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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调查报告范文(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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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调查报告范文 第1篇

各镇乡、部门纪委要积极探索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新思路、新方法,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着力化解矛盾和不和谐因素,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贯彻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理念,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贯彻落实《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办法》,加强违纪线索的收集,鼓励实名举报,增强线索的可查性和准确性。建立直查快办机制,严把信访案件的入口、调查、时限和质量四个关口,同时充分发挥信访案件片区协助查办特色工作在整合资源,调动基层优势等方面作用,加大信访案件的查办力度,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保证案件质量。加强与区信访联席会议工作衔接,逐步完善以信访处理结果公示、邀请群众代表参与办信办案,对署名举报回复,以及信访听证为重点的信访处理结果反馈制度,增强信访处理透明度,增加纪检信访工作质量的说服力和处理的公信力。

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信访问题。以土地征用、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商业贿赂,以及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和惠民富民政策执行落实为重点,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通过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推动重要信访问题的解决。

二、加强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和信访监督,着力提高工作质量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反腐倡廉工作部署、查办案件工作重点以及信访举报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线索研判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和评估,必要时接触举报人作深入了解,进一步提高筛选的准确性。

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督办工作。对重要交办件,及时了解工作安排和办理进度,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提供必要帮助。对逾期未办结的,要求承办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对承办单位认定为举报不实的,严格把关,集体讨论,提出审核意见,必要时可进行复查。重要督办意见,以公函形式正式通知承办单位。对交办件办理的整体情况,定期进行汇总通报。

进一步完善信访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信访说明通知书、信访谈话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信访监督形式,规范工作流程,提高监督质量。充分发挥《信访说明通知书》和信访监督谈话的教育警示作用,进一步做好由廉洁自律监督向效能监督延伸,由科局级领导干部向重点部门中层干部延伸,由单一监督向联合监督延伸。提高信访监督工作质量,认真研判群众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是否适用于信访监督,在实际操作中,既要发挥好信访监督的积极作用,又要防止案件线索的流失。注重信访监督结果的使用,探索建立党员干部信访监督廉政档案,将群众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采取的监督方式、监督的过程和结果登记建档,为开展廉政谈话和干部选拔任用提供依据。

三、加强案件线索筛选和信访举报情况综合分析,及时提供高质量的信访信息

充分发挥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围绕查办案件工作部署,精心筛选案件线索。加强与案件管理、案件检查等部门联系,把握违纪违法问题的新特点,掌握办案工作新形势,不断增强筛选案件线索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加强对信访举报线索研判评估,防止案件线索流失和避免在无效线索上耗费过多资源。认真做好初查初核工作,注意从信访举报中精心筛选案件线索,提高成案率。

努力提高信访信息质量。从反映一般动态向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信息转变,从简单反映问题表象向提供揭示问题本质及发展趋势的深层次信息转变。关注区镇换届期间反映的问题,注意发现和收集地区有关党风政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稳定因素和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纪委上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继续深入开展干部三访活动,及时排查矛盾隐患

继续深入开展干部接访、走访和回访的三访活动,将接访、走访及回访有机结合,以纪委在群众信访接待中心的全员接访、到基层联合公开接待、带案下访、约访、进村入户和对署实名信访者回复回访、调查处理结果公开处理等工作为主要活动内容和形式,通过三访活动密切联席群众、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把工作中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派查化解上来,深入开展积案化解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来访接待工作应急机制。加强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监督检查,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妥善处理好信访老户问题,控制好越级访,继续确保纪检内信访无到省进京上访的零目标。

五、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全面提高基层工作能力和水平

信访调查报告范文 第2篇

(一)不断拓宽信访举报渠道,严格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举报

1、认真处理信访举报。今年至今,我室共受理种类信访件123件,其中初信初访81件,重复来信来访42件;共接待群众来访65批次,90人次,接待群众来电举报咨询89次。

(二)充分发挥信访职能,加大信访案件的查办力度和督办力度

一是切实做好信访件的分析工作,精心筛选有价值的线索转检查室、下级纪检机关办理。二是做好自办件的查办工作,对简单易查、急需核实以及领导交办件信访室坚持自办。今年上半年,我室自办了一批信访件,查实发现了一些单位或个人存在轻微违纪问题,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三是做好信访督办工作,对转办案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要求进行督办,对调查事实不清、结论不明的退回调查单位重新补充调查的有4件,维护了转办信访件的严肃性,有效地保证了信访案件的办理质量。

(三)深化信访监督职能,切实推动反腐败的关口前移

1、严把廉政审核关

我室在廉政审核较多、工作量大、时间紧、要求高的情况下,全部按时完成审核工作,为换届考察和党委、组织人事部门选人用人把好廉政关,保证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纯洁性。我室今年来共受理各类廉政审核26批次,对739人次、136个单位进行了廉政审核。

2、针对苗头性、潜在性问题,发信访整改建议书

我室在受理群众举报及核查信访案件的过程中,针对3个单位和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及时发信访整改建议书3份,引起相关单位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整改,达到宣传教育和防微杜渐的作用。

(四)认真做好20xx年迎检工作

根据省纪检工作统一部署,今年对-各级纪检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一是已完成部分需完善的信访制度草拟工作。二是注重收集与检查有关的台帐资料(包括相关会议记录,信访登记原始资料、领导信访接待日照片等)。三是做好20xx至20xx年度的信访归档工作。四是配备信访硬件设施,在李书记的亲自畅导下,按照陈副书记的要求,高标准装修了接访室、配置了录音录像监控系统和配备了应急医疗药箱。

(五)其他工作

1、信访信息工作:今年报送信访信息6篇,其中被市、区采用2篇。2、做好调研工作:根据本委工作安排,前段时间信访室联合其他室人员对区属物业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摸底工作,走访了区内区外三家单位,草拟了调研方案,收集了一批有价值的文本资料。3、配合其他单位各科室的工作:抽调工作人员参加区委组织部的人事考察工作和参与“三打两建”信息简报的编写工作。编写了五期打贿工作简报,10篇信息。

信访调查报告范文 第3篇

今年我局信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信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信访条例》规定,紧紧围绕交通工作中心,坚持以人为本,尽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为维护交通队伍稳定,促进交通事业科学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氛围和环境。现将我局20xx年信访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 我局充分认识作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了大信访、大服务的观念,强化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了信访机构,配齐配强了信访工作人员,落实了专人具体抓,实行了目标管理考核,使信访工作真正做到了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措施有力、责任落实。

(二)健全机制,落实责任。

一是严格执行“一把手”负总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制度,使信访工作真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其他领导配合抓,信访人员具体抓,全局上下一齐抓的工作格局。

二是坚持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将信访工作责任及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了单位和干部职工中,使信访工作做到了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三)完善制度,夯实基础。

坚持把加强信访基础建设,不断提高信访工作能力和水平作为首要任务来抓,结合我局信访工作实际,印发了《泾阳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要点》,使我局信访工作制度更趋完善,基础更加扎实,任务更加明确,措施更加有力,全面推进了我局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突出工作重点,做好防控工作

(一)开展“接访下访”活动,强化源头预防。

(二)集中排查调处,分类化解矛盾。

以畅通信访渠道,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事要解决”和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立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把信访群众吸附在基层,坚持每月对全系统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全面清理、重新核查、落实领导和人员限期处理消化。

