选择土地、房屋,有的选择房屋、车船等。但这两个概念又是密切相关的,理论来源于实践并指导服务于实践,如果理论概念就是含糊不清的,在实践中就难以清晰有效地界定“应税所得”。另外,“应税所得”的边界范围只能等于或小于“所得”的边界范围。

三、理论和现实意义

采用广义“所得”概念,将所得课税体系界定为流量所得、潜在所得、所得的存量课征的税种的集合,可以构建统一的所得课税框架。众所周知,“流量”和“存量”是现代西方宏观经济学常用的两个概念。“流量是指一定时期内发生的变量变动的数值,存量是指一定时点上存在的变量的数值。两者都是变量,它们的区别在于存量有时间维度,而流量没有时间维度。”[6]本文并没有完全按上述思路将所得区分为“流量所得”和“存量所得”,而是借用“流量”的含义,将“所得”划分为“流量所得”和“所得存量”,即将“存量的所得”也归为“流量所得”。比如,王某月工资收入3000元,拥有一幢价值20万元的房产。这里3000元收入为流量所得,价值20万元的房产是多年所得的累积,为所得的存量,分别对其课税,则称为流量所得课税和所得存量课税。如果王某将20万元的房产作价25万元卖掉,对其增值部分扣除相关费用后征税,则将其归为流量所得课税范畴。当然,并不是对所有的所得存量都课税,对哪些所得存量课税,各国是有选择的,比如,对存量的现金就不征税。“潜在所得课税”特指未实现的推定所得课税。例如:李某多年前在郊区购买价值5万元的房产,现在现值估价20万元,但李某没有将房产转让,没有取得现值20万元,则李某有未实现的推定所得15万元,对该15万元征税,就称其为“潜在所得课税”。即:流量所得是指一定时期内发生的所得变动的数值,既包括营业、投资、劳务等的所得,也包括财产所产生的收益;潜在所得是指一定时期内未实现的推定所得,既包括资本利得中的未实现的所得,也包括在不涉及任何市场交易时,既是某些产品或服务的提供者又是消费者时的推定所得;所得存量是指所得的沉淀物。本文讲的所得课税是指流量所得课税、潜在所得课税及所得存量课税。

广义“所得”概念,可对不同所得课税进行不同功能定位,以利于更好发挥所得课税整体功效。所得存量课税的作用有一定局限性。对所得存量课税有着悠久的历史。所得存量课税产生以后,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几个不同的社会制度。课税对象发生了很大变化。除了不动产以外,还有动产,包括有形动产和无形动产。课征的范围不断拓展,税种也日渐增多。但由于一般财产税、遗产与赠与税存在着不能完全体现量能负担的原则,存在着计税基数确定困难、难以普及到无形资产以及在某种程度上存在促进消费,对整个社会资本的增加可能产生消极影响等问题和不足,在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所得存量课税不再成为世界各国税制中的主要税种,地位和作用明显下降,但也不能完全否定或取消其在税收体系中的辅助地位和公平财富的作用。

在西方经济学家看来,一般财产课税与流量所得课税的对象虽然不同,但它们都具有明显的“对人课税”的性质。流量所得总是一定人的所得,流量所得课税总是以人为法定纳税人的。财产总是有其“主人”,对财产课税虽不一定就是以其“主人”为纳税人,但总与这个所有者有着密切联系。正因为如此,这两种课税的负担归宿和影响,有相似之处。两者的区别在于,作为流量所得课税对象的所得额是一个时期劳动或经营的净成果。而作为财产课税对象的财产额则是在某一时点上对财富的占有量。前者不容易掌握,而后者却容易确定。这也正是一般财产课税的实行早于流量所得课税的原因所在。

流量所得课税在现代社会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流量所得课税值得特别注意,因为在多数发达国家中,流量所得税税收收入在政府收入中占有重要地位。此外,从税基的角度看,收入是特别适合于课税的,因为它是个人的支付能力最好的衡量标准。从下面的资料可以看出流量所得课税在几个主要发达国家中所处的地位和发挥的作用。美国现行的主要税种有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销售税、遗产和赠与税、社会保障税、财产税、资本或净财富税、累积盈余税、环境税、奢侈消费税等。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分类综合统计,1993年美国税收收入总额为万亿美元,占当年GDP的,而各类所得课税在税收收入总额中所占的比重是所得、利润、资本收益税()+社会保障税()+财产税(12%)-公司所得税(),其结果是个人所得课税共占当年全国税收收入总额的.英国现行的主要税种有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国民保险税、公司所得税、石油收入税、营业税、地产税、遗产与赠与税等,1993年全国税收收入总额为亿英镑,占当年GDP的,各类税收中所得课税占税收收入总额的.法国1994年税收收入总额为万亿法郎,占当年GDP的,流量所得课税占当年税收收入总额的.日本_年全国税收收入总额万亿日元,占当年GDP的,流量所得课税占税收收入总额的.[7]

潜在所得课税是现代社会发展起来在税收体系中又是一个不稳定的课税部分。一般说来,对未实现的推定所得课税,是近代社会随着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社会分配不公日益被关注才开始的。它并不是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对该项所得课税主要是为了公平的考虑,尤其是从纵向公平的角度考虑,它可以增加高收入者的税收负担。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如何像对待普遍所得税那样对待未实现的推定的所得课税。换言之,无论在基本原则上还是在实践上,推定所得都未能成为税制中相对稳定的一部分。

本文广义的所得,是指课税期间内能代表负税能力的流量所得、潜在所得以及以前的所得的累积。理论上广义的所得与税法上的应税所得不是同一概念,前者大于后者。尽管二者如此的不一致,但理论对现实的指导意义是不容忽视的。可以这么说,理论的拓展创新为习惯于将所得视为流量概念(基本概念)的国家倾向于拓宽所得的界定范围提供了理论的依据。

参考文献:

[1][2]国家_税收科学研究所西方税收理论[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184~185、184~185.

[3]曾繁正等财政管理学[M]红旗出版社,1998171~172.

[4]冯文荣等中国个人收入分配论纲[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20.

[5]赵惠敏关于“纳税”=“合法”命题的思考[J]当代经济研究,2000,(2).

财政论文范文5000字 第4篇

一、国外财政对农村金融扶植政策的借鉴

(一)各国把合作金融作为农业金融制度的基础

美国、德国、日本和法国等许多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合作经济是组织个体农民、个体工商户及中小企业发展经济、参与市场竞争的有效组织形式。合作金融的参加者多是社会中低收入阶层和贫困阶层,是市场竞争中的弱者。美国、日本、德国等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明确信用社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法人,免征税收。

(二)财政扶植农村金融进而间接补偿农业成为重要通道

各国政府制定了一整套扶持农村经济、发展农村金融的政策和措施。由于财政的力量是有限的,各国政府制定农业金融法规,建立农村金融制度,对公营的农村金融机构进行直接管理和监督,并通过他们贯彻农村金融政策。同时,为了保障农业信贷资金的投入,许多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发达的农村金融体系,除了政府的银行,也有私人银行、农村信贷协会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还有非正式金融组织。政府通过税收、补贴、担雹基金、信贷政策和利率等手段进行调控,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农业信贷的资金总量,支持农业开发项目和农业现代化。

各国政府通过对农村金融的支持,其目的是以农村金融为渠道,把财政的补偿输导给农村经济。通常采取的方法有税收优惠、利差补贴、提供低息和无息贷款资金、提供担保等等。例如,财政贴息后,银行执行低利率的政策,目的是降低农业发展的融资成本。那些坚持合作金融组织基本特点和性质的国家仍然维持了对合作金融组织的优惠扶持政策。为了吸引金融机构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各国政府还对那些向农民提供优惠贷款服务的银行直接给予财政资助和补贴,并随着贷款的增加,补贴的数量也随之增加。

1.美国信用社享受免征联邦收入所得税的待遇

美国只有3%的农业人口,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粮食生产国和出口国,是与其高度发达的农村金融制度分不开的。美国拥有强大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也是政府对农业保护度极强的国家,粮食生产过剩在美国是一个长期存在的客观现实问题,为了保护国内的粮食生产能力和粮农利益,美国政府一方面在粮食压库和销路不畅时,就组织农民休耕和粮食出口,由政府出资补贴农民的损失;另一方面通过健全的金融制度对农业进行间接补贴。

美国的信用社是发放个人贷款,向社员特别是同一个公司的雇员提供消费信贷的非盈利性组织。从20世纪70年代末期开始,法规放宽,允许信用社提供类似商业银行、储蓄银行和储蓄贷款协会一样的金融服务。联邦注册的信用社能够发放信用卡和住房抵押信贷。许多信用社也提供生息的结算账户(ShareDraftAccount)。信用社免除联邦和州的税收,能够高于市场利率吸收存款,并低于市场利率发放贷款。1984年对信用社会员资格的管理放松了,允许吸纳新的会员,并通过缴纳股金增加信用社的营运资金。目前美国拥有信用社11000多个,有社员7600多万人,约占美国人口的1/3。自愿入社的人只要填一份表格,交5美元股金,即可成为信用社的社员,享有存贷款、获利分红和选举的权利。

美国合作金融的核心是把非盈利性作为其发展的基本宗旨,其主要目的为通过传授金融知识,帮助无力获得商业银行的正规金融服务的工薪阶层和低收入家庭培育良好的金融意识和理财能力,提高生活水平,促进社区合作和经济发展。美国的第一家信用社是1909年成立的圣玛丽教区居民信用社。由于当时正规的商业银行既不愿意接受小额存款,又不愿意发放小额贷款,这些“小存款人和小借款人”就自发地联合起来,以互助合作精神为宗旨,吸纳社员的存款,服务对象主要是工薪阶层和低收入家庭,为这部分特殊群体提供小额消费性贷款。美国信用社对社员有一个基本要求——共同联合要求,规定信用社必须建立在某种共同联合关系的基础上,例如,同属一个雇主,同属一个组织,同属一个社区。美国信用社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为社员提供各种便捷廉价的服务,这些服务是其他商业银行所不愿或无法提供的,目的是互助合作,改善社员生活,促进社区发展。关于是否保留信用社特点的问题,在美国有很大争议。1998年4月美国众议院以411比8票通过HRll51法案,允许信用社接收新会员,维护信用社的合作性质和会员扩展计划。

美国信用社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建立起一套较完整的法规体系。最主要的法律是1934年通过的《联邦信用社法案》,法律规定了联邦信用社管理局的职能与作用、信用社股份保险以及中央流动性安排等具体内容,信用社管理局1998年修订的《准则与规章》对信用社的具体运作做了十分详尽的规定。1937年美国国会决定信用社享受免征联邦收入所得税的待遇,并在《联邦信用社法案》中作了明确规定。后来当此项政策受到银行业的普遍反对时,国会多次审查信用社的免税资格,以“信用社是一个非盈利性的合作互助组织,其收入均用于帮助社员提高生活水平和促进社区的协调与发展,因此它的收入不构成利润”为由,也就可以免征联邦收入所得税。美国信用社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其社员的储蓄性股份,作为一种长期负债,所有者权益由储备、公积金和未分配的盈余这三部分组成,不包括储蓄性股份。社员存放在信用社的资金在名义上仍被称为“股份”,所以社员来自股份的收益也就称为“红利”,而不是“利息”,从而得以免征个人利息所得税。这两大免税特点使信用社迅速成为最受欢迎的金融机构,而社员规模的不断庞大又进一步增强了信用社的政治影响力,使信用社在与商业银行关于税收待遇的长期斗争中,能避免储蓄与贷款协会及储蓄银行的结局,而始终保持着它的税收优惠。

2.法国通过贴息贷款扶植农业

法国对符合政府政策要求及国家发展规划的贷款项目,都实行低息优惠政策。向农业经营者直接发放贴息贷款,鼓励农业经营者积极向农业投资,而优惠贷款利息与金融市场利率差额部分由政府补贴。农业信贷互助银行是法国惟一一家享受政府贴息的银行。贴息资金,一直固定由农业部从政府拨给的农业年度预算中统一支付给农业信贷互助银行。贴息贷款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借款者的利息负担,很受农业经营者的欢迎。此外,也增强了农业信贷互助银行的竞争能力,扩大了信贷业务,提高了收益。贴息贷款,在期限上只限于中、长期贷款,在放款用途上,主要用于生产开支和生产设备投资,在行业上主要是对各种农业合作组织、农村市镇小手工业等放款及住房放款。贴息放款的用途、期限和数量均由农业部按信贷原则确定,具体放款办法则由银行根据农业部制定的基本原则和该行放款章程确定。每年的放款指标由总行逐级分配给省行及基层行,至于贷给谁、贷多少、贷款期限长短、贴息期限长短、贴息幅度大小,则由经办行自主确定。贴息贷款并非整个贷款期限内享受贴息,而只是在一定贷款期限内享受贴息。比如,购买土地的贴息放款,对年轻农民的贷款期限最长为25年,享受贴息期限10年,对一般农户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享受贴息期限7年;对扩大经营的农场主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享受贴息期限只有5年。

二、建立以农信为载体、扶持三农的通道

“金融体制缺乏效率的问题,不可能只由金融机构和金融政策的改善而得到解决。金融体制的改革应与其他非金融政策的改革配套进行。在改革金融制度时如不同时采取正确的国内税收刺激政策和财政政策等,仅仅改革金融制度是没有什么意义的”(爱得华·S.肖)扭曲的财政政策将减少社会的金融资产,制造金融业内不平等的竞争环境。建立财政政策补偿金融、金融扶植农村经济的渠道,就是国家把扶植农业经济发展的补贴和保护政策,更多地通过对农村金融的扶植和补贴,改善金融业的融资环境,增强农村金融抵抗风险的能力和信用创造功能,发挥对经济的亲和力和推动力,以及对经济资源的组织和调节能力,并把对金融的补贴,以降低利率、改善贷款条件、增加信贷额度、扩大贷款范围等方式,输导给需要扶植的农村经济部门,达到反哺农村经济的目的。这是一种直接补贴金融,间接补贴农业的方式。

(一)补偿金融优化财政补农政策效果

财政政策给予金融机构的补偿,同样的财政资金,效用是不同的。财政补偿银行,银行支持经济的方式,其目的是财政能够利用较少的补贴支出推动数倍的农业贷款的投入。下面举两个例子:

一种是财政直接投资与间接补偿的效用比较。例如,有5个农业项目,需要投资的资金总额都是100万元,共需500万元。由于项目的投资周期长,前期的现金流量不足以偿还贷款利息(但项目完成后可收回本金),商业银行因现金流量不足“不情愿”贷款。假如财政资金只有100万元,由财政单独用于直接投资,只能投资其中一个项目。现在财政用100万元分别对5个农业项目进行贴息,则商业银行看到收回利息和本金有了保障,愿意给这5个农业项目分别贷款100万元,那么5个项目共500万元的筹资完成了。

另一种是对金融机构补贴的效果。假设某县有10家农村信用社,其中5家亏损,原因是存款都只有800万元,均达不到盈亏点最低存款1000万元的限额。在无人弥补亏损的情况下,只有把5家农村信用社全部撤销,以降低金融风险,则该县农村信用社可能减少存款4000万元。现在通过减免农村信用社税收措施,使农村信用社经营成本下降,盈亏点降到了存款800万元的水平,这5家农村信用社能够盈亏持平了,可以继续营业。那么该县就有了这4000万元的信贷资金,用于支持经济发展。

以上举例省略了其他因素的干扰,但可以说明利息补贴有利于增加金融机构的信贷意愿、改善贷款条件,从而增加信贷资金供给;减免税收,有利于降低银行营业费用、扶植偏远和落后地区金融机构的发展,也能够起到增加信贷资金供给的效果。

(二)财政多渠道支持金融实现对弱势农业的扶植

笔者认为目前主要可以采取以下财政对金融的补偿渠道,以恢复和提高金融机构的信用创造功能,并增强对农村经济的贷款意愿。

1.适当的税收补贴

1996年8月,国家_《关于加强城乡信用社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把城乡信用社当作城镇集体企业来对待,征收所得税、营业税和其他各种税赋的规定对农村信用社是不公平的,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公益法人与非公益法人不分的继续,是把合作制等同于集体制错误观念的继续。应该借鉴国外发展合作金融的成功经验,对合作金融必须明确其为公益法人,非纳税团体,免征税赋。可行的方式有:(1)给予支农贷款税收政策优惠,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牺牲的利润和承担的风险进行合理补偿;(2)根据农村信用社是一个“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合作金融组织的特点,加之其服务的对象与部门本身需要政策补贴,信用社应当免除营业税,减免或降低所得税税率,或返还所得税;(3)农村信用社存款作为社员存款,视同股金,免缴利息税,减少农民的税收负担,增强信用社的竞争力。

2.合理的收入补偿

目前农业投入机制的致命弱点之一是缺乏投入补偿机制,通常是投入高、产出低,这与农业的高风险、低收益的产业特征密切相关。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和农业经济的市场化程度都较低,农业的自我积累功能低下,积累效益差,造成投入的资金不能较快地形成投资收益,投资主体投入的积极性遭到打击。由于投入补偿机制缺乏,尽管有政策约束,也容易造成资金对农业的假投入,虽然统计在农贷科目中,实际上投入到其他方面。因此,建立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和制度,维护农村资金的完整性,调动投资主体的积极性,保证农业投资的连续性、有效性,降低投资的风险,使有些项目投资的回报率能够基本达到全社会平均利润率水平,吸引商业银行直接投资。(1)建立农业贷款的保障机制,例如,建立农业贷款担保基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2)建立向农业倾斜的信贷激励机制,主要是国家对积极支持农业发展而使经济效益受到影响的农业金融部门给予必要的奖励,从利益上鼓励金融部门增加农业信贷投入的有效供给;(3)建立贷款项目的配套机制,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一些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农业项目贷款贴息和资金配套,降低单独由政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支持的项目风险;(4)对农村信用社历年垫付的保值补贴利息支出给予补偿;(5)对一些明显带有政策性扶贫功能的贷款,要界定合理的政策性亏损空间,其政策性亏损由财政拨补。对老少边穷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农民确实需要,又达不到规模效益的经营亏损,可由地方财政弥补;(6)财政补贴除了补贴金融机构外,还要继续运用财政补贴杠杆对农产品市场进行调控和管理,对边远地区、山区等实行特定的补贴政策,改善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经营环境。

3.贷款利息补贴和免缴存款利息税

存贷款利率是金融资产的相对价格,政府通过干预利率的结构,把它作为征税和作为补贴的一种途径。如存款利率的补贴,在金融机构储蓄短缺的情况下,对储蓄补贴有利于增加储蓄总量,“使储蓄可以从现金窖藏中提取出来”(爱得华·S·肖);存款利息税的免税;对贷款利率的补贴等等。这样,利率由金融手段转变为财政金融综合手段。

商业银行支农贷款的利率安排比法定利率低一些;农村信用社可对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的项目,降低贷款利率上浮的幅度,以降低融资成本,达到增加农民收入、为农民减负的目的。给予信用社财政政策优惠的目的,不是提高信用社的利润率,而是通过降低融资费用,从而降低贷款利率水平,反哺农村经济,发挥政策的杠杆效应。

存款利息税是利用利率环节征税的一种形式。我国征收存款利息税,在农村刺激消费的正效应不够明显,反而带来抑制农村经济的负效应。由于农民对金融工具的选择就是存款和现金,其他方面的投资农民得不到,征收利息税不会发生投资的转移,等于增加了财政预算收入,减少了农民的现金收入,同时抵消了贷款利率补贴的作用。免缴利息税可减轻农民的负担,同时也可以作为扶植农村信用社的措施。巩义、新密农村信用社化解风险过程中采取了利息税由当地政府代缴的办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4.剥离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

财政论文范文5000字 第5篇

论文内容摘要:在财政制度领域,哈耶克认为,分派个人税额所须依凭的一般性规则与确定所需征收税款总额的决策分属于不同的规则范畴。因此,这两种规则的制定权力应赋予不同的机关行使。藉此,哈耶克构建了其财_力分立的理论。文章认为这一理论对避免公共财政的过度扩张和确保税收的经济效益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哈耶克财政法律制度理论的思想基础