(三)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稳控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做好敏感时期稳控工作,精心安排,周密部署,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做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针对县运管所老职工多次反映扣除退休生活补贴问题,我局积极与人事局协调沟通,了解国家有关政策,做好解释国家有关政策工作;针对县运输公司职工多次反映生活困难、养老统筹等问题,我局采取制定解决方案、解释政策、协调沟通等稳控措施,得到了来访人员的理解,避免越级上访,维护了稳定。

三、搞好信访工作,办好实事惠民

(一)做好初信初访,积极化解矛盾。

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处理好群众来信,接待好群众来访。认真执行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切实做到文明接访、热情服务。对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正当要求,及时给予公正合理的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使来信来访者带着希望而来,高兴满意而去。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了查复结果和息诉息访工作,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加大办信力度,提高工作质量。

坚持对信访问题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采取经济的、行政的和法律的手段,多管齐下认真做好信访问题的查复工作,真正把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了实实在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上,体现在实际效果上。截止目前,我局办理领导批示件12件、信访平台交办件8件、12345便民服务台交办件10件,接待回复来信来电来访19件次。已全部办结,结案率为100%。

一年来,我局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如何有针对性地做好信访稳定防控工作办法不多,开拓创新不够,办信质量有待提高,信访信息报送工作有待加强。在新的一年里我们有决心和信心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使我局信访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信访调查报告范文 第4篇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xxx,男,1978年11月10日生,汉族,初中文化,系个体货运司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xx年11月10日被逮捕。

被害单位苏州市路灯管理处,全民事业性质,住所地苏州市干将东路870号,法定代表人薛昌。

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

刘安成犯交通肇事罪向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就被害单位苏州市路灯管理处的经济损失向该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认为:xx年x月x日18时左右,被告人刘安成驾驶挂有伪造的苏e-45348车辆号牌的东风中型自卸货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本市宝带西路友新路口附近时,由于对路面情况判断失误,操作不当,致使汽车右偏驶上绿化隔离带,从而将正在该处推小三轮车的被害人唐大妹撞到,致使唐死亡,同时造成苏州市路灯管理处价值人民币元的路灯等公共设施损坏,肇事后被告人刘安成逃逸。经苏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沧浪大队认定,被告人刘安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经审理确认了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刘安成的犯罪事实,作出了如下判决:1.被告人刘安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被告人刘安成赔偿苏州市路灯管理处人民币元。

二、主要问题

1.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

2.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3.检察机关在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地位。

三、具体论述

1.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

(1)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由此可见,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这表现为两个方面:从实体上说,这种赔偿是由犯罪行为所引起的;从程序上说,它是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提起的,通常由审判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一并审判,其成立和解决都与刑事诉讼密不可分。

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如果刑事诉讼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被害人就应当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外,如果刑事诉讼程序尚未启动,或者刑事诉讼程序已经结束,被害人也只能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必须是国家、集体的财产遭受了物质损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主体范围包括被害人(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人民检察院。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呢?《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作出了规定,即只有在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时候,检察机关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这里用了“可以”而没有用“应当”,可见这个规定还不明确,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五条作出了进一步的更为明确的规定:“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前提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且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当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时,应先由受损失的单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受损失的单位知情后仍不提起的,检察院才有权代表国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从本案的情况分析,由于被告人刘安成交通肇事的犯罪行为,造成了被害单位苏州市路灯管理处(全民事业性质)财产损失人民币元,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该刑事案件时,发现了这一情况并及时告知被害单位,但被害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这样的情况下,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有权在对本案提起公诉时,就被害单位苏州市路灯管理处的财产损失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1)是物质损失,不包括精神损失。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限定为物质方面的损失,虽然法律在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表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用的是“物质损失”,同条第二款规定: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用的是“财产损失”,但可以理解为在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问题上,物质损失、财产损失是同义的,逻辑上属于同一概念。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应否包括精神赔偿问题,我国法学界存在不同的看法。有人主张,附带民事诉讼应包括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这是因为,附带民事诉讼实质上是民事诉讼,应受民事实体法律的制约,《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明确规定“公民名誉权受到侵害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可见,民事法律对精神损害是给予赔偿的,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在附带民事诉讼中也应同样适用,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应包括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应该承认,这种观点的有道理的,也代表了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一般发展趋势。但是,根据现有的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仍限于因被告人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未包括精神损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精神损失而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是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司法实践中,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情况比较复杂,因犯罪性质而各有不同。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了物质损失,但被告人并未因此占有或者获得被害人的财物,此类涉及的犯罪行为主要有杀人、伤害、交通肇事、故意毁坏财物等犯罪,另一类是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而造成的,此类涉及的犯罪行为主要有抢劫、盗窃、诈骗、侵占、贪污、挪用等犯罪,对于前一类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失,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而对后一类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失,只能按照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处理,即应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通过追缴赃款赃物、责令退赔途径解决。对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作了明确的规定,其中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五条:“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很显然,本案的被告人刘安成交通肇事的犯罪行为造成的路灯等公共设施的毁坏,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所指的物质损失,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信访调查报告范文 第5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更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长期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本文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理念,保障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结合我县检察机关近几年来信访工作情况,在探索加强信访工作,尽快解决在发展进程中引起的矛盾和问题,把建设和发展纳入科学发展轨道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社会科学、法理学、心理学等理论客观分析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信访问题的发展趋势,并就产生上访问题的根源进行了深刻的剖析,提出了具有前瞻性的应对措施。

_提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思想,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更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长期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当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理念,保证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站在历史发展的高度,站在对党、对人民、对事业负责的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工作,尽快解决在发展进程中引起的这些或那些的矛盾和问题,把建设和发展纳入到科学发展的轨道上来,最终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本文根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的心得体会,结合我县检察机关近几年来在接待、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上的得失经验,进行了客观的分析和调研,并提出了一些粗浅的意见和建议。

一、 当前群众信访来访现状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内部之间出现的新的矛盾也呈现出了较明显的变化。就我县检察机关近五年来接待处理的信访件总量来看:基本保持着平稳状态,全年维持在30件左右;从信访内容来看:基本上无涉检访问题,大部分信访内容也不属于检察机关案管范围,但综合分析这些信访件却可以反映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的矛盾点,以及潜在的问题。这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概括说明。

(一)、当前群众信访来访反映的几种主要问题

自国家对涉农税费进行调整减免以来,来自农村的信访问题从以往涉及反映负担过重正逐渐向涉及民间经济纠纷和权益纠纷方向发展。而来自城镇群众的上访问题则主要是围绕自身权益受到侵害而产生出权益诉求。

一是山地、林地、可耕地、五荒地在发包过程中划分不清,流转、发包过程不规范引发权益得失,矛盾激发后产生的信访问题。

二是优农惠农政策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特别是一些因灾、因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无法得到相关部门足额资助引发的上访问题。

三是少数基层干部大局意识不强、政策掌握不到位,在带领和引导群众发家致富上无思路、村务工作不公开、财务管理不民主、自身素质形象低、工作方法单一粗暴,长期以往群众积蓄起来的抵触情绪达到一定程度后引发的上访问题。

四是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快,在城镇房屋拆迁安置过程中由于有关部门出台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政策缺乏透明度,或在执行过程中程序不规范,特别是同一地区存在着不同补偿标准时,引发出上访问题。

五是物业管理跟不上城镇化建设步伐,物业服务标准不到位、服务质量低引发的上访问题。

六是历史上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在改制时被分流的人员,由于多种原因生活质量至今仍得不到明显的改善,面对生产生活中的现实困难,要求得到补助或给予某些待遇引发的上访问题。