弗雷德里希•奥古斯特•冯•哈耶克是20世纪英国著名的古典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家和奥地利学派的经济学家,197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在60余年的学术生涯里哈耶克构建了庞大的自由主义理论体系,而其财_力分立的财政制度理论就是其自由主义理论体系的主要实践性理论。该理论也是以其自由主义理论体系中的知识论、社会秩序理论和法律理论为思想基础的。哈耶克的整个自由主义理论是建立在建构论唯理主义与进化论理性主义认识论框架基础之上的。这一认识论框架将西方的自由主义区分为两个传统,一个是立基于笛卡尔式欧陆理性主义的思辨式的建构论唯理主义;另一个则是近代始于苏格兰启蒙运动的,特别是以休谟为代表的,经验主义的进化论理性主义,它是经验的且非系统的自由理论传统。

哈耶克的财政法律制度理论

(一)财政制度兼含内部规则和外部规则

在对一般意义上的法律作出了内部规则与外部规则的重要区分后,哈耶克指出,在现代社会,内部规则和外部规则的制定权力逐渐都被归于了同一个立法机关行使,并且捍卫自生自发秩序和个人自由的内部规则被认为只保护私人利益而不保护公共利益。这使外部规则得以渗透或替代内部规则,进而威胁到自生自发的社会秩序。

而在财政立法领域,内部规则与外部规则的混淆则更为凸显。授权支出的财政法与确定不同纳税人承担税额方式的税法在适用范围、法律责任和立法目的等方面存在着严格的区别。财政法因其所涉及的乃是政府掌握资源的支出,而应属于规范政府组织秩序的外部规则。“就它所涉及的开支项目来看,根本就不会含有任何规则,而只会包含一些指令:它们所涉及的乃是政府掌握的资源应予达致的目的和应予采取的使用方式。……批准这样一种政府行动计划的代议机构,显然不是在人们所理解的立法机关的意义上作为立法机关行事的,而是作为向行政机关它必须予以执行的命令的最高政府机构行事的”。

而作为对某个特定年度经由税收而筹集的整个收入所做的决定,税法确定了每一个社会成员对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税款的义务。而这一税额的分配与征收过程必将涉及到是否正当和公平的问题。例如,“多数愿意承担的税额是否可以强加给不愿承担此一税额的少数的情势,或者如何在不同的个人和群体当中分配给一定的总税额的情势”。也就是说,税法调整范围是整个社会的经济关系,税法法律责任及于每一个社会成员,并且以追求税收的公平、正义和效率为原则。因此,为确保社会成员的自由不受侵犯,税收应当属于一般性的正当行为规则,即由内部规则来支配。

(二)哈耶克对财政立法的制度性反思

哈耶克认为,“对分派个人税额所须依凭的一般性规则进行立法,实是与那种确定所需征收税款总额的决策极不相同的;为了有效地对二者进行界分,我们就必须对公共财政的所有原则作彻底的反思”。而在西方现行的财政制度体系内,人们已经将以上二者混淆,进而认为财政立法的方式是先行确定开支尔后再考虑由谁来承担税额的。

哈耶克进一步指出,这一财政制度在本质上也是与一般性的正当行为规则相冲突的。先行确定开支尔后再考虑由谁来承担税额的财政制度会导致公共部门持续不断且毫无约束的扩张,这一扩张“意味着把自生自发的社会秩序日趋转变成一种只能服务于管理或支配那些资产的官僚机构所确定的某套特定目的的组织”。

(三)财_力的分立—哈耶克的财政制度构想

在反思了西方现代的财政制度后,哈耶克提出了其财_力分立的具体制度构想。哈耶克的这一财政制度构想是建立在其构想基础之上。哈耶克的构想主张把陈述一般性正当行为规则的任务赋予一个代议机构即“立法议会”,而同时把政府治理任务赋予另一个与其不同且独立的机构即“政府治理议会”。具体到财政立法上,哈耶克认为,“一方面征收款项肯定是一种强制行为,所以它必须根据立法议会所制定的一般性规则予以展开;然而另一方面,有关如何决定公共开支的数额及其用途的问题,则显然是一个政府治理的问题”。

哈耶克财政法律制度理论的借鉴意义

(一)加强预算法律监督,避免公共财政的不必要扩张

公共财政的行为目标是弥补市场失灵、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以满足公共需要。因此,公共财政必须最大限度地实行民主决策,充分接受民主监督。否则,如果缺乏信息透明与有效地监督,将使得公共财政规模并不由可供使用的资金数量来确定,而只会在事后通过筹集资金的方式去满足一项前定的公共开支所需要的资金,这将会造成公共服务的恶性扩张,超出了提供公共产品的范围而进入了那些本可以由市场提供服务的领域,影响了市场机制的发挥,而造成了经济效率的下降。因此立法实践上,应完善预算法律制度,将预算编制、审议、通过、执行以及预算收支违规后的问责,每一步都应该向社会公开,处于全社会监督之下,受控在严密的法律规范之中。充分考虑税收的收入状况,防止行政机关铺张浪费,避免公共财政的不必要扩张。

(二)赋税的分担应维护经济自由,减少对市场供求关系的扭曲

哈耶克认为,税收的征收涉及对公民财产的强制,所以它必须符合根据立法议会所制定的一般性规则,不得对公民获保障的私域构成侵犯。即税收不应对生产者自由过分的干预,而造成对经济激励机制运作的妨碍和市场供求关系的扭曲,挫伤企业家的生产积极性,并最终会影响经济的增长和就业。因此,在税法的制度构建上,赋税的分担应尽可能保持税收的中性原则,避免整体税收的过度累进性对资源配置信号造成的扭曲效果,实现经济的效率,及更高程度的公平与效率。

综上所述,哈耶克的法律理论,是基于进化论理性主义哲学认识论,将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界分为维护市场经济自生自发秩序的内部规则与规范行_力行使的外部规则,并且在现代的国家里,由于两类规则的立法权力被归于了统一立法机关行使,故而外部规则在逐渐的替代者内部规则。在此基础上,哈耶克认为财政法律制度兼含内部规则和外部规则,其中,立法机关授权政府支出的财政法属于内部规则,而确定税负的具体分担方式的税法则属于外部规则。而在西方现行的财政制度体系内,两类法律已被混淆。这一局面进而造成市场主体的自由受到了来自公权力的侵犯,并最终阻碍了市场机制资源配置作用的充分发挥。

参考文献:

财政论文范文5000字 第6篇

[关键词]就业;社会保障制度;财政政策

财政与社会保障有密切关系,财政部已明确社会保障预算是国家预算的三大组成部分之一。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与支付,都会直接影响财政的收支。在社会保障体制尚未理顺的情况下,财政部门担负着为政府综合考虑、协调、处理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和政策研究等重要任务,所以,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就业与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在财政促进就业、参与、支持社会保障方面,要从国情省情出发,一方面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力争实现充分就业;另一方面,要实现三个转变,即从经济财政到公共财政、从效率财政到公平财政、从面面俱到财政到重点突出财政的转变,确立社会保障优先的财政发展战略,按照“低水平、广覆盖”的要求实行基本保障。

一、政府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前提条件

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并进一步财政对社会保障的责任是政府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前提条件。

当代西方公共财政理论认为,公共财政存在的必要性,在于市场存在缺陷,也就是“市场失灵”,公共财政是为弥补市场失效,提供公共产品的政府分配行为,它是与市场经济相适用的财政模式,它的活动范围只能限定在市场失效的领域内,不能超出这一领域而损害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转。

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新时期推动财政管理不断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实现依法理财的必然要求;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廉政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我国建设公共财政制度框架,一是着眼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其职能范围以满足整个社会的公共需要为口径界定;二是立足于非盈利性,其收支安排以公共利益的极大化为出发点和归宿;三是收支行为规范化,即收支运作要建立在讲规矩、有规矩、守规矩的基础上。其基本标志是,以法制为基础;全部政府收支进行预算;财政税务部门总揽政府收支。所以说,深化财政改革,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是政府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前提条件。

另外,要明确财政对社会保障的责任。近几年来,国家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在持续加大,但缺乏对政府承担社会保障责任的明确界定,具有一定的随意性,这对于社会保障这样一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制度安排而言,显然是有严重缺陷的。为此,应当明确政府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主导责任,这一定位决定了财政肩负的社会保障责任不仅仅是社会保障的保底责任,而且也承担着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与发展责任,而企业的负担却需要得到有效控制,个人的负担亦只能逐步提高。当然,政府在社会保障中承担的责任还应当同其自身的能力相适应,并应当伴随情况的变化而变化。在强调政府是社会保障的直接责任主体的同时,还必须注意防止另一种倾向,就是将政府的责任“扩大化”,使政府扮演“救火队”角色,疲于奔命,这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也是不利的。应该通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各个社会保障主体的责任。

在分税制的条件下,政府的社会保障责任应当被分解为_与地方各级政府的责任,_可以通过财政转移支持的手段对困难地区实行适当照顾,但社会保障制度必须最终实现财权与事权的统一。因此,国家应当尽快明确划分中央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的增长快于地方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的增长,地方对中央依赖度加强。“九五”期间中央支出年均递增,地方支出年均递增仅为~2000年,全国财政“两个确保”支出总计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占,地方财政仅占;从增长速度上看,1998~2000年全国财政“两个确保”支出增幅为年均,中央财政支出增幅为,同期地方财政支出的增幅仅为.所以,应当限制地方政府的所谓政绩工程,督促地方政府多考虑并解决事关人民基本民生问题的社会保障支出,这是完善社会保障财政供款机制并促进这一制度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二、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财政对策

(一)提高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及中央财政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比重,从而提高政府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能力

按世界银行预算,人均GDP达到800美元的国家,财政收入应占GDP的25%左右。但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九五”期间年平均为,我国力争在“十五”期间将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提高到18%.作为国债直接债务主体的_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则更低,属于世界上极度偏低的国家。1994年中央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1999年为,2001年末仍低于10%.