七是某些涉法(含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刑事案件)案件引发的上访问题。这类上访问题又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是由于司法机关的个别执法人员徇私、徇情执法,不正确按程序办案,做出的判决有失公允性,行使的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处等引发的上访问题;其二是个别的涉案当事人即使面对正确的司法裁定和判决,仍心有余虑,特别是在裁定和判决中受惩罚的一方常常会怀疑自已输了官司,不是理不在已方,而是司法机关有暗箱操作问题,从而产生“信法”不如“信访”。这类信访问题主要集中在因不服民商事案件判决结果而上访,以及利益受损害的群众在受损利益得不到满足时,转而反映_门有案不查、有案不立。

(二)、潜在呈上升趋势的几种主要问题

一是某种场合下发生的意外伤亡事件(故),当事人家属对有些问题不理解或家属的不满情绪被某些势力借用后,矛盾激化引发的上访问题,这类上访问题因其煽动性大,社会影响深远、其潜在危害性也大。

二是在社会转型过程中,民营企业得到迅猛发展,雇(聘)用大量工人,某些企业主为了自身利益,或采用违法手段加大工作量,损害工人合法权益;或欠薪;或对因公伤残的工人因为补偿不及时、不到位等引发的劳资纠纷。

三是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突发的环境污染事件、潜在的环境污染问题一旦发生,必然会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和休息权,从而引发受损害一方的利益诉求。

四是群众参政议政民主意识增强,当民主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而引发了上访问题。这类问题当前主要表现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过程中由于选举过程不规范,或在选举过程中存在的某些隐性拉票、贿选等问题引发群众不满产生的利益冲突。因为这类问题形成的群体访问题较多,占我院接待群体访总数的48%。

二、信访问题表现形式的分析

根据来访群众的上访形式和利益诉求主张,我们可以把上访群众的诉求表现归纳为以下几种。

一是利益诉求的群体规模性逐渐扩大。从近几年的来信来访中,我们发现群体性的来访呈现了增长趋势。先后出现了新安村刘某、马某某、秦某某等55人联名信访案,原县果品公司陈某某、齐某某等19人联名信访案,原县航运股份合作公司刘某、张某某、赵某等30余人联名上访等多起多人信访案件。

二是利益诉求主体呈现多元化。从信访的利益诉求主体构成看,参与人员呈现多元化。包括农民、城镇居民、下岗失业人员、企业退休人员、企业主、伤害(案件)事故家属以及外来人员等。

三是利益主体诉求内容广泛化。从来信来访的诉求内容看,既有经济领域方面的诉求,也有政治领域方面的诉求,同时也存在思想认识方面的诉求,合理的与不合理的诉求往往交织在一起,特别是有些信访件中群众合理的诉求被极少数人的无理取闹所利用,潜在着诉求的非法目的和极大的不安定因素,危害严重。

四是信访途径有从逐级访向越级访方向发展趋势。有此信访问题本可以由当地党、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来解决,但部分上访群众却在首访阶段还没有答复时,就选择走越级访途径;或避开产生问题和矛盾的责任地进行首访,而是直接把首访选择在更上一层机关,想通过越级访引起上层的高度重视,给基层施加压力。

五是利益诉求主体的行为呈现从求助的心态向暴力、威胁方向发展。如李某举报某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受贿案,李某为了达到自己的利益诉求,仅在调查过程中就多次就此案提出要到高检院上访,到北京上访,给办案人员施加压力。又如栾某某上访案,公安人员以涉嫌虐待被监管人为由,采取拦车、倒地、自杀等过激行为到我院陈情。

三、信访问题成因剖析

(一)、信访问题是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必然副产品。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我们是摸着石头过河,旧的管理模式被打破,新的管理模式需要在改革中探索,在发展中完善,世界上没有现成的适用的东西可以让我们拿来即用,特别是在社会和经济发展进程中,改革难免不会伤害到某些群体的既得利益,同时也不应该否认在改革的操作问题上我们也出现过某些失误和不规范的行为,一定程度上侵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引起受损害群体的利益诉求。但从另一个角度看问题,信访问题的出现或增长,也可间接说明公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过去有些事情可能吃亏、受冤就认了,现在随着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增强,很多问题通过信访渠道到有关部门诉求,期盼得到公正的解决,这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反映。但是信访增多的趋势,必然也会随着改革的深入和问题的解决,应该是逐步减少。

(二)、行政效能低、干部素质低引发干群关系恶化,催生信访问题。部分基层部门及其领导干部在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时,急功近利,利民工程少、“政绩工程”多,基础工作少,形象工作多。制定的改革方案和办法措施超出客观实际和群众可以承受的能力,造成群众抵触,引发了社会矛盾。有些基层领导干部,特别是与群众直接接触的部分基层一线干部在工作上“不作为”、“乱作为”,工作方式简单,作风粗暴,口无遮挡、随意放话,议事不公开、决策不民主,偏离公平与公正原则,侵害群众利益,导致干群关系紧张。此时哪怕是很小的一件事,只要有人挑动,就会引起共鸣,形成群体访,越级访。

(三)、部分责任单位“抄短线”,过分追求“息访罢诉”,无原则做让步,纵容了信访环境的恶化。当然,笔者不否认,在解决某些信访问题时,出于稳定的大环境要求,我们适当的做些让步,可以起到息访罢诉目的,这也是解决信访问题的一种有效措施。但这种让步应该是在原则范围内的让步,而不应该无休止、超越法律允许的范围,否则我们政府做出的让步只能会适得其反,恶化了解决信访的良好环境,纵容上访、特别是一些无理访、缠访问题累累发生。

(四)、司法系统的关系案、人情案,司法人员执法不公、形象不佳,引发涉法信访问题发生。这主要分三种情况,其一是由于执法人员干警素质低,对案件调查不细、侦查不力、定性不准,证据意识淡薄、法律条款学不透,不愿意或不会做群众的思想工作、耍特权、乱用特权,从而导致案件久查无结果,定罪有出入、自由裁量有失公允性。此时权益受到侵害一方在争取公正利益诉求时往往会走上上访的道路;其二是由于执法人员执法不公,因私、徇情办案,轻者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小动作、重者枉法裁判,引发并激化新的矛盾;其三是执法人员形象不佳、出入豪华娱乐场所、行为不检点,使在信息获取过程中本来就处于被动的人民群众对执法人员信任程度降低、抵触情绪增大,就是你公道处理案件,群众也怀疑你是司法不公。

(五)、信访问题的主体是群众,因此,从上访群众本身来剖析信访原因是必要的。这可以从二个方面来剖析。其一从信访群众心里因素来剖析。在笔者看来,信访问题涉及道德因素范畴,而政府行为又恰恰是以道德标准来规范,服务群众是工作宗旨。道德具有自觉性,遵守强度要小于法律诉求。并且广大人民群众受到“宁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秀才遇兵有理也说不清”等含有权威以及息事宁人的儒家思想影响,特别是当法律不为人民充分认识时,群众即使遇到可以由法律来调解的问题,也会先通过上访来解决,而不是寻求司法救助。其二预期诉求利益最大化的诱惑。当矛盾的双方或多方主体在彼此双方的框架内无法解决利益诉求时,便会寻找新的途径争取各自诉求所得利益最大化。我国是个传统的崇尚行_力文化的国家,其行_力的巨大作用、行政领导的绝对权威恰恰会给彼此利益诉求形成新的调节空间,其诉求成本低,时限短、限制少、预期利益高,决定了群众信访的多发性。实际工作中,某些缠访、群体访、无理访、重复访就是在“小闹少得利、大闹得大利”的歪曲意识中得到了张扬。

四、解决信访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解决好信访问题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保障,只要我们对信访问题有个清醒的认识,把问题剖析到位、工作职责履职到位、解决措施落实到位,信访问题就不是无解之题。结合近几年来检察机关在接待和处理信访工作实践,笔者认为:提高思想认识、健全机制保障、源头控制管理、统筹协调处理、强化素质提高对解决信访问题具有较好的指导意义。

(一)、坚持稳定就是发展的科学导向,明确信访接待工作在检察业务中的重要地位

检察机关要坚定不移地从战略高度、从坚持履行党的宗旨观念上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在落实检察工作时把稳定放在首位。充分认识到解决信访、维护稳定是重大的政治责任,也是检验我们检察机关是否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法律的重要标志,正确引导全体检察干警树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稳定发展的新观念,切实加强信访接待部门的基础建设,特别是要配强配齐信访接待干部,真正把那些政策掌握好、群众信得过,履职本领强、宗旨意识牢的检察干部放到接访一线,坚决杜绝因上访问题处理不当而产生新的上访问题、因接访解释分流不当而形成越级访问题的发生。

(二)、坚持群众意识,建立信访接待大格局

一是建立中层领导干部轮流接访制。明确业务部门负责人轮流接访,纪检_门搞好现场监督。通过业务部门负责人的大接访,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察民情、知民意、虚心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形成人人想大局、保稳定,个个做信访、促和谐的大信访格局。我院通过落实连续四年的轮流接访制度,使中层干部维稳、群众意识得到明显增强,促进了自身业务素质和办案质量的提高。二是大力推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检察长亲自接访,能够缩短信访来访处理时限,减少信访件的流转环节,较好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通过检察长的直接接访,可以使检察长能够掌握到信访工作的真实的第一手资料,对群众所思、所想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有利于在处理信访问题上做出科学的决策。

(三)、在办案环节上健全预防机制,减少新的上访问题再发生

涉法上访问题的当事人都是因为在诉讼过程中逐步积累起来的不满情绪而上访,因此如果我们在诉讼环节便对可能造成上访的案件予以及时发现并给予足够的重视,很多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就可以被消灭在萌芽状态。如我院在受案前就落实了主诉、主办检察官责任制,首问负责制等维稳责任机制,形成责权明确、公正高效、监督有序的办案工作机制,利于及时发现和疏导不稳定因素,最大程度化解可能存在的矛盾,为减少涉法涉诉上访问题打下了坚实基础;对于决定受案后的案件,我们严把案件质量关。对退查案件,科长、主管检察长要分别签字把关;不批捕、不起诉、撤案案件,主办人要写出书面材料说明理由,科长、主管检察长要分别签字把关,并有明确意见。对重大案件、检委会讨论案件,科长、主管检察长必须阅卷,研究室须阅卷并有明确意见,检委会严把重大案件质量关。对人数众多,特别是举报人数多、受害方人数多的,承办检察官有义务主动负责法律、政策解释。对于涉及弱性群体的案件,我们会主动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等司法救助;对于结案的案件,我们又落实了内有检务督察组、外有检风检纪监督员和人民监督员队伍的“无缝链接监督”以及案后回访的“跟案监督”等涉检信访预警机制,强化对案件质量的过程监督。

(四)、构建发生信访事件的应对机制,妥善处理既发上访问题

对于一般性的信访问题,只要我们认真负责的接待、解释,妥善处理,基本上是不会引起危害稳定的结果发生。因此对于属于本院管辖的问题我们会及时转本院相关业务部门进入诉讼程序,依法解决;而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信访问题就要由首问责任人把政策解释清楚、并为来访群众指明可以解决的途径,及时答复相关疑虑。

对于一些群体访、缠访、重复访的问题就得要统筹各方力量,协商解决,因为这些信访问题不单纯指涉法访,而是往往掺杂着合理与不合理、合法与不合法,行政的、法律的、思想的、经济方面等多种因素。对这类信访问题首先要立足于坚持依靠党委领导,争取政府的理解和支持,把此类信访问题纳入政府齐抓共管的大信访格局中去,跳出“检察机关处理上访事件只局限于内部”的小圈子。积极探索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联合工作、密切配合来处理好上访问题,这样往往会收到意想不到的工作成效。XX年以来,我院通过采取邀请县纪检委、县审计局、县农委等部门参与办案、联合反馈等形式较好的息诉罢访了县果品公司职工联名群体访案件,新安村农民联名上访案等多起疑难复杂的信访案件。其次要全面掌控信息分布系统。近年来我国各地相继发生了一些由很小问题引发出影响深远、破坏力极大的突发性信访事件,给党和国家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危害。痛定思痛,我们发现宣传工作不到位、信息发布跟不上是使信访问题演变成信访事件的关键因素。信访问题发生后,不是及时统一信息发布口径,任由坊间小道消息流传,使合法社会矛盾引发的信访问题与非法的社会矛盾(犯罪)纠缠在一起,加重了社会负担,不明真相的群众在纷至沓来的各种坊间消息中做出错误判断,误导群众,产生了负面效应,使简单的信访问题成为信访事件。在调查兴隆村206名农民群体越级访案件时,针对部分上访群众的无理要求,我院办案人员针锋相对的指出他们的违法主张;当极个别农民无端怀疑办案人员违规办案时,办案组的同志们又通过及时召开由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说明情况,给小道消息的发布者予以坚决驳斥。由于在办案全程中,我们能够及时掌控涉案信息发布的主导权,致使此案仅用14天就形成了全面的完整的调查报告,得到当地党、政机关、信访双方群众的认可和满意。

解决信访问题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不是单靠某一部门自身就能解决的,也不是在一朝一夕中就能解决掉的,它需要我们全社会的力量,需要我们树立正确的信访认识理念,需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通过构筑合理的信访处理机制、推进信访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建设,实行综合治理,才能实实在在的取得成效。

信访调查报告范文 第6篇

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会议报告200_年至200_年全区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200_年以来的工作情况

200_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按照“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九届人大历次会议精神,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494人,提起公诉10899人,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413件532人,为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依法开展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重点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不该立案而立案等问题。200_年以来,共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90件,促使公安机关主动立案39件39人;对不立案理由不成立的,通知公安机关立案18件20人,依法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中,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执行实体法与执行程序法相统一,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对应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42人、追加起诉30人;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330人,不起诉731人;对违法取证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55件次。

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监督。重点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坚持依法抗诉原则,严格掌握抗诉条件,明确抗诉案件必须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并实行抗诉案件向同级_会报告的制度。共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55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13件(改判12件,发回重审1件),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76件次。

依法开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对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和不按规定交付执行等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02人次;对监管场所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口头或书面提出纠正意见156人次。注重维护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权利告知制度和被监管人员约见检察官制度,及时受理被监管人员的控告和申诉。充分发挥派出驻监管单位检察室的作用,加强了对监管活动的动态监督。

依法开展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63件,抗诉后人民法院再审41件,已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作调解处理的28件。对不服人民法院正确裁判的367件申诉案件,注意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进一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推行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的监督方式,共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2件,人民法院采纳44件,提高办案效率,减轻了当事人讼累。

(二)以开展专项监督为突破口,有针对性地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深入开展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立案监督专项活动。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针对一些地方在行政执法中对经济违法犯罪行为行政处罚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少的问题,全区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了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重点纠正在打击制售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的犯罪中存在的以罚代刑问题。共查阅工商、税务、质量监督、盐业等行政执法机关办理的行政案件20538件,发现涉嫌犯罪案件17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6份,行政执法机关采纳建议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案件6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