提高“两个比重”,一是充分运用WTO原则调整我国现行税制,适度扩大税基,提高财政收入;二是要用现代化手段加强税收征管,减少税收流失;三是规范政府收费行为,进一步推行“费改税”;四是扩大国家预算范围,将部分预算外资金纳入国家预算。但是,增加财政收入,最根本的问题是要求国民经济稳定快速发展,而我国产业结构不合理,地区发展不协调,城市化水平较低,国民经济整体素质不高,国际竞争力不强;科技教育较落后,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人才资源不足;水、石油等重要资源短缺;部分地区生态环境恶化。这些都是影响经济稳定及提高“两个比重”的重要因素,这是我们面对的一个难点。

[NextPage]

(二)财政应加大对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支持力度

卫生事业直接关系到城乡居民的日常生活,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直接关系到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现阶段,财政对卫生事业投入政策要体现三个倾斜,即对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倾斜,逐步解决农村看病难,以及部分地区缺医少药的问题;对卫生预防保健倾斜,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抓好全民的卫生预防保健;对中医药发展倾斜,发扬光大中华民族的传统医疗技术,支持民族医药工业的发展。对由政府举办的各类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的购置、维修,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区域规划的要求予以安排;对它们的离退休人同的医疗保险费用,以及预防保健机构的人员经费和基本预防业务费等,各级财政预算也要予以安排根据医疗机构的不同情况及其承担的任务,财政要按人员经费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偿;建立和增加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乡镇卫生院建设、卫生预防保健、妇幼保健、省级医疗机构设备购置与房屋维修、卫生执法监督、中医药发展等专项资金,以增强卫生事业的发展后劲,更好地支持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三)建立对贫困地区的社会保障专项转移支付机制

由于部分省、自治区地方财力薄弱或者属于老工业基地,要完全承担起按照分税制划分责任的社会保障责任确实有困难,国家有必要建立对贫困地区的社会保障专项转移支付机制,这种专项转移支付机制主要是贫困地区与老工业基地。地方政府也应充分考虑的经济发展不平衡状态建立对贫困地区的社会保障专项转移支付制度。

(四)地方政府采取灵活多样的财政政策,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

1地方政府应建立就业扶持资金,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安排

财政论文范文5000字 第7篇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指对农村进行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科技和社会发展等各个领域和诸多环节的建设,它包涵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个层次。也是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农村小康水平,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概括。财政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的调节部门,如何通过财政政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财政部门在新形势下重要的历史性任务。

一、政府积极为农村公共服务创造条件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涉及范围极其广泛的领域,包括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农村公共卫生、农村义务教育、环境保护、文化娱乐、公共安全等诸多方面。从财政支持的角度讲,主要是为农村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二、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为不发达地区提供均等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为农村提供公共服务,需要政府通过财政投入保证社会成员获得均等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体现社会公平原则。中央应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农村地区人口数量、地区财政收入水平等有关数据,制定地区财政收支平衡指标,确定地区财政应承担的公共服务支出水平,然后,中央财政根据全国公共服务平均水平,确定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数额。同样一省区域内,由于同样存在经济基础、地理条件、资源情况的差异,因而也存在财政收入水平和支出水平的不同,存在着本地区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的不同,需要省市级财政通过本省市范围内的财政转移支付来弥补财政收支缺口以及农村地区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投入的不足,使本地区农村人口获得均等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改善本地区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基础设施,提高落后地区教育水平和医疗水平,从而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

三、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弥补政府资金的不足

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公共服务发展的需要,通过国家、社会和个人多渠道共同投资,可以拓宽投资渠道和服务范围,促进社会主义农村建设的速度和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首先,引导社会和个人投入农村公共服务。其次,合理利用国债资金和外国政府贷款。再次,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的福利赞助和捐赠。

四、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环境

一是大力加强农业重大工程的建设,搞好农田水利、中低产田改造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对一些重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要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同负责制,逐步扩大中央和省级小型农田水利补助专项资金规模,要继续搞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山区综合开发等生态建设工程,改善农业发展的生态环境。二是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交通条件,解决贫困地区人畜吃水困难,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速度。

五、加大农业科技和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力度,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一是提高农业科技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保证农业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国债资金用于农业科技投入,用于农业重大科技工程和重点农业科研基地的建设。二是要利用财政贴息、财政补贴和税收政策来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业科技。三是要发挥农业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对农业产业化的促进作用,通过社会化服务组织联系科研机构和农业生产环节的桥梁作用,调动社会资源用于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农业科研单位和企业的多种形式的结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根据市场需要搞科研,培养“公司+农户”、“科研+基地+农户”等多种科技推广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培养农业科技龙头企业,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六、加大农村公共卫生投入,改善农村医疗条件

财政论文范文5000字 第8篇

一、财政学的学科基础

纵观财政学科发展历史,我们不难发现一个明显特点,就是其他学科向财政领域渗透,即移植其他学科原理和方法研究财政问题和解释财政现象,为现代财政学的建立和发展奠定了坚实而宽广的学科理论基础,使财政学演变成为一门融经济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以及社会学于一体的交叉学科。

1、财政学的经济学基础

2、财政学的政治学基础

现代财政学在具有经济学基础的同时还具有政治学基础。首先,财政学与政治学研究的行为主体具有一致性。政治学以国家或政府机构为中心进行研究,而财政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的分配活动,因此政治学的理论与观点,尤其是政治学上的国家理论或政府理论会直接渗透到财政学研究中来。在财政学著作中,有些直接冠以《政府经济学》来体现财政学与政治学之间的密切关系。在西方财政学中,一直存在着将财政学与政治学相联系的倾向,西方经济学家道尔顿在其《公共财政学原理》一书中更是开宗明义地指出,财政学是界于经济学与政治学之间的一门学科。[3]其次,财政决策过程需要通过政治决策机制来完成。财政所研究的公共资源配置依赖于政治过程,政治决策机制与方法的差异对配置效率具有重要影响,因此财政收支活动与过程同时又是政治活动与过程。随着1960年布坎南()《公共财政学:教科书导论》的出版和公共选择理论的兴起,为政治学建立了与经济学相同的分析基础,使得经济学分析范式成功地拓展到政治领域,以经济学为纽带将财政学研究与政治学研究打通。公共选择理论的政党理论、官僚理论、投票理论在财政学中的运用,开辟了从完善政治决策机制的角度来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的新领域,使经济学、财政学和政治学更为有机的结合起来,便于我们从经济学和政治学两个层面共同研究财政问题。

3、财政学的管理学基础

财政从来都是同国家或政府的职能连在一起的,财政收支活动的目标就是要有效实现国家或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从这种意义上说,财政可以界定为政府的一种经济管理活动。从经济学角度考察财政,主要侧重于财政运行规律的分析和揭示;从管理学角度考察财政,则侧重于财政管理机制的构造和操作,两者具有内在统一性。当今世界,传统意义上的公共管理或称公共行政已经或正在为“新公共管理”所取代。按照“新公共管理”理论所谓“产业型政府”的解释,政府部门实质上是一个特殊产业部门。因此,财政问题不仅是经济学和政治学问题,同样是管理学问题。[4]基于新公共管理理论,吸收管理学的合理内核是构建合理的财政机制、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财政管理归结为一系列的制度安排,通过这种制度安排构筑利害相关主体的约束与制衡机制、规范财政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各种权利配置关系和利益分配关系,通过吸收企业治理理论来谋求财政的科学控制。从管理学角度出发,按照管理学的范式,将管理学中的制度、行为、组织和决策理论引入财政学来研究财政,必然会使财政学的学术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

4、财政学的社会学基础

财政制度运行于特定的社会环境之中,社会文化制度会通过财政行为主体对财政运行产生重要的乃至决定性影响。自德国宗教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提出其“韦伯命题”以来,人们越来越重视一国社会文化环境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透过经济现象去探究隐藏其背后的社会文化根源日益成为人们洞察经济问题的新视角。社会文化环境对经济主体行为的影响,一方面是通过影响经济主体的价值观念进而影响其行为取向与方式,从而发挥其对经济主体行为的导向功能与约束功能,进而使制定出的政策带有较为浓厚的伦理色彩;另一方面,根源于社会文化传统的非正式规则对约束、规制与调整人们行为起重要作用,其对正式规则的作用发挥将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事实上,就是在同种经济运行机制(如市场机制)下,由文化传统所决定的非正式规则的差异,会在经济运行机制层面上得到反映,呈现不同特点,最终体现出制度效率的差异。由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同种制度在不同国度有着不同的运行状况和运行结果,为什么一项制度在具体运行中会出现偏差,为什么我们不能完全照搬产生于西方社会环境下的某些做法。因此,我们研究财政现象与问题时不能忽略社会文化环境的客观影响,否则,会使现实财政制度流于形式抑或趋于无效。

在经过几个世纪的学科日益分化的历程之后,人们已经开始强调学科之间的互相融合,甚至出现了学科综合的趋势。[4]财政学科的综合性要求我们对财政学科中一些重大或重要问题必须结合有关学科进行交叉研究,将财政学建立在一个宽广而坚实的学科基础之上,并体现于财政学的课程体系设计之中,这样才能达到“厚基础、宽口径”的财政人才培养目标。

二、财政学课程设置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目前课程设置难以完全体现财政学的多学科基础

为了满足我国财政学科发展与财政人才培养的需要,许多院校对财政学的课程体系进行了优化调整,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增加了经济学基础课程,但仍然存在缺陷。首先,财政专业主要学习的经济基础课程是《西方经济学(初级)》,很少开设中级(或高级)《微(宏)观经济学》课程,而其中的经济理论或分析方法正是许多财政问题分析所必备的,如税收效应中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分析、最优税制设计等。由于这方面知识的缺乏,大大降低了财政专业学生的分析能力。其次,随着数学在经济分析中的广泛运用,数学分析方法日益成为财政领域的一个重要工具,基本的数理经济学和计量经济学知识对于财政专业学生是不可缺_ 少的。但在目前的财政课程体系中,许多学校将《计量经济学》仅作为选修课程开设,《数理经济学》更是一个空白,导致学生对数学公式与推理只知数学含义而不知经济含义,遇到财政专业课程中的数学分析内容,则以囫囵吞枣的方式死记结论,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最后,财政学的管理学基础、政治学基础以及社会学基础未能有效的通过相关的课程设置体现出来,财政专业学生的分析视角过于单一,对财政现象与问题的理解难以深入,就财政论财政的现象没有得到改观。[5][6]尤其是社会学知识的缺乏,使得学生无法准确理解中国财政制度的本土化要求,死搬硬套西方理论分析财政现实问题的现象较为普遍。

2、学科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的结构、专业课程内部结构不够合理

撇开公共基础课不论,在财政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的结构方面,存在较为严重的“头重脚轻”现象,即学科基础课程偏少而专业课程偏多,其直接反映出财政专业的口径较窄而专业性过强,导致财政专业人才培养的市场适应性偏低;在专业课程内部结构方面,由于课程门数过多,过分强调单项课程结构完整,导致各门课程大而全、小而全,在不同课程名义下讲授相近的内容,内容交叉重复,知识容量狭小。[7][8]如《税收与实务》、《中国税制》、《税务管理》、《税务稽查》和《税务会计》等课程相互之间都存在着比较严重的直接重复,极大地降低了教学效率。