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犯罪。200_年5月,全区检察机关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工作,共立案侦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10件12人。200_年5月,开展了以纠正刑讯逼供为重点的专项侦查监督活动,依法监督纠正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行为,严肃查处刑讯逼供致人伤亡等犯罪案件。共与在押人员谈话273人(次),发征求意见表735份,未发现构成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强了对人权的司法保障。

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根据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连续三年开展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专项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全区检察机关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按照“有理推定”的接访理念和“清前抑后”的方法,对受理的涉法上访案件进行全面清理,逐案排查,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共受理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涉法上访案件65件,办结62件,依法妥善处理了苏少先不服检察机关不立案决定、蒋少云、毕建学要求返还财产等一批上访多年、久诉不息的 案件,解决了群众反映的一些实际问题。同时以办理上访案件为切入点,认真总结分析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教训,加大监督纠正力度,促进规范执法。

集中清理纠正超期羁押。全区检察机关坚持从自身做起,首先解决检察环节的超期羁押问题,同时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清理工作。专项活动期间,共向公、检、法办案单位催办案件340余次,发出督办函20份。结合集中清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制度和机制建设,实行羁押期限告知、期限届满提示、超期投诉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初步建立起纠防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20xx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实现了连续三年无超期羁押。

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200_年,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会同自治区高级法院、公安厅、司法厅,对20xx年以来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63件次,从中立案侦查涉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私放在押人员等职务犯罪案件10件。自治区检察院在查办自治区_管理局原副局长熊斌滥用职权案时,发现自治区_局20xx年至200_年共违法批准罪犯请假外出就医76人,致使重大_周彦吉脱逃,继续_的问题,及时向司法厅、_管理局提出了纠正违法意见,_管理局制定了七项措施进行整改,使违法请假外出就医的行为得到纠正。

(三)开展主题活动,加强法律监督制度和工作机制建设

落实检察工作总体要求,深入开展了办案质量年活动。200_年,全区检察机关开展了以“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公正执法”为主题的办案质量年活动,重点解决检察人员在执法观念、执法作风、执法纪律、执法责任心、执法水平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自治区院提出的“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创新思维,综合协调,分步实施,注重效果”的要求,全区各级检察院加强了确保办案质量的制度和机制建设,通过开展争创“十佳”办案标兵、“十佳”办案集体、争办“十佳”精品案件等方式,狠抓办案规范、学习培训和监督制约等机制建设。各级检察院将“办案质量年”活动,同自治区政法委组织的“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同安排、同部署、同开展,使三项活动相互推动,相互促进,办案数量不断上升,质量不断提高。200_年至200_年,我区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增幅连续两年名列全国第一,有15个集体10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开展执法能力建设年活动,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200_年,自治区检察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区检察机关执法能力建设的意见》,提出十个方面的能力建设,并从检察业务工作机制建设、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检察理论和专题研究、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检察业务经费装备保障、科技强检等六个方面,提出了27条措施和办法以及100多条业务部门对口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了我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200_年全区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根据检察工作实际,我们把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作为重点整改环节和部位,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中心环节,对原有的600余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围绕重点问题、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建章立制,制定了《检察业务办案流程》、《侦查监督工作规范》、《自侦案件不起诉适用标准》等100余项规范。以各个工作岗位的基本技能和基本规范为重点,对全体检察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考核。全区检察机关共有1384人参加了培训考核,占干警总数的98%,全部达到合格标准。200_年6月,自治区检察院组成两个专题调研组,深入全区22个市、县(区)检察院,查找执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形成了《全区检察机关执法活动中存在问题的调查反映》,列举出了重点办案部门和环节上的六个方面29个不规范问题及表现,对查找出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对检察业务工作机制、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和保障建设分别作出规定,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

(四)深化检察改革,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

积极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经过认真研究论证,并报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_会同意,于200_年10月部署开展了试点工作,按照合法、规范、高效的要求,制定了相关监督规程和制度。对职务犯罪案件中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三类案件,一律启动监督程序,由人民监督员进行独立评议并提出监督意见。目前,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共选任人民监督员89人,监督“三类案件”100件。在已经监督结案的案件中,人民监督员不同意检察机关原拟定意见的5件,检察机关采纳2件。通过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强化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在规范执法行为、保证办案质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改革实践。针对法律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规定过于原则不好操作的问题,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加强与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各市级检察院均同市中级法院就办理民行案件实践中的调阅案卷、抗诉案件的审限、出席再审法庭和检察建议的适用及效力等问题达成了一致,会签出台了相关规定。中宁县_会制定的《中宁县_会关于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实行检察建议引起再审程序的实施办法》,规定了县检察院对同级法院的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具体程序,明确了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的效力,保障了监督权的行使落到实处。该《办法》实施后效果明显,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

推动地方立法,强化法律监督工作。银川市检察院提请银川市_会制定的《银川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条例》,经自治区_会批准,自200_年正式实施以来,银川市两级检察机关运用该《条例》监督案件446件,其中发《检察建议书》监督案件390件,得到有效回复接受建议并整改274件,整改率达70%;发《纠正违法通知书》监督案件56件,得到有效回复并纠正52件,整改率达90%。检察机关监督的主动性明显提高,被监督对象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条例》为开展法律监督消除了障碍,实现了办案质量与效率的同步提高。

进一步改革完善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实行内部制约的若干规定》,完善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由不同内设机构承办,前后环节互相制约的措施,发挥纪检_门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作用。200_年,自治区检察院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监察监督办法》,健全和完善了检察机关执法监督工作机制。自治区检察院对全区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提出了“从严治长十项要求”,加大对违法违规办案人员的惩戒力度,查处违纪检察人员10人。共受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52件,依法决定给予刑事赔偿16件,赔偿金额万元,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集中清理自身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00_年以来,自治区检察院每年都组织案件复查组,对全区检察机关办理的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撤案、法院判无罪等案件进行了重点清理和检查,共复查各类案件1571件,对存在办案程序不严格、法律文书不规范、处理不当等问题的123件案件进行了整改和纠正。同时,开展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扣押冻结款处理清况专项检查、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和纠正违法插手经济纠纷工作,共涉及扣押款物万元,返还当事人及发案单位万元,上交财政284万元,待处理万元,已按规定解决万元,清理扣押物品95件,已全部返还。

依法接受公安机关、法院对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制约。在依法履行职责和与有关部门加强配合的同时,自觉接受公安机关对要求复议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的制约,另行指派办案人员复议。共受理公安机关要求复议和复核的不批捕案件64件88人,改变原决定16件17人。在公诉工作中准确把握起诉条件,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人民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逐案认真查找和分析原因,不断加强和改进公诉工作。

(五)自觉接受和依靠人大监督,开展法律监督工作

各级检察机关积极主动向各级_会报告工作,积极争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不断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200_年7月29日,自治区第九届_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200_年9月1日施行),进一步促进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开展。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办理_代表交办的案件的规定》,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办理_会批转和人大代表直接转交的申诉控告案件,并及时答复人大有关办事机构或专门委员会和代表本人。对于直接申诉控告到各级人大的案件,各级检察机关都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通过人大的个案监督,各级检察机关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

二、当前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检察人员执法思想不够端正,监督意识不强。执法观念不能适应现代法治要求,不同程度地存在重打击犯罪轻保障人权、重实体轻程序、重协调配合轻监督制约等问题。