3、财政实验课程相对贫乏

财政学科是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实践应用能力培养是财政人才培养的重要目标之一。在财政学教学过程中,无论是税收和税收管理知识,还是政府预算管理和预算会计知识,基本上全部依赖传统的“空对空”的课堂讲授方式,既给教师授课带来困难,同时也无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可谓是事倍功半,不仅效率低下,而且无益于提高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

三、财政学课程体系建设的建议

1、优化财政学课程体系结构

财政学课程体系结构的优化应从这么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加大学科基础课程的数量比例和课时比例,充分体现财政学的多学科相融合的发展趋势。增加经济学理论课程的门数和教学课时,如加大《计量经济学》的课时量,增设《中级微(宏)观经济学》(针对本科层次)或《高级微(宏)观经济学》(针对硕士、博士层次),同时将反映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基本理论的课程纳入学科基础课程体系当中,在选修课程中扩大反映上述学科理论发展以及分析方法创新的课程,如《制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等。第二,适当压缩财政专业课程门数或教学课时,或者将某些课程从必修课降格至选修课,为学科基础课的教学留出课时空间。如取消《税务会计课程》,将《公债管理学》、《税收与实务》《比较税收学》等课程作为选修课开设。第三,新设部分财政实验课程或从现有课堂教学课时中划出部分课时进行实验教学。

2、整合现有财政学科各专业课之间的内容

在维持财政主干专业课程基础上,对部分专业课程进行归并整合,避免单项课程内容交叉重复,扩大知识容量,节约教学时间,提高授课效率。[7]如《税务管理》与《税务》可以合而为一,称为《税务管理与》;《国家预算》与《预算会计》联系紧密,部分内容存在较大程度的重复,建议合二为一,改造为《国家预算与核算》课程;《财税专题讲座》则改造为《财经专题讲座》以扩大其适用范围和突出课程内容的一般性与实践性,等等。

3、加强相关课程内容讲授的协调与分工

在财政专业教材的编写中,为了保证内容体系的完整性,内容的重复与交叉在所难免,因此需要我们就相关内容在讲授过程中予以协调与分工。这样做的优点除了可以尽可能避免授课内容的重复之外,还可以确保学生接受知识的逻辑顺序以及连贯性,同时使各科课程的教学重点更为明确。在这方面,可以依据理论与制度两大模块来对教学内容进行分工。[9]在理论部分,授课的重点应该是基础理论的传授和分析思维与分析方法的训练;在制度部分,则应该将重点置于分析方法的运用和具体问题的解决。如对于《财政学》中的“国家预算”部分,只着重讲述预算的一般理论与分析方法,而对于预算的具体做法、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可以不加介绍,留待《国家预算管理》中进行讲述,遵循从一般到具体的认知规律。

「参考文献

[2]加雷斯·D·迈尔斯 公共经济学[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3]张 馨 当代财政与财政学主流[M] 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

[4]高培勇 “一体两翼”:新形势下的财政学科建设方向———兼论财政学科和公共管理学科的融合[J] 财贸经济,2002,(12):33-36 .

[5]王世运,周巧红 建立财政学科体系及其理论框架的新思路[J] 财政研究,1996,(3):17-19 .

[7]李樱木大 适应高等职业教育要求的财政学科建设的思考[J] 辽宁财专学报,2003,(1):59-61 .

财政论文范文5000字 第9篇

关键词:财政政策国债投资经济结构减税

根据目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近年来,积极的财政政策仍然是必然的选择。但是,若这种政策只是靠增发国债来带动政府投资的扩张,财政债务风险会不断加大。所以,寻求化解财政风险和解决需求不足的有效措施和研究积极财政政策创新问题,至关重要。

积极财政政策取向

当前,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正处于一个重大的战略调整期。2003年GDP增长,从拉动经济增长的因素看,主要是投资和出口。在的经济增长率中,投资拉动的贡献为,远远高于2001年的和2002年50%的水平。投资增长过快的主要原因是有些地方盲目上项目,低水平重复建设投资过多。2003上半年中央安排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额同比实际下降了,而地方政府的投资额同比增长了。以房地产为代表的一些行业已经出现投资过热,连续三年增幅均在20%以上。2003年外贸进出口总额达8512亿美元,增长,其中出口4384亿美元,增长,进口4128亿美元,增长,有力地拉动了经济增长。在强劲需求拉动下,价格总水平开始上升,通货膨胀的压力开始凸现。面对中国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今后一个阶段内,国家宏观调控的重点是在控制总量的同时,根据国际和国内形势的变化,从调整结构入手,适时适度地调整积极财政政策的着力点和实施的力度。财政政策应由政府直接投资拉动经济增长转变到解决长期性、战略性、结构性的问题上来。

首先,根据客观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在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保持宏观经济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适当地减少长期建设国债规模,并逐年适度增加中央预算内经常性建设投资。

其次,按照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的要求,紧紧围绕“五个统筹”,把机制创新作为积极财政政策调整的重心。主要是通过改革财政投入机制,拓宽积极财政政策来支持国民经济发展的思路。财政政策要更多地发挥税收、贴息、政府采购、转移支付等多种财政杠杆,随着改革的深入,积极财政政策将逐步融于公共财政政策中去。

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增加有效供给

目前,我国经济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农业基础十分簿弱,现代化程度低,劳动生产率低下;工业和建筑业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第三产业发展滞后。在这种状态下,增加需求仅仅依靠积极财政政策肯定是很难凑效的,必须通过调整经济结构来实现。

要加大对农业的投入,着力解决“三农”问题

首先,用长期建设国债进行农村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具有投资少、工期短、见效快、经济和社会效益好的特点,它不仅可以创造农村劳动力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启动农村消费市场,而且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最佳路径。其次,加大防灾、生态保护的投入,加强生态建设和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这些项目社会效益好,主要靠财政投资。再次,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要依赖于农业科技的进步,科学技术的推广和农户教育水平的提高,国家应尽早启动农村教育扶贫工程。这是公共财政支出的重要内容。最后,利用财政补贴,财政贴息等手段来引导和扶持那些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社会效益的农业投资项目。积极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加大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对第二产业传统部门的产品升级换代,杜绝低水平重复建设

调整结构,保证重点。按照经济结构调整目标,除了保证国家重点基础产业的投资外,还应支持工业战略改组、优化与升级,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的退出机制,以全面收缩国有企业的经营战略,使其尽可能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让位于具有更高效率的其他企业。这不仅是国有企业自身和国民经济整体发展的需要,而且也是集体企业、个体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的需要。对那些经战略性改组后有必要续存下来的国有企业,除少数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企业继续保持独资外,对大多数国有企业都要进行规范化的股份制改造,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强化国有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功能。当然,在结构调整与升级过程中,财政增量投入总是有限的,重点是盘活存量资源,使存量资源在不同产业、地区之间流动,而存量资源的流动是资本重新优化组合的结果。关键问题是目前我国一方面缺乏资本退出的必要条件即产权的市场化;另一方面又缺乏资本补偿的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与结构调整和升级相联系的资本补偿就需要财政政策支持。财政可以通过发行长期专项国债来收购、封存或淘汰那些生产能力过剩的资本,使过剩领域的资本得到全部或部分补偿。

采取措施治理一些地方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首先,要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尽快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行业准入的环保、安全、能耗、技术、质量等标准,不达标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对在建工程进行清理整顿,对未达标的,责令限期改造达标。其次,要严格土地审批制度。对省以下土地实行垂直管理。凡是不符合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批准用地。再次,要加强监管,严格控制银行贷款。银监会要加强监管,中央银行要强化窗口指导,商业银行要增强风险意识,严格贷款审核,对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扩张的行业,要从严控制贷款。最后,要加强税收执法力度,禁止任何地方和部门擅自出台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不得越权减免税收。要大力发展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产业结构调整使我国经济进入一个新的重工业化时期,此次经济的重工业化是消费结构和出口产品结构的升级以及政府政策引导的结果。今后我国扩大内需的重点应该从直接投资转向扩大消费,充分发挥消费结构升级对社会消费的促进作用,财政政策应侧重于支持汽车、通讯、旅游、文化、体育、教育、医疗服务等新兴消费产业的发展,特别是重点扶植高新技术产业、生物工程产业、教育产业以及旅游产业的增长;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减少对第三产业的准入限制,向民间资本开放第三产业投资领域,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使各种各类民间投资主体在优化产业结构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形成有效竞争的格局,以全面提高第三产业对GDP的贡献率,切实增强第三产业的有效供给。

要合理运用政府采购,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产业结构的核心问题是资源、劳动力、投资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政府采购作为市场中最大的购买者,它可以引导生产要素向产业结构的合理方向流动。通过有计划有目的政府采购,使得需求结构处于引导产业发展方向的态势。目前我国房地产,汽车等投资增长过快,如果政府采购在一定时期内不抑制这些耐用消费品的需求,必然促使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在目前内需不足的情况下,就可能产生通货膨胀的危险。当然,在短期内,政府仍然需要有计划地适量增加投资过热的产业的消费需求,来消化投资过热产业的投资产品。否则,会导致生产产品过剩,很有可能形成经济滞胀。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制,启动消费

连续实施六年的积极财政政策,虽然保持了经济的较快增长,但消费需求不足的现象仍然突出。其主要原因是居民的社会经济预期对供求关系的影响力加大,居民的低收入、高支出预期,已成为扩大即期和中远期消费需求的障碍。因此,近期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政策对启动消费需求的支持力度。一是尽快建立健全城市和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适时开征社会保障税,建立社会保障预算,增加社会保障支出,消除大多数居民增加消费的后顾之忧,提高消费信心和消费水平,促进经济良性发展。二是稳定居民的收支预期,增加城镇中低收入者的收入。继续贯彻执行企业“两个确保”和城市“低保”政策,加大对困难群体的财政扶持力度。三是进一步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选择可行措施来解决“三农”问题。切实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有效地解决农村消费不足的问题。四是消除限制消费的体制性、政策,改善消费环境,启动居民消费,拉动经济增长。

深化税制改革,促进投资和消费的良性循环

对消费行为减税,以刺激消费

当前,一般性消费品已在我国城市家庭趋于饱和,城市居民的消费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城市居民的消费倾向已开始向汽车、住房、教育等更高级的消费升级。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做法,为了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可以将减税政策与银行的消费信贷结合起来。对政府鼓励的特定消费行为如居民购买住房、汽车、教育等消费贷款利息允许抵免个人所得税。因此,建议政府应尽快制定消费贷款利息允许抵免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以达到扩大内需,引导社会生产结构的调整与升级的目的。

对投资行为减税,鼓励投资,特别是吸引民间投资

为了鼓励企业不断引进新技术新设备,可以将减税与扩大投资需求结合起来。

进一步扩大企业所得税的抵免范围。对企业引进新技术新设备和国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的投资都应按一定比例允许抵免企业所得税,以鼓励企业投资,推动国内企业技术装备的进步,提高其竞争力。

逐步推进增值税制改革,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是从1994年起实行的一种生产型增值税。这种生产型增值税使得企业外购设备的投资越多,不能抵扣的税金就越多,这样就抑制了投资和设备更新及技术进步,导致基础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税负重。而且生产型增值税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复征税,使得国内产品税负重于国外产品,税负不公,不利于公平竞争。改为消费型增值税后,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缴纳增值税允许抵扣,不仅可以鼓励企业投资,带动民间投资,增强企业自主投资的动力,逐步形成社会自我投资的增长机制,而且可以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提高企业的供给水平。增值税转型后,应尽快对纳入抵扣的固定资产的范围做出严格的限定。

继续完善农村税费改革,改善农村消费环境,

一是全面推进农村“费改税”工作,取消不合理收费,进一步规费收费。二是逐步从以税代费改为费税全免。为了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应逐步降低农业税率,直至取消农业税,实行城乡统一的税制,即对从事农产品生产和交易的农民只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不征农业税。三是对农民个人和个体工商业户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时,进行适当地税收减免照顾,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启动农村消费市场。

参考资料

1.刘立峰,《国债政策可持续性与财政风险讨论会综述》,《宏观经济研究》,2001年第5期

财政论文范文5000字 第10篇

一、财税文化的发展与演变

拥有五千年文化的中国,财税史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一枚瑰宝。古语有言: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杨灿明教授首先作了题为“树立全面系统的历史观”的发言。杨灿明教授认为中国要发展需要走出去,走出去需要文化被认同,认同文化必须了解历史,因此研究有历史的文化非常重要。另一方面杨灿明教授还通过回顾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认为财税与经济、民主、法制和分权有密切的关系,而这四个内容在中国历史中一直都不曾缺少过,他建议要全面系统地看待中国历史和中国文化,并让全世界了解以进一步提升中国在世界的经济地位。杨教授的发言为大会的主题研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中央财经大学王文素教授从西汉时期的《盐铁论》中所记载的儒家与法家两种不同的传统文化对政府是否干预财政政策的盐铁争论谈起。她针对当时盐铁专卖与官营财政政策提出了对当前的警示:税收是以法制作为前提进行筹集财政收入的常规方式,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干预必须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财政支出和财政收入必须大体平衡,筹集财力时要将对百姓的危害降到最低为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刘孝诚教授对唐代中期的“两税法”进行分析,认为当时财政摊派定税已成为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因为它与专制政治机制相契合,这一形式在后世历代不断得到改革与强化。这一财税政策是由于中国的儒学文化所构建的政治伦理所形成的,它扼杀了个人权利,遏制了法律的产生,刘教授提出要规范财政收入行为,必须从制度上保障公民权利,并推进依法治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朝举博士从宋朝王安石变法的失败进行剖析,认为王安石提出“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力图通过如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市易法和均输法等措施开展财税改革,尽管在变法初提升了政府的财务,起到了一定的富国宽民的作用,但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原因在于皇权不受节制,私人财产权利得不到制度保障,缺少公平、正义、平等的社会治理理念。总结得出限制政府的权利与职能范围,加强依法治国,依法治税是十分重要的。

另外,多位学者也从不同的角度对明清时期的财政税收政策进行了深入研究。广西财经学院李顺明教授对“康乾盛世”的整饬吏治、治河重农、减轻税负、安定民生等理财政政策进行了梳理,得出清王朝顺应时势,在政治、军事、法律、意识形态经济发展与财政税收等方面都采取了有利于_统治的政策措施,使其走向了中国封建社会的一个辉煌时期。马长伟教授则对清政府采取的庚子赔款摊赔与清末“税负休克疗法”的税收政策进行了分析,他指出从清初的财权集中到清末“干弱枝强”,从“税负休克疗法”的失败到现代财政制度的建立,皆是由于民众的反抗,思想意识的提高,迫使政府对财政危机的处理办法进行不断改进,推动税制改革的结果。以史为鉴,这也为我国启动新一轮的财税改革明确公私界限、支出责任和财力匹配、中央监管、制定预算等方面提供了经验与教训。

上海财经大学的黄天华教授、济南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王征所长、湖北经济学院刘晓风博士等学者分别对南京_时期、红军时期以及“”时期的财政税收政策和制度进行了分析。黄天华教授分析了_时期由于地方财权的滥用,且缺少财政监督使当时出现苛捐杂税滥觞的现象;王征所长对红军时期的中央高度统一的财政税收政策、统一的会计制度与金融运作进行了分析,他指出这些措施的实施保证了革命战争财力的需要。刘晓凤博士分析了时期的财政体制,由于极“左”思想的指导,使财政管理体制不断发生变化,财政监督制度严重倒退,实践证明只有安定团结的国家才有可能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成为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的杠杆。

也有些学者对中国税收制度进行了纵向的全景式梳理,财政部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会洪钢主编认为中国尽管早在秦汉时期就有规范的税收制度,但并非是税收国家,经历了汉到宋、元朝,封建政府通过专卖禁榷,财政性货币发行,官产收入和罚没与卖官鬻收入来获得财政收入,直到明清时期才逐渐发展成为税收国家,但是离预算公开透明和财政民主的财税文化发展国家的路还有很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赵罗兴副教授将自先秦到清朝雍正年间的多次财税改革进行分析,认为最有影响的三次财税改革(两税法、一条鞭法和摊丁入地)对均平赋税和公平分配起了巨大促进作用,也成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助推剂,这为今后我国的财政改革提供了重大的理论依据和现实意义。

二、儒家思想影响下的财税文化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们思想意识形态直接反映在政治、经济和社会中,直接作用于财税制度与财政政策。作为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影响最为深远的儒家思想,也是这次研讨会上被学者们提得最多的传统思想,这一思想对我国历代的财税政策的制定与财税制度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作用和意义。

湖北省_叶青认为可以将当前的财税文化建设与财税制度改革召唤“回到孔子”的时代,继承发扬当时财政思想的精髓部分,包括轻徭薄赋、节用、藏富于民、公平公正等,为当前的财税改革提供借鉴方向。他还认为可以通过研究思考文化振兴期、反腐期和生态保护期这新三期,进一步深入认识了解我国的财税文化。

《陕西国税》孙建录主编则从儒家思想中的义利观来谈赋税。义利作为儒家文化的第一要义。因此,国家收入税赋是为了国家安全以及公共物品的提供,这是尽其义;而百姓纳税是要享受这些权,这是获其利。在税收过程中要防止以利害义,也要防止以义害利,这表明政府与百姓应各尽其责,政府要合理制定财税制度,依法征税;百姓应自觉纳税,不能违法逃税,应建立纳税权利维护机构,保证纳税人的权利。同时还应看到中国传统伦理思想需要不断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将其进行现代转型才有现实意义。

财政论文范文5000字 第11篇

[关键词]扩张性财政政策税收财政支出国债

自20世纪30年代凯思斯经济学创建以来,财政政策一直是各国政府用来干预经济活动的政策手段.市场经济意义上的财政政策在我国也执行了三年有余,但实际的政策效果与预想中的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这种情况下,吸收和借鉴别国的经验与教训对我们来说是十分有益的.

一、国外财政政策的实践

按时间线索划分,国外的财政政策实践可分为三个时期:

1.以凯恩斯理论为指导的需求管理政策(20世纪30年代后期至60年代末70年代初).针对30年代在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爆发的大危机,1936年英国经济学家凯思斯发表了他的《就业、利息、货币通论》,详细阐述了政府运用财政政策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的政策主张.他认为,危机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有效需求”不足:边际消费倾向偏低造成消费需求的不足,资本边际效率相对于利息率偏低造成投资需求不足,而利息率偏高又是由流动偏好偏高或货币数量偏少造成的,由此导致总供给小于总需求.由于市场调节无法实现总供求的一致,因此政府有必要通过扩大财政支出、增加社会投资的方式对经济总量进行干预.凯恩斯理论提出以后。很快为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整个这一时期,西方主要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都以凯恩斯的经济理论作为制定本国经济政策的依据,典型代表是美国,扩大财政支出.举债投资赤字预算是需求管理政策的核心内容,这种财政政策对克服经济危机、反经济筋条以及提高就业串等目标的实现的确起到了较为明显的作用,且持续了从“二战”后到60年代末70年代初20多年的时间.

2.以供应学派理论为基础的“供给”管理政策(70、80年代).70年代以后,凯恩斯经济政策陷入了“两难”境地:继续扩大财政支出会导致通货膨胀。而紧缩开支又使经济增长停滞.“滞胀”的产生实际上宣布了凯恩斯经济理论的失灵以及需求管理政策的失效。治理“滞胀”的多种经济理论因此而产生,其中在财政政策方面只有影响的当属供应学派.供应学派理论的核心是“减税”。他们认为:问题的关键不在于需求,而在于供给的不足:过简的税率类似于在生产所需的资源(劳动、资本等)中打进了一个“楔于”,增加了资本家的投资成本,降低了劳动者的实际收入.资本与劳动的供给减少导致社会总供给的减少.拉弗曲线显示:当税率未达到某一点(如50%)时,随着税率的提高,供给量因经济活动的增加而增长,税收也因此而增加,税率与供给量及税收之间呈正相关;而税率超过这一点以后,三者之间呈负相关;随着税串的提高.供给量与税收反而越来越少.为增加供给,政府应该实施减税政策。供应学派的理论及政策主张很快为美国政府所采纳,里根在80年代初进行总统竞选时其政策纲领就是减税.此后美国政府所执行的里根经济学尽管是由几种学派构成的“混合经济学”,但最重要的部分就是供给管理政策,80年代及90年代初期由共和党执政的12年间,美国政府曾多次进行减税.供给管理政策的执行对增加社会的总供给所起的作用是十分明显的,只是由于在进行减税的同时,政府用于国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出大幅增加,最终导致财政赤字与国债规模的大幅增长.