二是一些检察人员有畏难情绪,不敢、不善监督。对诉讼活动的监督,有的认为监督多了可能“伤和气”,怕影响与有关部门的关系。有的在审查案件中把关不严,即使发现问题也打不破情面,不能坚持原则,该监督的不监督,该纠正的不纠正。有的面对干扰阻力和地方保护主义影响,缺少敢于碰硬的勇气,不敢监督。

三是检察队伍的执法能力有待提高。有的检察人员的法律监督能力不强,不能及时发现执法和司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致使一些违法现象没有得到依法纠正。有的检察人员执法作风不好,法治意识、群众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淡薄,违纪违规办案,损害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形象。

四是现行法律对监督的程序和手段规定得不够完备,影响了监督效果。现行法律对法律监督规定得比较原则,有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由于法律对检察机关的知情渠道和监督手段规定得不具体,检察机关难以及时发现违法情况,即使发现也缺乏必要手段进行调查核实;由于法律对有关部门接受监督的义务规定得不明确,被监督机关不愿接受监督,检察机关也无法制约,削弱了监督的效果。

五是法律监督的外部环境和保障机制不完善。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在一些地方得不到有关部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宪法规定的检察机关上下级的领导体制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影响了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一些基层检察院经费保障不足,检察人才缺乏,检察官队伍面临断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律监督工作的开展。

三、下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法律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当前,中央提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给检察机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区检察机关将深入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做好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克服各种模糊思想。要增强现代法治意识,坚决纠正与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陈旧执法观念;增强保障人权意识,坚持以程序公正促进实体公正,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增强法律监督意识,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二)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认真履行批捕、起诉、查办职务犯罪等检察职能的同时,重点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在刑事诉讼监督中,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纠以及违法插手经济纠纷、不该立案而立案等问题,坚决纠正侵犯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等违法情况。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中,重点监督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以及因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而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严肃查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坚决清除司法领域中的腐败现象。改进监督方式,创新监督机制,从制约司法公正的重点环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对于群众反映强烈、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等带有倾向性的司法不公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活动。认真做好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确保司法公正的实现。希望人大对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确保法律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三)推进检察改革,完善法律监督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的三年实施意见》,加大检察工作改革的力度。探索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实施法律监督的手段和程序;完善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中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查处机制,以及对超期羁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制度;探索对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现和查办机制,健全和完善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执法等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增强法律监督的整体合力。

(四)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确保公正、严格、文明执法。以强化对职务犯罪侦查的内部监督制约为重点,推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建立职务犯罪案件撤案、不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以及立案、逮捕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制度。继续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发挥人民监督员在促进检察机关公正执法方面的作用。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错案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或纪律责任。在抓好“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基础上,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加强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使检察机关的各项执法活动更加规范和有序。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努力提高检察人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能力。通过公开招录、遴选等途径,补充检察人员,逐步解决检察官断档问题。坚持把做好法律监督工作的重心放在基层,围绕加强基础工作、提高基本素质和落实基本保障,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提高基层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整体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全区检察机关将在以同志为的_和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在自治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高举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恪尽职守,不辱使命,为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信访调查报告范文 第7篇

在区纪委和乡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努力创新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新局面,为我乡的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现就我乡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构和制度。

我们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成立了以乡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重新修订和完善了信访工作制度和相关表册,进一充实和加强了乡纪委队伍,确定了专职信访干部1名,并由纪委专职副书记具体负责纪检信访工作,由乡纪委书记直接进行接访,进一步强化了我乡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信访工作素质,规定了9项信访工作基本要求和责任追究制度,从而在机构、人员、制度上保证了我乡的信访工作的有效运转。

二、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

我们认真做好日常接待工作,耐心做好上访人的思想工作,稳定上访人情绪,尽可能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尽量不发生越级上访。及时将每天受理的信访件转给领导,让领导批示。全乡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近10件,我们都进行了登记,并进行调查核实,确定专人牵头办理,大部分问题都能得到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对此很满意。

三、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我乡党委、乡纪委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基础来抓,亲自安排,具体过问。一是按照领导要求,我们在年初制定了20xx年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计划,确立了“抓信访,保稳定,促发展,构和谐”的工作思路。二是利用每周周一时间召开一次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布置信访工作,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对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三是坚持领导包案制度,做到领导包案,责任到人,使信访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四是结合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及时了解情况,并将有倾向性、苗头性的上访人员情况汇报给区纪委和区_,做到有问题早知道,早预防,早处理。近年来,没有发生越级上访人员。五是实行目标责任制。乡纪委着力把信访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内容,年终与党风廉政建设一并检查考核。对群众反映问题解决不力造成越级访、集体访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发挥信访职能作用,加大信访案件的查办和督办力度

一是实行分管领导包案制度,从信访案件的初核、立案到处理,一包到底,并参与其中,随时听取案件调查的情况汇报,亲自指挥和协调。二是加强纵向和横向协作办案。今年乡纪委除加强与区纪委的联系,对一些重要的、疑难的信访案件,及时进行沟通,争取案件调查的主动外,还注意加强与区有关部门联系,协作办案。今年乡纪委案件查实率为100%。三是充分发挥信访职能作用,直查快办信访案件。今年直查快办信访案件4起,结案4起,办结率为100%。

五、加强信访工作,促进基层稳定

为进一步做好我乡纪检信访工作,我们不断加强学习相邻乡镇纪检信访工作。并经常下村对信访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协调解决问题。由于乡党委领导的高度重视,我乡的纪检信访工作得到了区_领导的肯定。今年,我乡已成功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89起,有效稳控信访10余起,确保了元旦、春节、五一、十一、会议期间“三无一零”,即无集体访、越级访、重大事件和零进京,实现了社会稳定。

信访调查报告范文 第8篇

法院关于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_____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落实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七届_会第四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作出了《关于区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情况的审议意见》(仑人办〔20xx〕33号文件)。我院按照《审议意见》要求,进一步落实了接受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的各项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识

近年来,我院在诉讼活动和具体案件审理中,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识在不断增强。但不可否认的是,在诉讼活动中的某些环节或者个别案件的承办法官,接受监督的意识仍然不强,在去年我院的工作自查和区_会组织的座谈调研中,也发现了个别干警对接受检察监督工作认识模糊、意识薄弱、工作抵触等问题。为此,根据区_会提出的“进一步增强被监督部门自觉接受检察院法律监督意识”的审议意见要求,我院着重强化了两方面工作:一是强化宪法和法律意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是我国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一切司法、执法人员都应忠于宪法、服从法律。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履行审判职能,必须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主动自觉地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二是强化学习和教育。区_会提出审议意见后,我院院党组在去年10月上旬召开专题会议,专门研究了加强审判监督的各项工作,并要求分管院长专门召集分管庭室特别是审监庭、刑庭等职能部门全体法官深入分析、查找原因,克服思想认识偏差,强化接受监督意识,坚决摈弃错误观念,正确处理好法律监督和审判工作的关系。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开展的法律监督,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而言,既是监督,也是支持,更是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的重要保障。也只有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和联系,主动协调,多交换意见,相互支持与配合,才能更好地处理好司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公正地审理好各类案件。

二、坚持司法原则,进一步提升检察院抗诉案件的审判质量

去年审议工作开展以来,我院进一步加强了对检察院抗诉案件的审理工作,共受理了检察院抗诉案件7件,其中民事案件6件,刑事案件1件,已办结民事案件4件,2件维持原判,2件依法作了改判,目前该4件案件因一方当事人提出上诉,已进入二审程序,检察院抗诉的1件刑事案件二审也正在审理当中。为确保抗诉案件的审判质量,维护司法权威,我院主要做到:一是坚持有错必纠原则。对于抗诉案件,我院严格把握程序适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关,坚持实事求是和有错必纠的原则,该改判的坚决改判,不该改判的依法予以维持。在已办结4件案件中,申诉人周杰与俞祖浩、徐丽平民间借货纠纷案,原审承办人对夫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没有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属适用法律错误,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后,我院依法作了改判;申诉人胡孟伟与励开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我院也部分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抗诉意见,作了部分改判。同时,对于申诉人潘贤夫、唐永兴诉小港街道兴岙村经济合作社给付人口股、农龄股股权纠纷的两件案件,经再审,我院认为农村经济合作社“资产量化及分配”过程中形成的社员和合作社之间的纠纷,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不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因此依法维持了原审作出的不予受理的裁定。二是进一步强化审理规范。在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审理中,我院与区检察院在案卷移交、抗诉书送达、开庭前期准备等环节作了具体规范,确保抗诉案件的审理进度,提高办案效率。针对当事人的主要诉讼请求以及检察机关提出的抗诉理由,在法院调查与辩论阶段,着重解决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集中力量化解主要矛盾,确保案件质量。庭审中,则强调当事人举证责任以及庭审的质证、认证,全面审核证据,查清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三是加强自身建设,充实审判监督力量。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两院”工作的文件精神为契机,去年在区委和区人大的有力支持下,我院解决了审监庭庭长担任审判委员会委员的问题,同时,优化了人员配备,从去年面向全国法院选调的4名法官中,挑选一名优秀法官从事审判监督工作,增强了审监庭的力量配备。

三、尝试制度创新,积极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

落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是我院提出的进一步强化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举措,区_会对此在审议中予以充分肯定,也提出了落实相关工作的明确要求。为此,我院与区检察院积极落实审议意见要求,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的暂行规定》,建立了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的机制和制度。这一制度的落实和实施,必将拓展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更好地发挥好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审判委员会的工作透明度,确保人民法院依法、公正、高效 地审理案件。

四、认真贯彻新民诉法,进一步推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20xx年10月28日,_常委会对《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改,并已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审判监督程序的修改幅度很大,直接关系到今后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的开展,也影响到人民法院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层次和水平。修改主要有三个方面:

(1)再审事由和抗诉条件作了统一,有效克服了原来因对再审事由和检察机关抗诉条件的规定不一而导致的法检两家之间的认识不同。

(2)对再审事由(抗诉条件)明确化、具体化,再审事由由原来的 5 项改为 13 项,大大增强了可操作性。

(3)改革了再审审级,明确申请再审或抗诉要向上一级法院提出,13项再审事由中除1-5项事由可以交下级法院(原审法院)再审外,其余各项不再下交,解决了抗诉案件审级问题和进入再审程序过去时间较长等问题,有利于审判监督职能的发挥。上述修改进一步规范了我国民事诉讼再审制度,但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弱化了基层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和基层检察院提出抗诉的职能。我院将顺应民诉法修改后的新形势,研究再审制度和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认真贯彻修改后的民诉法,进一步落实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各项工作,推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都是在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下,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两院”虽然职能分工不同,但肩负着共同的责任,承担着共同的任务。法律监督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法院审判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是人民法院履行审判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要进一步强化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识,继续加大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力度,全面加强和推进审判监督工作,实现司法公正的共同目标。

信访调查报告范文 第9篇

乡镇纪委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保护群众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镇党委、政府按照县纪委关于加强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充分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的工作要求,把查办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作为纪委的中心工作,认真分析乡镇纪委办案面临的形势和特点,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一)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务干事为成员的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调查组和审理组,将来信来访、案件查办、档案资料管理、党风廉政教育、廉政文化建设等重点具体工作落实到每位成员身上,使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为镇纪委办案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统一思想认识。反腐倡廉工作是严肃党的纪律,保护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在基层贯彻执行的重要手段。针对部分干部对反腐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纪委案件查办工作认识不到位,认为案件查办会影响单位形象、影响经济发展,以及存在的.经济上,纪律让等现象,镇党委通过召开党委(扩大)会、纪检专题会、职工会、村社干部

会等,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教育,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全镇形成了正确认识纪委办案、全力支持纪委办案的良好氛围。

二、创新机制,强化措施

为充分调动我镇纪检干部查办案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镇纪委通过健全查办案件工作机制,强化了办案责任,严肃了办案纪律,激发了办案热情。

(一)完善办案考核机制。把镇纪委办案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管理范围,把镇纪委是否及时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来抓。结合实际将办案工作进行量化,实行目标管理。

(二)建立办案审查汇报制。要求镇纪委独立查办的案件,及时向县纪委汇报,以便于县纪委帮助分析案情,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指导镇纪委迅速、准确地查办案件,对镇纪委从挖掘案源、立案、取证、结案到案卷整理、归档等进行指导,帮助案件查办成员掌握办案方法和程序。

(三)拓宽案源渠道。通过从检 察、审计、信访等传统渠道发现案源和收集线索的同时,镇纪委积极拓展案源渠道。一是深入站、办、所了解情况,通过与财政所、计生办、林业站、农业服务中心、城监中队、派出所等座谈,对近年来党员干部涉及违反村财管理、破坏森林资源、违反计划生育、违规建房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摸排。目前,已结案3件,其中侵犯党员选举权1件,给予其免于党纪处分;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1件,给予其记大过处分;诈骗案件1件,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立案3件,其中擅自开垦林地2件、窝藏罪1件。二是主动与

各执法部门沟通,积极挖掘案源。通过与法院、公安、国土、林业等部门的衔接,掌握党员犯刑事案2件,目前正在收集相关资料。三是从基层走访中发现情况。把查办经济和选举类案件作为镇纪委办案的重点,通过走访村社干部、老党员、人大代表、群众等,了解发现问题。发现拉票的贿选案1件,已进入审理阶段。

三、加大投入,保障有力

(一)大力完善硬件设施。设立了纪委专门谈话室与办公室,配备了专门的办案设施,包括电脑、录音笔、照相机、电话、保密柜等。

(二)充分保障办案经费。为办案人员落实工作经费24500元,提高了纪委办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了办案质量。我镇纪委在办案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新时期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反腐朽斗争的形势需要和上级纪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在县纪委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认真总结经验,开拓创新,克服困难,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充分发挥镇纪委的职能作用,有效地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积极完善农村惩防体系,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信访调查报告范文 第10篇

为贯彻落实沈纪信群字[20xx]22号文件“关于20xx年度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精神,局党委、局纪委认真学习传达并积极组织自查自评工作。

一年来,我局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在区纪委的精心指导和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区信访举报目标考核标准,紧紧围绕“加强教育、预防为主、履行职能、突破创新”的工作思路,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不断推动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迈上新台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共同参与,分工负责,层层落实,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促进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的深入开展,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我局现有党员33,党支部2,中层领导干部9。今年1-11月份,收到区纪委转来的来信一封,局收到信件2封,办复率10,结案率10。今年着重作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机关,促基层,打牢基础。