3.混合的财政政策(90年代以来被多国政府所采用).进入90年代以后,由于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频繁以及国内经济、社会形势的变化,运用财政政策干预经济活动呈扩散之势.当一国因各种原因导致经济出现增长缓慢的迹象时,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几乎无一例外都采用财政政策刺激经济.有的国家继续采用凯恩斯的需求管理政策,如日本政府在整个卯年代都是通过赤字预算扩大政府支出的扩张性财政政策刺激经济,对中低收入者进行减税以及为鼓励高科技企业的发展而对中小企业进行减税.在更多的情况下是扩大财政支出与减税“双管齐下“的混合财政政策.典型的是德国和东亚国家.与以往有所不同的是,90年代各国在运行财政政策干预经济的时候,也较注重不同宏观经济政策的配合与协调.从多年的经验来看,尽管货币政策对克服经济衰退作用并不大,但如果将其与财政政策进行配合,财政政策的效果将更明显.因此,宏观经济政策的配合与协调是各国十分重视的问题.如日本10年来基本上执行的是零利率政策;再如东亚各国在实施扩张性财政政策的同时,也实行放松银根的货币政策.

二各国财政政策实践的共性

对上世纪30年代以来国外财政政策实践进行分析与思考,我们可以发现以下几点是它们在执行财政政策时所共同具有的特征:

1.各国政府制定的执行政策的基础:相关理论.自上世纪30年代以来至今,就经济活动是否需要政府干预的问题在理论上一直存在着激励的争论,但实际上,即使不主张政府干预的新自由主义学派(如供给学派)也提出了政府应该运用减税政策刺激经济的政策主张.由于90年代初的经济衰退以及新自由主义政策的失误,新凯恩斯主义者乘机充实一些新的理论,如交易成本理论、信息经济学理论等,进一步完善凯恩斯主义经济学说(典型代表是斯蒂格里茨),使其再次成为财政政策的理论基础.从各种理论的本质上看,尽管他们研究的出发点以及方法论上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但政策目标以及不同政策手段的作用方向却是一致的.在实践方面,无论是早期及中期的美国还是90年代后其他的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在制定和执行本国的财政政策的时候,都是以已有的理论作为政策的指导:或是需求管理理论,或是供给管理理论,或者是两者的综合运用.

2.政策实施的背景:经济不只气.

当一国经济处于平稳发展状态时,已有的财政手段(税收、财政支出)会自动地发挥调节作用,即财政的自动稳定装置.当经济出现较大波动而市场本身又不能调节时,政府可能通过宏观经济政策进行调节.财政政策更多是在经济增长缓慢、通货紧缩、失业率提高等经济不景气的状况下才被政府所采用:通过改变已有的税收和财政支出政策(即相机抉择,具体是减税和增加支出),刺激国内的投资与消费.且该政策一旦采用以后,往往会维持较长的时间,直到政策目标实现并得以持续.

3.财政政策手段的配合:税收和支出.减税或增加支出或两者同时采用,这是各国通常的做法.从执行政策的效果看,同时采用减税和增加支出,只要两手段的执行力度适中,往往可以取得较理想的效果(90年代被较多的国家所采用).当然这种手段的双向配合若力度过大,既会扩大财政赤字的规模,使政府的债务负担加重,也容易导致通货膨胀(如80年代的美国).但如果两种手段反向配合,即减税与减少支出或增加支出与增税,政策效果往往会相互抵消(如早期美国在反经济大萧条的时候就是采用了扩大支出与增税两种手段,导致财政政策效果较难显现).

4、宏观经济政策的配合与协调: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尽管一些知名的经济学家如克鲁格曼对治理经济不景气而采取的扩张性的财政政策持反对态度,认为通过增发货币可以解决这一问题(克鲁格曼,1998),但很多国家的实践证明,为了使经济降温,货币政策的作用更明显;为了启动经济,财政政策所起的作用往往更大;如果两种宏观经济政策能够相互配合与协调,则政策效果会更大.这一点已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所认识.如前述的镕国以及东亚国家在刺激经济增长所执行的政策中,就非常重视两种宏观经济政策的相互搭配,日本也同样如此。需要强调的是,一国政府采用“双松”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时,一定要注意“度”的把握,否则很容易使经济陷入通胀之中.

三、对中国的启示

1997年初,我国国民经济顺利地实现了“软着落”,但与此同时,经济增长远度放慢,物价持续走低,大批职工下岗等问题也开始出现.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从1998年中期起,_连续执行了扩张性的财政政策:调整国家预算,加大财政赤字规模以及国债的发行量,以满足政府直接扩大支出对资金的需求.这实际上是一种典型的以扩大内需为目的的凯思斯需求管理政策.到目前为止,财政政策已执行了三年有余,但政策效果呈递减之势:1998年—2000年财政扩大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分别为2%1、5%和1%〔这些数据来自于国家权威部门的报告,为估算数).政策效果不佳还有一个表现就是财政政策并没有对民间投资与消费起到明显的带动作用:政府扩大的财政支出主要是通过国有单位进行的,当财政支出增加的时候,国有单位的投资增长就很明显,一旦支出减少,它们的投资增幅也会减小船政扩大支出期间,非国有单位的投资增速远低于国有部门.此外,民间消费的增幅也并不明显.

我国财政政策效果不理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广是政策的理论指导比较单一.我们在制定融政政策时,以凯思斯的需求管理理论作为指导,寄希望于通过财政支出所产生的乘数效应实现经济政策的目标;至于减税政策,只是在迫不得已的惰况下(如出口退税税率上调)或无关紧要的税种上作了些微调(如2000年初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二是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之间缺乏配合与协调:扩张性的时政政策与管理紧缩性的货币政策相配合,导致相当多的投资者在资金筹措方面遇到障碍.表面上看,从1996年中期起,央行先后七次下谓了存贷款利率,且大幅降低了法定存款准备率,实行的是放松银根的货币政策;实际上为了化解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对内实行了较为严格的信贷管理制度,导致商业银行“借贷”、“慎贷”,即管理上的紧缩银根政策.当然,这种做法与我国正处于经济的转轨.时期有关,也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各种新制度的缺乏造成的.三是财政政策的两个基本手段相互间缺乏配合,甚至是作用方向相反的手段同时采用:增加支出的同时增加税收.近三年里,财政收入(税收)的增幅高出经济增速的一倍以上,税收的年绝对增量高于财政扩大支出的数量.可以说,扩张性的支出政策效果在相当程度上为税收的增加所抵消.四是能够对宏观经济政策作出敏感反应的微观经济基础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加上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缺乏,导致财政支出的乘数效应大大缩小.如前所述,政府的财政支出主要是通过国有单位进行投资的,而实际上到目前为止.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国有单位预算软约束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政府与国企之间存在的千丝万缕的关系依然如旧,这自然使财政支出的效果大打折扣.由于诸多现有的不平等政策,导致真正对扩张性财政政策反映灵敏的非国有单位并不能从中受益,因而不可能增加其投资活动;各种新的改革措施不断推出使人们现期及预期的支出增大,但完善的保障体系并未及时建立起来,导致人们对未来预期的不确定性增强,使边际消费倾向逐年降低(戴园晨,1999;中国_经济所宏观经济课题组,2000),直接降低了时政支出的乘数.

国外的财政政策实践告诉我们:如果持续性地采用单一的财政政策手段(减税或增加支出)刺激经济而又效果不佳的时候,不仅不能实现政策目标,而且还将使财政背上巨额的赤字与债务包袱.这种现象在我国目前也有显现的苗头:衡量一国债务状况的两个宏观指标是债务负担率(债务余额/GDP)和债务依存度(债务/财政支出),到2000年底,两个指标分别超过15%和60%;如果考虑到债务仅仅归属于中央财政的实际状况,那么,债务依存度已愈100%.以上计算口径还不包括“准国债”,例如1998年向四大商业银行发行的补充银行资本金的巨额专项国债以及国有政策性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等.如果将“准债务”也算入其中,则政府的债务负担还将大大地增加.因此,继续依靠扩张性的财政支出政策,不能取得预期效果,执行空间也有限.为了实现更为理想的政策效果,笔者认为应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1.将已有的理论与我国经济转轨时期的实际情况结合进行综合灵活的运用.如前所述,我国目前并没有一个完善的微观经济基础和政策环境,不同的微观主体对宏观经济政策反映的灵敏度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在这种状况下,如果以单一的理论作为指导而执行某种政策手段,往往不能产生理想的效果

。可考虑将不同的经济政策理论与当前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同时制定和执行不同的政策手段.

2、注重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作用方向的一致性.当前需要改进的主要工作就是对各类微观经济主体提供平等的政策待遇:无论是自然人或法人,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人企业,只要符合银行信贷管理规定的条件,都应该得到其需要的贷款.

3.加强财政政策的支出手段与税收手段的交叉运用.90年代以后,以减税手段扩大内需、刺激经济的增长已成为各国通常的做法.我国也采用这种做法不仅可行,而且必要.因为现行税制是在2994年开始实施的,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环境已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当初的通货膨胀已为目前的通货紧缩所代替,原来很多抑制投资与消费的税法条款急需作相应的调整.适当对一些税种的征税对象及税收负担进行调整,可以使纳税人因负担减轻而直接受益,有助于扩大投资和消费需求.

4.将财政政策的执行与国有经济的战赂性调整结合起来.“有所进与有所退”是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基本思路.据统计,我国目前拥有经营性的国有资产约6万亿,如果采用多种方式将其中的一部分变现,由此收回的财政资金以万亿计.将这些资金用于执行财政政策,将会产生“双赢”的效果厂方面国有经济的结构优化有助于财政支出资金使用效果的提高;另一方面为税收调整和扩大支出提供了资金来源,可避免扩张性财政政策可能造成的政府负担加重。

参考文献:

1.约瑟夫.E.斯蒂格里茨.社会主义向何处去.吉林人民出版社.1999

2.傅殷才.凯恩斯主义经济学.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

3.蒋自强等.当代西方经济学流派.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

4.颜鹏飞等.凯恩斯主义经济政策述评.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

5.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课题组.正视通货紧缩压力,加快微观机制改革.经济研究.1997(7)

6.张凌.东亚扩大内需的政策及其效果分析.经济学动态.2000(3)

财政论文范文5000字 第12篇

[关键词]地方财政竞争;财政监督;制度外税收竞争

随着财政联邦主义理论的不断发展和成熟,建立财政分权体系已经成为各国政府改善政府效率实践的重点。地方财政竞争与我国以前高度集中财政管理体制相比,代表着各级政府自主理财意识的复苏,它意味着我国财政分权已经使各级政府存在着潜在和现实的竞争论文。随着地方财政体制改革和税制环境的改善,我国地方财政竞争将进一步规范,效率将得到进一步发挥。

一、分权体制下财政竞争:一个理论综述

最早在理论上阐述地方财政竞争思想是美国经济学家蒂博特(Tiebout),在《地方支出的纯粹理论》提出了“以足投票”理论。他认为人们愿意在地方政府周围是由于他们想在全国寻找地方财政支出与税收的一种精确组合,使自己的效用最大化,人们之所以在某一区域工作和居住,接受当地政府的管辖,是因为政府服务与税收符合自己效用最大化的原则。正如施蒂格勒指出的,与_相比,地方政府更接近于本地居民,同时在一个国家内硕士论文,不同的人们有权利对不同数量的公共品服务投票选择①。

蒂博特之后,对于财政竞争的研究多从财政支出和税收竞争两线展开。其中比较著名的是“扑向底层的竞争”理论。从世界范围来看,各国和各地区广泛采取积极财政政策鼓励投资,为了吸引资本的流入,各个地区政府主动减少自己应得的投资收益,这种税收竞争的最后结果就是使得地方服务的产出水平低于有效率的产出水平。为了吸引企业投资而采取的低税率,地方政府需要维持一个低于边际收益与边际成本相等时的支出水平,特别是在提供那些不能为企业提供直接收益的项目上。奥茨()认为在各个地方政府税收竞争中,没有谁可以获得好处,最终都会陷入非合作博弈的囚徒困境之中。

高登和威尔森(GordonandWilson,2001)也认为,人员和资源流动或者流出某一地区,不仅仅取决于该地区的低税率,而且要看该地区的公共支出状况和社会福利水平,即便税率相对较高,但如果本地的公共服务更好,也可以吸引人才和资源的流入。他们的研究还得出了一个重要的结论经济论文,就是随着人员和资源在地区的流动性的增强,分权制将强化在地方政府财政支出方面的竞争,从而有助于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

对于财政支出竞争效率问题,公共选择学派从另一个角度进行了分析,他们认为作为地方政府决策主体的官员,分权化导致地方官员作为_的人在财政支出决策中易产生道德风险,企业与地方官员的寻租和腐败行为的结果不是福利最大化而是政府预算最大化。但是税收竞争可以增进福利,限制政府预算消费,因此税收竞争被看成一种有效的,旨在对高税率的内在压力的制约不充分的制度性约束的补充,这种税收竞争促进了税收制度的趋同,降低了公共服务的成本。诺贝尔经济学家加里。贝克尔更是指出税收竞争是“扑向顶层的竞争”,是限制了特殊利益集团的利益,而且不是以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为代价的。

二、我国地方财政竞争现状及问题

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地方政府财政竞争在税收竞争基础上,又通过提供优质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来吸引外来资源,扩大税基,从而使地方财政竞争逐步转向税收竞争和支出竞争并存的新阶段。随着我国积极财政政策的推行,财政支出在地方政府财政竞争中占到了主导地位,一方面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但是另一方面其问题也不容忽视。

1.财政支出比重过大,监督不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支出结构从总体而言是不合理的,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地方财政支出占全国总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上升,地方财政支出的高比重反映出地方财政资源配置的自主程度提高,但是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财政体制存在着内在矛盾,地方政府承担了过多公共品供给责任,虽然分税制改革以后,经济权限似乎得到了明确划分,然而社会责任主要采取中央与地方分担方式,中央把支出责任给地方,地方则向中央要钱,正常的转移支付被轻视;地方利用信息优势欺上瞒下,通过预算外收支及体制外收支来满足自身利益要求。

长期以来,我国财政监督存在重收入、轻支出的现象。受传统计划体制影响,我国财政支出管理中,财政支出预算约束软化问题十分严重。很多地方根本不按《预算法》行事,实行赤字预算或随意追加预算支出。缺乏真正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办法,资金使用中的浪费现象比较普遍。在支出项目决策方面,我国历来缺乏一套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支出预算基本上是按照基数法加增长的方法编制而成的,这种方法由于是在承认既得利益的基础上进行的,容易把以前决策的错误进一步累积,影响了支出安排的有效性和合理性。较之西方发达国家的项目专家决策的成本收益分析方法、最低费用选择法等等,我国常常由长官意志决定,无法反映公众的真实需求,造成支出的低效率或无效率。

2.制度外税收竞争有欠公平

地方政府税收竞争是财政资金来源基础,也通常作为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手段之一。目前,我国地方政府税收竞争现象普遍存在,既有因中央差别性税收及地方合法税收权限引起的制度内税收竞争,也存在制度外税收竞争。

制度外税收竞争是税法规定的税权范围内,制定的差别税收政策。使用的手段主要包括差别税率(额)、减免税、不同的起征点、个别税种是否开征、差别税目、不同的纳税期限等。制度外税收竞争形式灵活,因此决定和影响其效率的制度外因素十分复杂,如税收征管力度、征管人员素质、税收计划、地方行政干预、办税服务水平等都可能。此类竞争形式隐蔽且多样,性质上也存在较大差别,既有合理、合法的竞争,又有不合理甚至非法的竞争,如擅自减免税、有意放松税收征管力度、包税、买税、税收“先征后返”、税收奖励、减免费等。税收竞争不易监督,容易产生地方政府官员的道德风险,滋生腐败,严重损害了地方政府和税务部门的形象。而且各地在不规范的税收竞争的执行与操作中存在很多盲区,难以保证财政收入合理使用。

三、提高地方财政竞争效率的对策

根据财政联邦主义理论对地方财政竞争效率的分析,地方政府的财政竞争有利于为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基础(钱颖一,魏加特,1995)。但是这个结论有三个理论前提:(1)地方政府在财政方面拥有自,_对地方政府的财政不进行干预;(2)各种生产要素可以充分流动,允许“以足投票”;(3)地方政府面临预算的硬约束,即不可以发行货币和无限制贷款。

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我国财政的分权实际造成的地方政府的财政竞争和要素的流动性增强,在一定程度上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好的制度前提。但是我国财政体制的分权受到集权政治体制的影响,对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还存在直接和间接的控制关系。正如Bird(1998)指出的,地方政府的企业家行为产生了极大的危害,一方面,政府过多地直接介入微观经济活动并过多地依赖企业税源阻碍了民间投资和创新,这反过来又制约了政治体制的分权;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对地方企业的所有权必然导致沉重的企业补贴,因为中小企业的破产率总是很高,地方政府不得不承担其经营风险。

1.地方财政远期目标:适度收权

我国地方财政竞争不仅造成了大量的财政资源浪费,而且给腐败及政府决策的低效率提供了温床。因此,改革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体制成为当前非常迫切的课题。

之所以地方政府经济上适度收权,是要求地方政府退出微观经济活动领域,主要是放弃对企业和金融机构的直接控制,从企业家式政府转变成市场维护型政府。这样做可以为财政体制的改革创造良好的制度条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优化地方的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相应地要逐步切断地方政府对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依赖,逐步培育地方自有税基。但是,经济上过度分权对经济造成的危害并不意味着回归集权体制是可行的。适度收权的提出是相对于过度的地方经济自主与集权的政体之间的矛盾而言的,所以在经济权利收缩的同时,逐步推进政治的分权化也是必要的,政治分权化可以塑造最终的政府监督人,从而解决财政监督的缺位问题。委托理论已经证明,在委托人缺乏监督效力或存在委托人缺位时,成本会非常高,以致于整个体制长期处于低效率状态。因此,财政支出改革的核心在于塑造一个最终监督人群体,对政府财政预算有强有力的决定权,这要求有相应的政体改革措施,即适当的人事任免权的下放是必要的。

财政支出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就是地方财政有明确的财权和事权。因此在分税制的基础上,应该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收立法权,使地方人大具有开征地方税种和安排地方税税率的权利,以法制化、程序化的税收竞争代替制度外税收竞争。另一方面,让纳税人真正行使监督权利,利用地方人大会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行为进行合法监督,并实施奖惩,更进一步的是通过地方直选来真正落实纳税人的监督权。

2.地方财政改革近期对策

政治分权作为一种远期目标是必需的,但近期内还缺乏实施的条件,这不仅是因为路径依赖的约束,更重要的在于政体改革涉及到权利变更,存在很大的改革成本,因此采取渐进式的改革思路是必要的。通过政府职能和财政监督体制的逐步调整,来提高政府的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1)调整地方政府的职能范围,把地方政府定位在地方公共品的供给角色上。近期内在不调整现有的事权政府间配置结构的前提下,改革地方政府的事权结构,即鼓励或强制地方政府逐步退出地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可以先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审计局对各地的国有和集体企业进行清产核资,然后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制定政府所有权拍卖名单、价格、次序与规则,在各地产权交易所对政府所有权进行拍卖,购买者必须承担该企业的债务及就业责任。拍卖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用于当地社会保障支出。(2)改革财政监督体制,加强财政预算管理。财政支出管理的薄弱在一定程度上是由财政监督的不到位造成的,尽管改革以来我国逐步建立起了以财政部门为主体的财政监督体系,但在实际运作中却得不到足够的重视。财政监督缺位是纳税人没有真正行使监督权利,政府部门的行为规范很大程度上依靠关于自律,而这已经被证明是不可行的。一个有效的政府离不开人民的约束,政府官员必须对人民负责。所以,财政监督制度的改革必须围绕财政公开化原则,从纳税人监督和财政体系内部监督两方面着手,加强对政府行为的约束。

参考文献

[1]王加林。地方财政———跨世纪改革与发展[M].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2]徐斌。财政联邦主义理论与地方政府竞争[J].当代财经,2003,(12)。

AD位1

相关推荐

AD位2

热门图文

AD3

上一篇:企业厂长述职报告范文(汇总29篇)

下一篇:英语天气预报范文50字(合集4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