为进一步加强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我们确立了“抓机关、带基层、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指导方针,着力打好信访工作基础。一是根据区纪委的目标管理要求,我局配强配齐了机关领导力量,明确了局长分管信访工作和一名副书记主管信访工作的领导格局,对信访工作进行了责任分工,全局共设立了六个责任区,每名领导干部都有各自的信访责任区;并坚持三项领导工作制度,即领导阅批信访件制度、信访分析会制度和领导接访制度。定期组织有关科室召开信访分析会,排查线索,制定信访初查方案,并且做到领导亲自接待、协调解决越级和集体访的疑难问题和参与重要信访举报件的初查工作,确保了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加强信访人员的素质培养。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在全局基层支部中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活动;举办支部书记培训班,邀请区纪委领导讲课,大力宣传信访有关业务知识,进一步强化了基层办信业务素质。三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我们年初及时将工作要点下发至各基层支部,同时把纪检监察机关的各项信访工作制度延伸落实到基层,把登记、送批、转办、催办、信息反映等制度下发至各基层支部,确保了基层信访工作的规范运作。四是落实责任制。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早发现、早预防、早准备”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局领导接访日制度,把苗头性、倾向性的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落实在基层。

三、创特色,求提高,力求深化。

今年,我们立足信访工作实际,根据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重点,作了一些新的尝试,开展了几项特色活动。

一是为进一步加大信访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和社会效果,我们实行了机关全员信访首问责任制。其主要内容是:局党办、行政办公室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承办、转办、处理、回复等综合协调工作,其他科室在保证按时做好上级转办和信访室交办的信访件回复工作的同时,可直接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凡第一位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登记、办理、跟踪服务;对反映本业务范围内的问题,要迅速组织调查、答复;涉及业务范围以外的事情,要主动将群众带到相关科室,并负责督促办理。

二是为进一步优化信访监督环境,增强监督实效,我们针对当前领导干部中出现的一般性的自律不严和轻微违纪问题较多这一现象,建立了“三项制度”,对全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信访监督和动态管理。

“三项制度”是:一是建立诫免谈话制度。即对有信访问题但尚不够立案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告诫教育,要求其制定整改措施。先后谈话x次。二是建立信函回复制度。对属于工作作风及工作方法方面的信访问题,采取向被监督对象通报信函内容的做法,防患于未然,强化教育减少和避免举报信件。三是建立指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对反映属实又不构成违纪,但在群众中有一定负面影响的问题,责成其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召开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是对群众信访较多的班子,进行适时的调整。今年对两个群众信访较多的单位的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班子调整后整体工作有了很大的起色。

同时,我们还按照区纪委、区监察局考核标准,完成了制度建立、信息上报等任务,我们先后上报了“局纪委干部培训班等”信息共十一件,较好地达到了考核目标。

延伸阅读:供销社纪检监察工作计划

20xx年,区供销社纪检监察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区纪委的部署,以干部清正、为政清廉、政治清明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两个责任”“一岗双责”的落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加快惩防体系建设为主线,以突出抓好廉政文化建设、促进作风转变为重点,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区供销社更好地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将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_保持高度一致。

2、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考核,加强追究问责办案。严格执行《_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督促我社党委适时召开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并分解目标任务,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严格评价的重点内容,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形成落实主体责任的长效化和规范化。制定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办法,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坚持“一案双查”。

3、加强对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按照提出的“八项规定”、“八个不允许”要求,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的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坚持政治和政治规矩约束自己,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将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坚守底线。

4、加强党内监督,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执行力。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专题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大监督力度,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强化对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促使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要突出抓好上级对全系统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

信访调查报告范文 第11篇

关于某某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报告

XX局:

xx字【xx】xx号《xxxxxxxxxx》,我乡于00年00月00日收悉。某某于0000年00月00日向**部门反映:……(如,自己是残疾人,妻子已离异,家中父母均有病在身,小孩只有XX岁,家庭生活凄惨,请政府解决xxxxxxxxx。根据实际情况写。)。根据交办函,我乡于00年00月00日向王立成某某进行了信访受理。并调查,报告如下:

某某,男,00岁,xx乡xx村人,离异,现在xx地方从XXXX工作;SS,男,某某之子,00岁;YY,男,00岁,某某的父亲,现在XX乡XX村务农;……。00年00月00日,某某就要求XXXXXXXXXXXXXXXX问题向XX相关部门进行信访。我乡对某某提出的信访事项十分重视,由乡领导牵头,民政所、信访办、大调解办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某某提出的信访事项进行了联合调查; 00年00月00日乡民政所同志陪同市、区残联调查人员到XX乡XX村进行了再联合调查。乡政府由副书记XXX主持召开会议进行了研究,确定了处理意见:

1.关于请求政府解决XXXXXXXXXX的问题。……符合……条例规定,乡政府决定将某某之子纳入……保障。

2.关于某某请求解决就业问题,某某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不符。事实是某某属于听力三级残疾,家中有可以耕种的土地,而某某在……经营……工作。……。出发访人已经从业,故决定在某某在本村种植、养殖等提供农业支持,在其他就业问题上提供就业信息。

3、……

4……

由于某某在做……工作,我乡于0000年00月00日向某某做出答复意。某某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特此报告。

2****人民政府 年00月00日 0000

信访调查报告范文 第12篇

乡纪检信访工作总结

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镇纪委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扎实做好纪检信访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地区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的全面发展,现就我乡纪检信访工作的总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不断提高对纪检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为了切实搞好信访工作,镇纪委先后召开了5次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区纪委、区监察局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安排纪检信访工作,加强对纪检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开拓创新,深入开展信访工作。

二、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加强信访信息报送和信访接待工作

1、由于人事变动,镇党委及时对镇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和加强,进一步健全了机构,夯实了责任。对于重大群众上访事件实行党委成员包抓制度,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2、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一是在全面落实“五个一”和“四定”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解决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使问题解决在基层;二是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制度,及时掌握排查调处情况,一年来镇党委共召开矛盾纠纷排查会14次,化解各类矛盾28起;三是全力解决涉及复杂问题的矛盾纠纷,改变工作思路,便“叫我抓”为“我要抓”,逆线下查。例如:针对西固村和四联村部分村民上访的问题,我们成立了由镇纪委书记任组长的纠纷处理小组,全力组织镇机关干部对上访群众进行耐心细致的劝解、疏导工作,教育村民遵守《信访条例》,通过正当的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得到上访村民的认可,基本解决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稳定大局,

3、重视来信来访工作。坚持每月1、16日由党政一把手轮流值班和镇纪委书记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截至目前,今年已接待群众来访案件6起,调解处理6起。同时,镇党委要求各分管领导及办所负责人随时接待职责范围内的群众来访,从未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对于问题复杂、影响较大的来信来访案件,都要经过镇党委、镇纪委集体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4、加强信访信息报送工作。为了更加全面、更加快捷地掌握全镇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我们进一步充实了镇对外宣传通讯组工作人员,加强了信息报送工作力量,并对通讯组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截至目前,今年已向区各有关部门报送各类信息60余条,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三、加强信访案件查办工作,加大办案力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社会稳定工作,把群众上访事件解决在基层,镇党委、镇纪委实行重大案件负责制和分管领导包片制,并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对发现的信访事件,及时派专人进行深入调查,并且很好的办理了区纪委转交的群众信访案件5起。通过这些工作,进一步稳定了上访群众的情绪,全镇的社会治安得到进一步稳定,保证了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强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做到早发现、早介入,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总之,今年我乡的纪检信访工作得到加强,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群众信访较往年减少,未发生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但我们的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查办案件的效率不高,信访信息报送还不够及时,群众对基层干部的工作仍有许多不满意的地方等问题,这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加以改进和解决。今后,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弥补不足,加大工作力度,倾听群众呼声,扎扎实实做好纪检信访工作,把维护地区社会稳定的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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